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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八日的那场比赛是一场杯赛,温布尔登以5:1的比分在客场大胜迪顿(Ditton),这场大胜楚中天没有去,因为他在上课,倒是拉塞尔和博尔杰逃课去踢了,这场大胜和他们也有关,拉塞尔在比赛中两次助攻,一个进球,博尔杰也有一次助攻一个进球。艾米丽同样逃课去看了比赛,据她赛后对楚中天讲,如果楚去了,那个球根本就不会丢。

楚中天只觉得艾米丽是夸大其词,怎么可能因为多了自己,就能保证一球不丢呢?世界级的防守球员都不敢这么夸口。

不过当二十一日的比赛,他参加了之后,情况确实不一样了。温布尔登的进球数是“五”,但失球数从“一”变成了“零”。

踢完这场比赛,伊姆斯带着球队去一家酒吧好好庆祝了一番,倒不完全是为了庆祝胜利,主要是为了庆祝圣诞节。这是球队在圣诞节之前的最后一场比赛,圣诞节之后的第一场比赛将是在二十八日。

在这一夜的庆祝酒会上,楚中天的酒量让全队的英国佬都大开眼界。他们原本以为楚中天这个中国人好欺负,都争相来灌楚中天的酒。没想到最后发现吃亏的是他们自己。因为楚中天完全是一副“千杯不醉”的架势,来者不拒,一口一口地干着。一开始,大家还十分高兴,拍着楚中天的肩膀,大笑:“现在你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英国人了!哈哈哈!再来一杯就更像一点!”后来他们就笑不出来了,楚中天喝上了兴致,他还主动出击,逮着那些人猛灌。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还能站在他眼前的人已经不剩几个了,他却还能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自己去上厕所……

希林在被楚中天灌趴下之前喃喃道:“难怪你小子在酒吧打工呢……真失算……”

一直在酒吧里呆到了关门,一群人才互相搀扶着走出来,然后非常整齐地排成一列,站在墙边,扶墙呕吐不止。

“妈的!我以后再也不和楚拼酒了!”

“见鬼,我真怀疑他是披着中国人外衣的英国佬!”

一群队友纷纷对楚中天的酒量进行了谴责和抱怨。

“啊啊啊!我要报复你,楚!但是不在酒吧里,而在训练场上!你等着被我突破一万次吧!”喝高了的拉塞尔高呼道。

楚中天没空和拉塞尔斗嘴了,他并不比他的队友们好到哪儿去。他同样扶着墙壁不停呕吐——最终还是喝多了。

希林已经缓过劲来了,他上前一边拍着楚中天的后背,让他吐的更舒服一些,一边有气无力地笑道:“你现在是一个真正的英国佬了,哈!”

楚中天对他的回答是:“呕——”

“见鬼!你吐我身上了!”希林惊恐地尖叫起来,就好像是踩到了老鼠的女人。

“哈哈——呕——”队友们哄堂大笑,笑到一半,又集体俯下身子继续呕吐起来。

伊姆斯和英格里希靠在路灯柱下,看着那群球员,感叹道:“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夜晚……”

※ ※ ※

今年的圣诞节楚中天过的格外热闹,二十三日在顿斯酒吧,他收到了老板包给他的圣诞礼物——一双最新款的茵宝(UMBRO)慢跑鞋。他现在脚上穿的那双,因为每天跑步和踢球,脚内侧和外侧的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磨损,估计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

对于这份礼物,楚中天也很高兴,因为他很快就需要用到新鞋了。

老本特和其他的熟客们也集体松了他一份圣诞礼物,同样是一个他很快就需要用到的东西——崭新的茵宝足球。

他们送给楚中天的新年寄语是“新的一年,争取进个球吧,楚!”

温布尔登表现回升,楚中天也是球队主力。要说这群人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出自顿斯酒吧的楚中天到现在打了半个赛季的比赛了,却没有取得一个进球。虽然他们可以为了楚中天那些精彩的防守而欢呼,但总是没有进球来的带劲儿……

楚中天曾经认真思考过,他这不是第一次在顿斯酒吧过圣诞。在读预科的那一年,他也在这里打工。为什么当时的圣诞节自己会觉得孤独寂寞想家,而这一次却丝毫没有以上念头呢?他认为那是因为自己加入了AFC温布尔登。他加入这支本地球队,才真正被那些本地人所接受,让顿斯酒吧的人们觉得他楚中天和他们是一伙儿的,有共同语言。托这个福,自己的时薪涨了,在酒吧里也能收到更多的小费了。

加入AFC温布尔登是否会改变他的命运,这个命题实在是太大太虚了,目前不好说,但改变了他的生活,那是一定的。

因为加入AFC温布尔登,他认识了很多的朋友,而且还找回了重新踢球的快乐。让他除了打工的地方,就是学校和公寓的单调日子不再无聊。

说到这一切,他想他最应该感谢的其实是一个人……

如果当初不是她锲而不舍地来找自己,像个不被理解的偏执狂一样劝自己去试试,今天这样的生活会到来吗?

所以一想到如今和当时,他就觉得很好笑。自己当初可还一百个不愿意来着……

为了感谢这份情意,他也得为艾米丽送上一份圣诞礼物。可送什么好呢?

现在很多商店都在打折,买一件礼物倒并不贵。问题是那些市场上能够卖到的东西,楚中天却都不想拿来做礼物送给艾米丽。他觉得既然是代表着自己心意的礼物,那就必须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可看着那些商店中量产的各种玩具、饰品、摆件、卡片,楚中天不断摇头。

艾米丽这样的好人缘的美女,一定会收到很多圣诞礼物,不管是卡片也好,还是实物也好,不过都是从这些商店中买来的而已。他可不想好不容易送人一件礼物,还和别人送的撞车,那可就太没有面子了。

他希望艾米丽能够记住自己的礼物,而不是将之和其他人送的礼物堆在一起,就分辨不出来了。

想了半天,他想到了自己擅长画画这件事情上来了。虽然送肖像画,比较俗套,而且看起来也不值什么钱,但总归是自己亲手绘制的,礼轻情意重嘛,倒也算中国传统了,哈……

想到就做,二十四日约翰老板放了楚中天一天假,他不用出去打工,大清早起床之后,就将自己关在屋里,支好画架画板,放好工具,然后闭上眼睛开始在脑海中回忆。

回忆什么呢?

自然是回忆那些有关艾米丽的画面,从中找出一个最具代表性,最漂亮的镜头,将之呈现在画纸上。

似乎没怎么经过检索,楚中天的回忆就定格在了前段时间的校园圣诞集市上。艾米丽穿着欧洲中世纪的戏装扮演的朱丽叶在楚中天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楚中天重新睁开眼,拿起手边的铅笔,落在了纸上。

※ ※ ※

晚上的聚会在一间酒吧里举行,不过集合的地方却是在学校门口。

楚中天背着装了裱好的画的包包,来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发现了两个老熟人——正在一起聊天的拉塞尔和博尔杰。

“艾米丽竟然邀请了你?”拉塞尔脸色一变,他想起了那个“美妙的夜晚”。

“怎么?不能邀请吗?”

拉塞尔没有理会楚中天的问题,而是指着他说:“我不会和你喝酒的!一滴都不喝!”

博尔杰在旁边点头:“我也不会,你这次休想再灌醉我们了,楚!”

其实那天喝完之后楚中天也不好受,回到家第二天起来头还是疼的。果然和一大群纯种的英国爷们儿拼酒,哪怕赢了也是那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实在是没有必要再经历一次了。于是他也摆摆手:“好了,我们今天喝橙汁行了吧?”

“喝橙汁?艾米丽,你请的是一群小孩子吗?”一个男人刻意隐藏了内心得意的声音在三个人的身后响了起来。他们纷纷转过身去,才看到艾米丽以及另外一群人刚刚到。

说话的人就站在艾米丽的身边,而且靠的很近。长得倒是不错,不过和拉塞尔的帅是两种风格,拉塞尔帅气的有些娇弱,而这个人帅的则很有男人味,皮肤略黑,看起来很健康。个子也很高,几乎和三个人中最高的拉塞尔相差无几了。

虽然形象很养眼,可说的话就不好听了,那句挑衅味道非常浓的话让对面三个人都皱起了眉头。

艾米丽却仿佛没有听到一样,笑嘻嘻地向大家互相介绍。

除了拉塞尔和博尔杰,以及楚中天之外,大多数来的人都是她的同学,只有那个高个子帅哥的身份特殊。

“这位是达尼.威灵顿,以前是我的邻居,后来搬走了,我们最近才重新联系上。”艾米丽微笑着向大家介绍着在自己身边的这个高个子阳光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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