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夫子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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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外头天色未亮,小江春因着是在家早起做活惯了的人,到点儿就醒来片刻了。既是躺不住的,不若起来,收拾干净床铺,待那冰凉的洗脸水扑一把到脸上,人也就清醒了。
既然昨晚已是点过蜡烛的,想着以后自家用功也定是要点上的,这份银钱看来是省不掉了,只能想办法怎么挣了。她也就不再摸瞎,将那剩下的大半截蜡烛点上,翻开昨晚的《大学》,趁着清晨记忆力旺盛,将剩下的一半也给通读了。
要不怎说儿童与青少年时期是记忆力最强大的呢,感谢前世语文课本上的“熟读并背诵全文”!她这才三四十分钟就将那剩下一半也背诵下来了,趁着馆里大钟还未响,她又将《大学》全本连起来,通篇背了一遍。
待“当当”的钟声响起,吹灭了烛火,收拾好书兜,又将胡沁雪丢在桌上的鹅黄色书兜也收拾好,一并给她背了去。
到得外头空地上,又将《论语》拿出来通读,因初高中就学过其中好些名篇名句,像什么“有朋自远方来”“温故而知新”“五日三省吾身”读起来就熟悉多了,也不消多大会儿,只天色全亮,她就背下好些了。
呼吸着清晨半山的清新空气,小江春|心满意足地往珍馐堂去吃了两碗小粥,趁着无人注意,又多吃了两个馒头,肚里才觉着饱了些。
三十岁的江春扶额,她决计没想到自己也有对食堂的东西“如饥似渴”的一日。
待她来到丙黄班,学舍门大开,里头已坐了个少年在诵《大学》了,看来也是个认真勤勉的小少年啊。
江春与他打了声招呼,亮出细细的小白牙笑了笑。哪晓得那少年却是个腼腆的,见此拘束地招呼了声“早啊”,忙将那书册慌慌张张地胡乱塞进了抽屉。
江春:……少年,不用害羞,姐姐已经背过了。
她倒不觉着努力上进有甚可值得害羞的,尤其是这种勤勉的学子,她是最有好感的。为缓解他的尴尬,待坐定了她也拿出自己的《论语》,两耳不闻窗外事地诵读起来。
那少年呆了呆,也就放开胆子地读起来了。清晨的学舍,还静悄悄的,只闻丙黄班两道清脆的读书声。
学生渐渐来得多了,见有人在诵读,亦有几个开始摇头晃脑地读起来。嗯,这样的学馆风气,江春很喜欢!
可惜,总有人要作这“老鼠屎”。
“哟呵,黄毛丫头你诵这般大声作甚?”那与徐二嘻嘻哈哈一同进馆的少年从旁经过,故意逗她道。要问为何,倒不是江春真有多大声,只他本性就是个爱顽的,又与徐纯“近墨者黑”了几日,晓得她是个“牙尖嘴利”的,有意来招惹一遭。
还有个原因,估计是男孩子的通病了吧,见着那矮小不爱说话的女学生,尤其是江春这么矮小的,坐她后首的男女同学,除了看到她那黄绒绒的两个小揪揪,只露出一片细白的耳后来,自有男学生爱逗惹她的,仿佛能将她惹哭就能成就几分似的。
江春个满怀心事的成年人了,自是懒得与他回嘴的。
“黄毛丫头,诵这般大声,渴否?可要相公送你杯茶水?只消你喊声‘相公’来听听。”这“相公”的不明意味,后首自有不嫌事大的男学生笑起来。
“善!大志向!古有甘罗拜相,待你真如荆公般作了相,自是少不了一声‘相公’的。只现今你已过了甘罗之年,却没当宰拜相的,只能喊一声‘公——公’哩!”其实关于“相公”这一称谓,本是对宰相的尊称,后民间逐渐演变成了对男子的泛指。本已无人会揪着这称谓不放,也是他们太无聊了。
这回又有几个男学生笑将起来,当然,对这种与他们性别相关的话题,自是笑得更大声了。
“哼!果然牙尖嘴利的黄毛丫头一个!”那少年红着脸扭头而去。
江春:就这都能脸红?战斗力不行,下次多练练再来挑事儿!
临近开课时分,胡沁雪方姗姗来迟,进了学舍也不似往日的叽叽喳喳,见着自己书兜,只与江春道了声谢,就自个儿坐着出神。
江春看她双目红肿得跟核桃似的,定是出了什么事的,忙拉了她的手问起来,只她也是双目含|着泪,不肯多说。正好夫子进门来了,她也就不再多话。
今日是二十五,上的自然是九章课。本以为会进来个须发花白的老夫子呢,谁晓得来的是一十八|九的青年,班上有那十五六的,与他看起来倒更像同学了。
这夫子道自家姓窦,乃太学九章科学生。下头少男少女一听,“呼”的一声,再加他相貌清俊,自有两分雅致气度,又是讲得一口标准的官话,就跟小地方来了个斯文的北大清华高材生一般,虽没有惊艳的形容,但还是人人激动的。
这窦夫子讲学好生有趣,就连肿着眼的胡沁雪都被他逗笑了两回,江春佩服。其实若论内容,他讲得也浅显,就是些加减乘除四则运算的,这群孩子里早就会了的也比比皆是,可能还是略显小儿科的,但大家都耐着心思听完。
一个上午的课,他正经讲课的时间只花了小半个时辰,剩下个把时辰的功夫都用来逗学生了。可能是芯子太老了,对他那些妙语连珠、隐喻双关的打趣,江春总是想扶额叹息。但其他学生皆是觉着他语言风趣,散学了还意犹未尽。
只能感慨:人老咯!现在只想着好好掌握这时代的应试教育,三年后能顺利考上太医局,像这些与考试无关的……总觉着浪费时间。
心内记挂着,一散了学她就忙起问胡沁雪来,这不问还好,一问她眼泪又出来了,江春忙拉着她往人少处走去。
“不是……呃……不是……呃……不是我不说与妹妹听,委实是那家子欺人太甚。”小丫头哭得打出两个嗝来。
胡沁雪最终还是道明了原委来。原来她昨晚是被胡英豪与林淑茵喊走的,而林淑茵就是徐绍的同桌,即“班花”同志。
事情须得从二十五年前说起,当时胡沁雪的父亲还不是现今这个落魄的胡大夫,他是金江有名的俊俏郎君,自是倍受众女郎追捧,当中就有自己母亲的亲侄女张氏,表兄妹俩朝夕相对总还是有了几分情义的。
但当时的“俊俏胡”却无心科举,只作个醉心医术的清闲公子,这张氏自是不满在心的。后又有汴京来的青年才俊穷追猛打,最后张氏还是迷失在了才俊的糖衣炮弹中,“嫁”与了那才俊。
若她从此过上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也许就不会有后头的糟心事了。哪晓得那“青年才俊”在汴京是早已娶了妻的,张氏终日游走于才俊之中,哪晓得也有被雁啄了眼的时候。虽已有了夫妻之实,但有当地大族胡家为她做主,亦还是可以争取上几分的,到时候不去汴京也就罢了,反正这婚聘之书亦是作假的,过个一两年,再选门上进后生,嫁过去做正头娘子都是妥妥的。
哪晓得她自己又经不住那“才俊”的花言巧语,被他整日描绘的汴京浮华给遮住了双眼,作死地要跟着回汴京去。倒也算她有两分“本事”了,居然不出三年就将那正头娘子给熬死去,自己又生了儿子姑娘立下足跟来,虽还未扶正,但也过上了管家理账、说一不二的当家夫人日子了。而金江的“俊俏胡”两年后亦是娶了心仪女子为妻,艰难多年后也有了亲生姑娘,就是小沁雪。
若各自安好那也就“天下太平”了。哪晓得那张氏,当家夫人的瘾没过上几年呢,家中男主服石后往林中狩猎,被甩下马来踩了个稀烂,死无全尸的。族里叔伯自是如豺狼虎豹般扑向林家丰厚的家财,最终母子三个被豺狼叔伯赶出了林家,卷着包袱皮来金江投靠亲姑姑。
若她安分做个客居表小姐也就罢了,往后胡家顶多是陪她女儿一副嫁妆。她自己却是个不安于做个打秋风的亲戚的,每日间望着胡家成箱的珠玉财宝流进门来,而自己母子三人却只得夹起尾巴节衣缩食……想到当年嫁给表哥的人若是自己,那不管他这些年间如何落魄,但少说这家财有三分之一就是自己的,是自己的也就是儿子的……说到自家儿子,少不得又令她打起个歪主意来。
原来她那儿子林侨顺,已是二十一二的年纪了,以前在京里时,她是左挑右选,定要挑个身世了得的媳妇儿。哪晓得就她那副模样,狗肉包子——上不得台面的,自是被那世家大族看不上的,儿子的婚事也就一直耽搁到家道中落。
待现今如丧家之犬了,亦还是不放过“身世了得”的择媳标准,舔|着脸打着胡家的旗号,将这金江县令、县丞、典簿、师爷、把总、千总……凡是有品阶有闺女的文武官员家的门槛全给踩烂了,最后无果,只得退而求其次,将目标对准胡家现今唯一的姑娘——胡沁雪。
昨晚家宴上那张氏就是哭天抹地自家身世坎坷,命途多舛,此生不再多求,只惟愿姑妈能将胡沁雪与自家儿子凑一对。那老太太又不是瞎的,那林侨顺自来了胡家,已是将他母子三人院子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全给祸害了一遍的人了,只念着那么点血缘情分未给他难堪罢了,怎会将自己的宝贝孙女许给他?自是打着哈哈推拒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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