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刹那柳絮万赏加更1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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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简直再熟悉不过了!
一位只会恶意刁难的婆婆,一位刁蛮任性不知理的大小姐……
想到这里,她文思泉涌,下笔如飞。
……
坐在上铺支着小桌子的丁薇,也是键盘敲到飞起。
果然这种不用过脑子的打脸极品爽文,写起来太顺畅了!
不说多,就说那本霸道女总裁的故事,套用前世自己办公室听到的八卦和公司内部的高管,将所有人的极品综合一下,真的只恨自己手速不够快!
每一位社畜上班时,总是要接受八卦的洗礼嘛!
不过今天周六,她写的是那本《穿书之我是极品大嫂》,女总裁要的不那么急,所以可以先缓一缓。
她的效率可比吕丽高多了。
且不说完整大纲就在自己脑海里,更别提各种脑洞和梗的运用,简直是熟练到飞起。
好歹也写了几百万字了,熟读唐诗三百篇,不会作诗还不会吟吗?极品打脸节奏更是卡的人欲仙欲死。
再加上键盘手速越发六,明明才过了一个周末,她的存稿就已经有十一万了。
其中,《爱上女总裁》存稿三万字,《穿书之我是极品大嫂》存稿八万字。
《极品大嫂》是要和还没结束连载的《天价婚约》同时连载,《女总裁》则是要接档《天价婚约》。
字数安排的妥妥当当,编辑果木已经看得想要拍桌子了!
这个小白莲啊,简直太狗了!
……
如果说“景然有序”这个笔名代表着篇章宏大、设定一绝、节奏满满……
那么“小白莲”这三个字就代表着——
欲罢不能。
她也是阅卷多少篇书的老编辑了,从一开始的正经散文诗歌,到如今的乡村故事,什么没看过?
可偏偏一世英名就砸在小白莲手里了。
这样写东西……太绝了。
平平无奇的一个故事,套路还是那些套路,可偏偏思维方式和有些新的设定却是让人耳目一新。
偏偏有时候明明很俗套的故事,却叫她写的波澜起伏,揪心不已。
里头吵个架都能让人提起一口气来,编辑要不是身子骨还硬朗,这会儿血压就该上来了!
——这马上要吵架了,怎么就没了呢?!
……
《极品大嫂》也确实是个很俗套的故事。
就算加上“穿书”这个设定,但本质内核还是一样的,后世不知被多少人写烂了。
而且这时候就不要讲究逻辑了嘛!
前世痴心写作的单身狗粱苏苏,从玛丽苏霸道总裁小白文写起,一路奋斗到网站大神,对于写作的套路,那是老天爷赏饭吃,闭着眼睛都能搞出一个跌宕起伏来。
从第一本开始,狗血程度就叫人恨不得掀桌子大骂!
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成名之后,在最新的一本连载说被卖出天价千万版权后,不少网友就扒出了她以前的古早文,戏称是黑历史。
对于这点,言情天后梁苏苏是不肯承认的。
不可能!
这样的故事绝不是出自于我手!
她忍不住点开自己刻意遗忘的第一本黑历史文,从头到尾看了下来。
那本书篇幅并不长,总共也就二十万字,刚好凑够了出版的字数,恰恰是她高中时期的第一本练手之作。
距今已经有十五年了。
奈何当时想的太多,考虑的也够周到,出版社的问题都给安排妥当了——可根本没有出版社看得上。
以至于到现在,靠着连载叔的名气,每个月能骗几个读者点进来,零星带来几块钱的收入,也就是这本书平淡而没有变化的未来了。
……
她本来以为,这是黑粉对自己的污蔑,毕竟多少年过去了,那都是高中时写的小说了……粱苏苏相信高中时的自己,绝对是个心态健康又乐观的好女孩!
谁知打开一看——
尼玛呀!
这白莲花一般的女主角,奇葩一样的偏激三观,还有这神经病一样的男主角……
不不不,这绝对不是我写的!
她刚在心里这么想,突然眼前一晕,整个人醒来时,就成了故事里女主角柳丝丝的大嫂,一个在女主角眼里尖酸刻薄市侩贪婪的极品女人。
粱苏苏:……
……
还没等自己反应过来,却又见眼前仙女散花一般飘落的百元大钞,等到她捏住那张百元大钞时,才终于反应过来这个可怕的事实——
要知道,在古早文里,像她这样的极品反派,那是注定没有好日子的。
不光她这个嫂子,就连女主角的亲大哥,她的亲父母,也因为偏心懦弱和恶毒,最终穷困潦倒,一无所有。
她这个嫂子,因为对女主角太恶毒,还在生孩子的时候拿不出钱,以至于大出血一尸两命。
她哥因为太懦弱不肯帮着维护女主角,也没有好下场——他在妻子死去后,终于鼓起男儿血性,愤而拿刀想要去捅了妹妹,被霸道总裁拦住送进监狱,没多久便在特意交代下遭受折磨而死……
……
呸呸呸呸呸!!!
梁苏苏醒过来后,对这段剧情表示万分的不屑。
言情天后改编了那么多本影视,相当明白现如今的政策,那可是一颗红心向着党,既不自杀也没有黑政……
故事越傻白甜越像童话才越好卖。
什么想捅人?
不可能的。
什么在监狱里折磨而死?
不可能的。
既来之则安之,粱苏苏表示,既然没有别的办法,那她一定要好好对女主示好,哪怕违背三观也可以,争取不让她带着主角光环,而对自己有什么不满……
但是刚想到这点,房屋门嘎吱一开,只见那个老实憨厚的丈夫正端着一碗红糖水,小心的站在门口打量着她。
嘴里还说道:
“苏苏,你别气了。”
粱苏苏眼前一黑。
——是啊,可别气了。
现在气也没有用了。
因为这个时间段,剧情已经走了三分之一,她已经在女主那里狠狠刷够了厌恶值,如今对方拿着两千多块钱跟家里斩断前缘,随着总裁霸总去大城市享受缠绵纠葛的恋情了。
可梁苏苏回顾一下自己晕倒后看到的那些记忆——
尼玛,这根本不是自己的错呀!
分明是这女主角有问题!
可问题是,女主角谁塑造的?
她塑造的呀!
梁叔叔绝望了。
在这个故事里,柳家只是村子里很普通的人家,柳爸柳妈都是本分人,没挣到大钱可也不偏心,儿女都一样心疼。
而她的老公,就眼前这个身高一米八五,脸庞黝黑的男人,五官倒是端正,可性格却实在太温吞了,一家子掏心掏肺对妹妹,却被她这样带人回来侮辱,他居然也只有无奈而没有生气……
不对。
真要这么温吞的话,最后又怎么会奋起想要拿刀捅死妹妹呢?
话说她当年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怎么琢磨的?
唉,作家太红也不好,笔下的孩子太多,一个都搞不清楚了。
而这男人看着粱苏苏茫然的眼神,此刻却叹了口气,主动把红糖水送到她的面前:
“别气了。”
“当初捡她回来的时候,村里头算命瞎子不就说注定不是一家人了吗?”
“就当咱们白养一场吧。”
哦。
梁苏苏这才迟钝的反应过来,女主角还不是亲生的!
她其实是某个豪门的私生女,也是因为这个身份,所以在最终,男主角的妈妈认可了她的身份,终于允许他她跨入豪门。
期间又开展甜蜜虐恋许多章,最后以她生下双胞胎为圆满结尾。
当年,柳爸柳妈在路边捡了一个弃婴。
那个年代,人人都吃不饱,女娃子被扔的情况不要太多。
他们本来也是不想捡的,可孩子太小,哭的又可怜,最终还是抱回来,东求一口米汤西求一把野菜的喂活了。
小姑娘慢慢长大,越长越水灵,根本不像村子里女孩子的样貌。
偏偏学习也挺有那个聪明劲儿。
可是两个人上学住校,对这个家庭负担太大了,柳承志,也就是梁苏苏如今的便宜老公,他当时才高二,就主动辍学了。
“小妹比我聪明,她身体又弱,以后留在村里干农活儿也吃亏,不如让她上学,到时候能考个大学,找个工作,在城里说一户人家,总比在村里要享福。”
以上,引自粱苏苏记忆里的原文。
……
这也是开篇一万字的内容。
编辑果木就冲着第一章,就觉得这个故事写的实在是太有看头了。
强壮的农家汉子老公,真正极品的主角小姑子,还有即将到来的霸总的报复……
刺激,太刺激了!
她对着聊天框,此刻手指蠢蠢欲动,就想发信息催一催进度。
小白莲不是说了吗?
这篇文章周六周日加急写,如今又到了一个周六,总该又写出一部分来了吧!
可这抠门的只给她发一万字,非等着重新签合同……
他们这么大的杂志社,难道还能亏待作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