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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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还停在那儿,她每次心脏跳动,都被他托着。
紧密相贴的身体,每处身体变化,都感知的尤为明显,孟宁被顶的不太舒服,小心翼翼地挪了挪,可他怀抱就那么点儿大,圈着她没地儿跑。
相贴合的唇拉出一小道缝来,江泽洲一张一合地说着话,几乎每个字眼都在她唇上起舞,“知道那是什么吗?”
他身上还穿着上班穿的西装,斯文清冷,但说话时,满脸痞坏。
孟宁强壮镇定:“知道。”
江泽洲:“见过没?”
孟宁闭上了眼,没说话。
江泽洲忽地弯腰,沿着她的侧脸到颈畔,一路吻下去,流连忘返。双唇代替手后,手有处可去,改为抱着孟宁,躺在床上。
方才浅淡的月色,被乌云罩住。
房间里的暗流涌动,连月色都不知晓。
江泽洲哑声,“要不要见一见?”
孟宁想拒绝,但手被他拉走,皮带扣解开,西装裤手感顺滑,伸进去前,江泽洲终于有了良知,说:“不愿意也没事儿。”
“……”孟宁退缩的手,突然用力,抓住他的手,“我没说不愿意。”
每个人都有叛逆期,孟宁的叛逆期来的分外晚,也分外诡异。
江泽洲越是不让,她越是要碰。
五指纤细柔软,生疏地被他带着,触碰着,好几次,指甲盖滑过,半是痛苦,半是欢愉。好在,后者居多。
月亮又冒出来了,清冷弦月。
江泽洲借着月光,倾身去床头柜抽了几张纸,擦孟宁的手。
孟宁半张脸埋在枕头里,剩下的半张脸被乌黑长发盖住。后知后觉的羞耻心涌上来,总归是不太好意思直面他的。
江泽洲笑,“宝宝。”
孟宁嘤咛一声:“别叫我。”
叫她这种词儿,就为了干坏事儿。
怪不得叫混世大魔王,骨子里就是坏的。
孟宁暗自腹诽。
江泽洲用额头蹭了下她的额头,今晚笑得感觉比过去一年笑得都要多,“要不要洗一下手?我怕你手上还有味道。”
孟宁撩头发的动作一顿,几秒后,默默起身,下床。
再回来时,屋里头已经没有江泽洲的身影了。
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家里就这么点儿大,估计回自己房了吧。好一通折腾下来,孟宁累得不行,躺回床睡觉了。
半梦半醒之际,身体似乎被拥入一个温凉的怀里,鼻尖嗅到一股熟悉的清冽淡香。
孟宁以为是梦,下意识往他怀里挤了挤。
江泽洲顺势亲了下她的额头。
宝宝,晚安。
翌日,天光大亮。
窗帘未拉严实,初夏晨光已见毒辣锋芒,透过玻璃窗照入室内,穿过氤氲冷气,扑拂在人身上,仍旧带着热意。
孟宁是被热醒的。
一套长袖长裤睡衣,加上一层被子,薄又透气。但孟宁的腰身仿佛被禁锢住,有些喘不过气儿来。
醒来的第一瞬间,看到的不是房间内熟悉的任何一切。
是江泽洲。
孟宁以为是梦,盯着江泽洲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不是梦,是现实。
江泽洲躺在她的床上。
不对。
这套房子都是江泽洲的。
江泽洲躺在她身边。
他的五官也只有那双眼是锋利无情绪的,眼睫狭长,鼻梁高耸,双唇很薄。思及此,孟宁的脑子里突然想起沈明枝说过的一句话来,她说,唇薄的男的都寡情,或者,有没有心都不一定。
寡情并不意味着冷血,虽然江泽洲给人的感觉确实是没有任何七情六欲的,但江泽洲其实蛮重感情的。
寡情代表着不会感情用事,凡事会跟着本能走。
江泽洲喜欢孟宁,只是一种本能选择。
孟宁喜欢江泽洲,也是一种本能迷恋。
就这么想了会儿,眼前的人醒来,没有戴眼镜的眼,延展出几分凛冽,眼睑睁开,视线由下及上,看清面前躺着的人后,霎时变柔和。
“宝宝。”睡意惺忪的嗓音,微哑,透着低沉的性感。
孟宁:“醒了呀?”
话一出口,孟宁发现自己的嗓音莫名放软,音色软绵似含糖。
江泽洲放在被子底下的手先一步苏醒,拽着她,往昨晚亲密接触过的地方拉,“它也醒了,打个招呼吧。”
孟宁吓了一跳。
指尖触碰到柔软的睡裤,就在孟宁以为下一步是凸起部分时,江泽洲突然松手,两只手,安安分分地搭在她身上。
孟宁抿了抿唇,“你怎么不动了?”
江泽洲轻哼:“你还挺遗憾的?”
孟宁不知要说什么,多说多错,还是保持沉默比较好。
放在身侧的手突然一重,把她往里带。
江泽洲头埋在她颈侧,深深嗅了下,像是瘾君子般,解瘾止渴,喟叹道,“这会儿要是动了,一时半会儿停不下来,你待会儿别想上飞机了。”
孟宁心道昨晚不都停下来了吗?
似乎能猜到她心里在想什么,江泽洲说:“昨晚我还有理智。”
孟宁抬眼:“现在没有了吗?”
江泽洲认输:“嗯,没有了,一想到你这么好,什么理智都没有了。”他低头,往她唇边靠,只是亲吻她的嘴角,一遍又一遍,喃喃道,“什么都没有了。”
江泽洲曾以为自己能够时刻保持理智,直到昨晚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不是圣人,遇到爱情的时候,也会像头失了智的猛兽。
昨晚他在洗手间待了不知多久,醒来,冲水,睡去,感受到她的存在,又去洗手间,反复几次。
冷水过身,理智回笼,他知道,不睡在一起就好了。
可是一出洗手间的门,他就不自觉往她房里走,毫无理智,毫无清醒可言。
原来爱情就是这么个东西,把人拉下神坛,让人变得不像人。
江泽洲以为自己会厌恶这样的自己,但他发现自己沉溺于此,恨不得一辈子都窝在有孟宁的温柔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