第一百章 我能养一辈子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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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晏原以为,清水营顾名思义,就是长城沿线众多的屯兵营堡其中一座,直到抵达后才发现,竟是一座颇为宏阔的大城。
这座城既是边防关隘,也囊括了军营与集市。它的北城墙即是长城,高耸雄壮的关楼上书“北门锁钥”。长城之外便是荒凉的河套沙漠。过了沙漠再往北,就是鞑靼占领下的瀚海了。
长城如何坚固自不必说,其余东、西、南三面的城墙,也足有三丈多高,内外均砌以砖石,坚不可摧。角台城楼更是高达近十丈,气势雄伟。
整个清水营布局四四方方,城中央一条大道直通南北。
西城是驻军营地,由灵州参将总辖。兵部还在此设了个议事处,边防动荡时,总制三边的官员在此议事,算是河东长城边事的指挥中心。
东城是马市。每逢交易日,这里牛羊成群、马嘶驴叫,热闹非凡。
北漠各部落携带马牛驼羊、皮毛等土特产品,通过重兵把守的暗门进入清水营马市;中原商人则在此贩卖茶、盐、粮食、纺织品、铁器等,双方各取所需。
自清水营建成以来,就一直是长城内外的商品集散地,满城绿荫交织,商贸往来频繁。但近两年鞑靼屡次叩关犯边,导致中原与北漠关系紧张,民众心怀忌惮与恐慌,马市也萧条了许多。
苏晏丢失了证明身份的文书印信,只能靠非法渠道,用荆红追向牙子重金购买的二手路引,通过城门口守军的盘查,进入清水营。
而阿勒坦因为北漠部族的身份,被盘查得极为严格,一时半会进不了城。
“你们先进去吧。”阿勒坦对苏晏说,“三天后才是交易日。期间我会在东门外、清水河边的草场暂时圈养马匹,待到交易日再去马市。你若是有事,就去东门外找我。”
停顿了一下,补充道:“没事也可以来找我。我请你吃烤全羊。”
苏晏客客气气地答应了,双方在城门口告别。
荆红追道:“大人想吃烤全羊?属下这就去买羊和佐料,待会儿烤给大人吃。”
“你真当我是吃货?”苏晏失笑,“我之所以答应阿勒坦,是想维持好彼此之间的友善关系,有用。”
他把鞑靼骑兵身上刺青掉色的事告诉了荆红追。
荆红追这才明白,在破庙躲雨时,苏晏为何去摸阿勒坦的腹部刺青,看似孟浪的举动原来另有用意。他不禁对自己当时的误解与“腹诽”深感羞惭,心道今后再不能质疑大人哪怕一星半点。
——苏大人光风霁月,一言一行自有章法,即使做出什么荒唐之事,那也是暗藏玄机。
——就算真荒唐了,也必定是受人逼迫,荒唐的是那些逼迫他的人。
——千错万错都是他们的错,总之苏大人绝对没有错。
如此自我调(洗)节(脑)了一番,他的思路才又转回到刺青上,说道:“大人怀疑袭击我们的那批骑兵的身份?但事隔多日,尸体业已被掩埋,恐不易调查。”
苏晏点头道:“的确。我记得那些人袭击我们时,呜哩哇啦讲了好几句,我听不懂北漠语言,不知其中可有线索。”
荆红追说:“属下也不通蛮话。之前听褚渊说,随行的锦衣卫里有个叫‘黄礼季’的,能听说蛮语,但人是否还活着、何时能重逢,都未可知。”
苏晏叹道:“希望大家都没事。我们先找个客栈落脚,再慢慢打探褚渊他们的下落。”
“好。那么大人还吃不吃烤全羊?”
“……吃。多买点孜然粉,还有韭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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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波多日,难得洗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吃顿热饭热菜。
两人落脚在清水营最大的一家客栈。“白云客栈”没有内外套间,荆红追本想打地铺,苏晏却坚持订了两个单间,让他好好休息,不必守夜。
“这清水营周围深沟高垒,又有驻军,安全得很,你就放心吧。”苏晏说。
荆红追很想说,不是放不放心的问题,而是……
是什么?是他贪得无厌,想要日日夜夜独占大人?还是他早已踩在失控的边缘,只要嗅到大人的气息就精血沸热、渴痒难耐,一边自虐似的以痛止痒,一边情愿承受这种痛楚与甘美交织的折磨?
荆红追说不出口。所以他只能沉默地同意。
一夜好眠,苏晏睡到日上三竿,才懒洋洋地起身。他准备花一天时间,好好逛逛整个清水营,了解当地边防与民生。
两人在集市摊子上吃完早点,就绕着圈儿地闲逛。苏晏看到什么新奇物件都要拿起来摆弄一下,但荆红追要掏钱时,他又放下,摇头表示不买。
荆红追说:“大人别担心钱够不够,千金散尽还复来。”
苏晏笑道:“我倒是不担心你弄钱的本事,但这一趟又不是旅游,买那么多纪念品,拿得回去嘛。倒是你,给自己换柄剑吧。”
荆红追的佩剑“无名”遗失在滚落的陡坡下,估计是被涨洪冲走了。他面上不露痕迹,心里颇有些遗憾,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宝剑,却是量身定做、最适合他用剑习惯的,且剑锋饱饮人血,不止是利器,还是杀器。
到定边城后,他赶时间在铁匠铺买了一把成品,三两银子的大路货,聊胜于无地挂在腰间。
苏晏也看出新买的武器不顺手,建议他更换。且这清水营马市万商云集,不仅有中原制式的刀剑,还有自来自北漠、甚至更远异域的武器,可供选择的花样很多。
荆红追果然心动,浏览众摊后,眼神锁定在一柄造型奇异的长剑上。
这柄剑无论造型与装饰,都与中原的剑风格迥异:剑身细长,尖端如刺。剑锋上面布满了纷繁如星云般的瑰丽纹理,这是钢材在锻造时形成的天然花纹,明暗交织、黑白分明,对比十分强烈。剑脊中央拱起如山脉,纹理从高耸的脊线处向两侧扩散,展现出高超的锻造技巧。
荆红追伸指在剑锋上轻抚,发现花纹凸出的部分就像是无数肉眼无法分辨的锯齿,使得刀剑更加锋利。
除了剑锋,剑锷、剑柄与剑鞘也可圈可点。剑锷如鹰翼向两侧舒张托举,优美大气;剑柄为漆黑犀牛角制成,螺旋凹槽式可以增加摩擦力,更不容易脱手,而掐银丝的勾勒为螺旋弧度增添了一抹亮色。剑鞘是纯黑的皮质,鞣制得极细腻,收剑后毫不起眼,拔剑时艳惊四座。
“二位客官,一看就是识货的!我这剑用的是最珍稀的天竺乌兹钢,看看这纹路,做不得假。乌兹钢二位知道吧?制成的刀剑锋利无比,又十分强韧,打斗时绝不会断裂……”摊主滔滔不绝地夸赞着,随手拿起一小块丝绸扔起。
丝绸柔软如水,又在半空飘飞,剑尖划过,竟轻易划为两半,可见锋刃之锐利。就连荆红追也不得不承认,若是用他的旧剑“无名”,在不灌注内力的情况下,也做不到这一点。
苏晏拽了拽荆红追的袖子,示意他走开几步,低声道:“老板没坑人,这是大马士革钢……唔,现下叫乌兹钢,就材质而言,可以说是站在冷兵器的巅峰了。而且这造型,看起来的确像是中东一带的风格,我强烈建议你买下来。”
荆红追对这柄剑也是一见心喜,便走回去问:“此剑售价几何?”
“三百两,不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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