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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里有不少食材,不过在拿出来的时候,陆喆还是发现有两瓶需要用的酱料忘记买了。

国外不比国内便利,买什么手机APP直接下单外送就行。江凛说他去买,陆喆便又列了几样,趁着季明伦上楼拿江凛的超市储值卡时,陆喆悄声问道:“他这次陪你过来待多久?”

“一周,”江凛低头在手机备忘录里写好陆喆需要的东西,抬起头时发觉陆喆看着自己,不禁问道,“怎么?”

陆喆靠在后面的岛台上,叹了一口气:“到时候你要去送他,又要等一年了。”

兴许是在好友面前,即便被提到这个不想面对的分别话题,江凛也没有抵触的情绪,只是和陆喆肩并肩一起靠着岛台:“其实也没有一年,过年的时候我可以回去,还有春假,夏天之前如果能毕业的话我就走了。”

“以后真没打算继续留在洛杉矶?”陆喆问道。

江凛摇着头,抬起手指给他看湿疹:“回国养两个月好多了,我跟这的环境是真的不合。”

其实何止是环境,从一开始到这里,他就浑身都散发着格格不入的感觉。陆喆与他认识的那段时间他已经算比较适应这的生活习惯了,但是湿疹就没好过,一年到头手指都红,这还是陆喆第一次看到他手上没什么小水泡,肤色贴近了本来的颜色。

陆喆与他同校,对于毕业以后的打算也很茫然。之前他俩聊过这个话题,陆喆没有很强烈回香港工作的想法。他有一个完整的家,有很爱他的父母,他的家庭环境是江凛羡慕的,但是香港却有一个他想回又不愿回去的理由。

江凛想问他这次去参加那位的婚礼有没有发生过什么,话到嘴边听见楼梯那传来了季明伦的脚步声,只好把话收回去,陆喆则笑着推了他一下:“走吧,带你男朋友出去转转,不用太早回来,其实我不太饿。”

冷不丁听到男朋友这个词,江凛的表情尴尬了一下,不过在看到陆喆替他开心的笑容时,他也忍不住笑,望向了那个披着一身阳光走下来的人。

出门时陆喆把车钥匙抛了过来,江凛带着季明伦往前走一段,解锁了路边一辆黑色的越野JEEP。

季明伦看着这辆被改装过,造型有点野的车,站在副驾门边问道:“你还能开这种车?”gzh就像傻呗

这辆JEEP是陆喆的,江凛和陆喆身形差不多,自然没问题。见季明伦小瞧了自己,江凛踩着侧踏坐进驾驶座,扣好安全带,从副驾的置物箱里拿出自己的墨镜戴上,也不多废话,直接让季明伦见识了一把他的车技。

两人在国内是同时考的驾照,后来出国江凛又考了美国驾照。平时他不是宅家里就是宅学校图书馆,基本没有社交,后来认识了陆喆,陆喆总是拉着他出去兜风,这辆车他开多了也就上手了。

车辆平稳驶出社区,来到了车流量少的公路上,江凛踩重油门,车子的推背感一下就上来了。他又将前后的窗户都打开,让干燥的风灌进来,虽然比不上开空调凉爽,但是看着两侧逐渐稀少的建筑痕迹,那种奔向自由的感觉又满溢着胸口。

一开始季明伦的注意力都在他飞扬着自信的脸上,等到周围的山脉渐渐多起来了才去欣赏风景,听他问:“这条公路的景色不错吧?”

“是挺好的,”季明伦笑了笑,胳膊随意搭在车门上,望着远处一片折射着太阳光的碧绿湖泊,“如果当初我妈没生病,我应该也会熟悉这里。”

江凛扭头看了季明伦一眼,当初他俩一道考虑留学,季明伦连表格都填好了,可惜那时候传来了程昱生肿瘤的消息。

当年汤颍就是得癌去世,他俩都清楚这个病有多凶险,后来季明伦为了多点时间陪伴程昱就放弃了留学申请,幸好最后换来了好消息,程昱病愈了。

江凛把手伸过去,捞过季明伦的左手牵住,在季明伦转头看自己时说道:“去我学校看看吧。”

“现在?”季明伦反问,抬起右手腕看了下表盘,“陆喆不是在家里等着?”

江凛打转方向盘,熟练地越过前面的一辆房车:“他说不怎么饿,让我带你到处转转。”

车子在广阔的公路上行驶了近半个小时,两侧的建筑物与人迹又多了起来。在转过几条绿荫环绕的道路后,前方出现了UCLA校区的外观。

江凛就近找了个停车位,下车时旁边一排商店前面有不少游客,他问季明伦要不要喝咖啡,季明伦反问他平时喝咖啡都在哪里,他便带着季明伦穿过这排商店街,走到后面一条背对街道的小路上,推开了其中一家很有印第安装饰风格的咖啡店。

走到柜台前,江凛对低头在里面做单的黑人小哥打了个招呼,对方抬头看到他,顿时笑出了两排白牙,伸出右手和他碰了碰拳头。

季明伦听他们用英文对话,黑人小哥也就20出头的年纪,看样子就很健谈,还主动问起江凛身后的自己。

江凛互相介绍了下,季明伦与对方点头当打招呼,黑人小哥照旧给江凛做了两杯意式加浓,期间闲聊的时候还提到了厦门。

等离开了那家店,季明伦看着江凛喝咖啡的样子,问道:“你的社恐是不是只会在国内发作?”

江凛刚喝了一口,听完差点被呛到,他摘掉墨镜看着季明伦,不解道:“什么?”

季明伦和他并排走在树荫下,眉眼间的神色看似不经意:“从早上的Zaya到陆喆,还有刚才的Moss,你交际圈挺广的。”

江凛停下来,望着前面那道走远了几步的背影,总算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了。他快步追上,到季明伦身边说:“Moss是陆喆的朋友,以前我都不知道这家店,是陆喆带我来多了才认识的。”

“Zaya是房东的女儿,她跟我学中文,和陆喆学广东话。”

江凛认真解释着,见季明伦还是不说话,不禁笑道:“干什么啊?你不会在介意吧?”

季明伦瞥他一眼,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江凛又愣了愣,随后再忍不住了,笑得咖啡都差点晃荡出来。又走了几步后,江凛往前后看了看,碰了下季明伦身侧的手。

季明伦没躲开,他便牵住了,说:“和我关系不错的人你今天都见完了,再没别人了。”

季明伦继续喝着冰咖啡,江凛肯在街上主动牵他又解释这些,他已经不介意了。其实刚才他也不是真的小气,只是今天一天下来,他看江凛不是跟人拥抱就是对着别人笑,跟在国内是两个样子,心里有点不太舒服罢了。

不过江凛能治好不善交际的毛病是好事,毕竟以后进入社会是避不开交际圈的。可他私心里还是希望江凛像以前一样依赖他,有什么都找他说,只和他商量。

在心里提醒一遍自己不能抱着这种自私的想法,季明伦反握住江凛的手,走到外面大街上都没再松开。

美国崇尚自由,大街上往来着形形色色的人种,各种性取向的人都有,不会有人在意两个男生牵手走路的画面。季明伦不想放开,江凛也没有抽回来,两个人就这么过了街,一路走到了校园里。

UCLA有上百年的历史,校内建筑大多采用伦巴第风格,随处可见文艺复兴感觉的红砖外墙。行走在高低错落的坡道上,望着旁边大片油绿的草坪,就算是盛夏的中午也觉得十分惬意。

这几天已陆续开始报道,不少学生或坐或躺在两旁的树荫下,不是拿着平板就是玩PSP煲电话粥,不远处还有几个男生在一楼的走廊内PK滑板技巧。

两人悠闲地穿过一片坡地,路过篮球场旁边时江凛鞋带松了,他蹲下去绑,结果听到一声惊呼。他下意识回头,发现季明伦的胳膊挡在了身后,一颗篮球先是撞到小臂内侧,接着被季明伦顺手一转,勾到了臂弯里。

“没事吧!”

江凛立刻起身想检查季明伦的手臂,那颗篮球撞过来的声音很大,他担心季明伦受伤。不过季明伦说没什么,看向朝他们跑来,双手合十说了句泰语的小个子年轻人。

篮球场经常会有球飞到外面误伤路人,这点季明伦很清楚,而且对方道歉的态度也诚恳,他便用右手把球抛过去,谁知对方没接稳,他闪身绕过那人自己又接住球,接着便找准角度,直接一个点对点传球,棕色的篮球划出一段抛物线,落在了十几米开外的另一个黄皮肤青年手中。

他传球的姿势和角度都很专业,接球的青年怔了征,他则收回视线对江凛说:“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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