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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烟亲手写的:【姐姐生日快乐。】

她瞅了眼陆程安,他神情淡漠,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朝夕敛了敛眸,低头接着拆快递。

但心不在焉极了。

总觉得,陆程安不该是这种反应。

哪怕说一句“你今天生日”,也好啊,怎么能一句话都不说呢?

朝夕觉得奇怪。

甚至隐隐约约地,心里有一种预感。

自从那晚过后,陆程安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结婚这词,但每次都是一笔带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总有种是在调笑她的错觉。

但是朝夕今天有种,特别强烈的预感。

尤其是陆程安这么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让她更加确信了。

下午的时候,陆程安接到检察院的电话,他说着一些朝夕听不懂的专业术语,过了会儿,拿起车钥匙,用口型和她说:“我去检察院一趟。”

朝夕点点头。

她低头接着看书。

过了大概十分钟。

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是陆程安打过来的,“我办公室的钥匙忘记带了,在玄关柜那儿,你找找有没有。”

朝夕起身,果然在玄关柜上找到了钥匙,“有的,我送过去吗?”

“你出来吧。”

朝夕打开门,门打开的瞬间,她愣住了。

并不算的走道里,都被红色的玫瑰花铺满,玫瑰花的尽头,站着陆程安。十分钟前,他还穿着慵懒的家居服,可现在,已经换上了正装。

他缓缓地朝她走了过来。

十米不到的走道,他的步伐不快,但朝夕总觉得,从那头走到这一头,她等了不是几秒,也不是几分钟。

她等了太多年。

他在她面前停下,然后,跟变戏法似的变了条黑色的丝带出来,围上她的眼睛。朝夕伸手摸了摸,困惑道:“这是什么啊?”

陆程安绕到她身后,双手推着她的肩往前走:“你待会就知道了。”

等她终于停下来之后。

陆程安把丝巾扯开。

原本放着沙发和茶几的客厅此刻被鲜艳的红玫瑰填满,玫瑰花在地上摆成心形,周围摆放着很多支小蜡烛。朝夕和陆程安站在正中央。

朝夕有点想笑。

她以前读书的时候,也被人用这种方式表白过。

吉他,鲜花,蜡烛。

高调的追求。

但她无一例外都拒绝了。

她向来讨厌这种高调的行为。

可是今天,她心里涌起的不是排斥,不是抗拒,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讨厌。

更多的,是感动。

因为做这些事的人,是陆程安。

陆程安也笑了出来,房间里的窗帘被拉上,只有蜡烛的光在视线里闪耀。他低眸浅笑的时候,眼睑处有一层浅淡的阴影,使得他整个人温柔又缱绻。

他穿正装的时候,大多是清冷疏离的。

很少会有现在这样的,浑身上下,泛着温柔的色泽。

可不管怎样,他都是那个出众又拔萃的男人。在十八岁那年,朝夕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眼睛就牢牢地固定在了他的身上,再没移开过。

多年前他玩世不恭地游戏人间。

再重逢。

他穿着简单利落的制服,神情淡漠又寡冷。

可不管如何。

他浮荡或是清冷,温柔或是疏离。

在她的世界里。

他始终是耀眼又璀璨的存在,始终在她的生命中闪闪发光。

“你总是说我谈过很多次恋爱,其实没有,我认真谈的女朋友,也只有你这么一个,我不记得她们的名字,是因为在我眼里,她们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或许你会觉得我这样不是个好男人,我承认,当时的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可是直到我遇到你,我也开始学着做一个好人,”他淡笑着,“只喜欢你一个人。

朝夕笑了出来。

“我也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谈恋爱,而且还是在这个年纪……沈放还调侃我,说是夕阳红恋情。”陆程安摸了摸鼻子,说,“我也很害怕,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会有不开心的时候。”

朝夕摇头:“没有不开心。”

“没有吗?”他欣慰地笑笑,“但我总觉得,我给你的还不够。”

尤其是十年前,没有及时赶到你身边。

迟早要向命运投降。

他为什么不能早点卸下骄傲。

这是他一直以来后悔的事。

“朝夕。”陆程安捧着她的脸,指腹温柔地摩擦着她眼睑处,他的眼里像是注入了无限深情般,眼眸璀璨,含着光,“我之前一直以为,是我先爱的你,直到后来,江烟和我说,我才知道,原来你早在答应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喜欢上了我。”

原来在那个暮春,樱花飘落的时候。

心缓缓坠落的。

不止他一个。

他们的心脏,在同一天,同一时刻,都坠落了。

朝夕的喉咙微哽,语气有些不自然,“她怎么这个也和你说。”

“不好吗?”

“……我也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会成为检察官。”朝夕的情绪瞬间低落下来,那些二人之间互相隐藏于心的秘密,早在彼此不知道的时候,传到对方的耳朵里。

他们始终觉得,自己的执着与等待,似乎不值一提。

陆程安笑了笑,他的喉结滑动,从唇齿间溢出一抹低沉的笑出来,他抿了抿唇,语气很淡地说:“因为害怕你感动,害怕你因为感动,所以才和我在一起,而不是因为喜欢我。也怕这份喜欢里,掺杂着感动。”

他想要的感情,始终是纯粹的,热烈的,像是飞蛾扑火般,想要把对方誓死燃烧的爱。

如果生命是有尽头的,

那我希望我的尽头是你。

沉默了会儿。

“我也总以为,你不喜欢我,所以那个时候装作不认识你的样子。”朝夕低声笑了出来,她仰头看着陆程安,眼神灼灼地盯着他,“我们好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怪我。”

“怪我来太晚了。”

他松开手,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动作缓慢地,在她的面前跪下。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然后从满是零落的花瓣的地上,捡起一支完整的,连刺都没有削掉的红色玫瑰。

他一双桃花眼微敛,笑的深情又极易令人动心。

“我们之前浪费了太多时间,所以现在,我不想再和你互相浪费了。”他收敛起平时一贯的散漫与玩世不恭,眉眼神情中都是认真和专注,仔细听,能听到他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声线, “我带了玫瑰来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夕吸了吸鼻子,说:“我愿意。”

嫁给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的愿望。

是我十八岁那年,在心底悄悄绽开的悸动,终于在今天开成花。

你是我心上的,第一朵玫瑰。

陆程安帮她把戒指戴好,旋即起身,低头,如视珍宝般地吻了吻她,他闻到她身上有股很淡的清香,细腻又绵长。

你是旁人口中的无人区玫瑰。

或妖冶魅惑人心,或身附利刺,或高傲令人不敢靠近,但在我的眼底,你就是一朵普通的,带着清淡香味的红玫瑰。

但那香味细腻绵长,在我见到你的那一刻起。

一直到十年后,

不对。

至今已是十一年。

我的鼻尖仍旧只闻到那属于你的,独特清冷的玫瑰香。

你是我心上的,最后一朵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