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大长腿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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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抛去那些大少爷的龟毛习惯,唐惜春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他懂得克制自己的脾气,青云观里的弟子亦不难相处,故此,适应了山上生活,唐惜春还有几分如鱼似水的意思。
尤其是有唐惜时这个壮劳力供唐惜春使唤,菜园子的活不累,唐惜春的小日子过的越发逍遥。
唯一令唐惜春苦恼的大约就是他念书的进度了。
这些圣人之言不知有多么的枯燥无味,他一读就会自觉进入嗜睡状态。哎,本来就不容易记住,又总是睡觉,这样一来,读书进度自然缓慢。
唐惜春简直要愁死了。
唐惜春天天手不释卷唉声叹气,皓月直觉奇怪,往嘴里放几颗蜜饯,皓月关心的问,“惜春哥,你发愁什么啊,怎么老是愁眉不展的?”
唐惜春握着圣人书敲皓月大头一记,道,“你不懂。”又幽幽的叹口气。
“什么我就不懂啊。”皓月觉着自己近期有些失宠,因为他的惜春哥把唐惜时的待遇调到跟他相同了,于是皓月危机感顿生,越发问个没完,“惜春哥,你把发愁的事儿跟我说说,兴许我能帮你的忙呢。”
“你能帮上什么忙。”唐惜春问,“你能让我过目不忘么?”
皓月本就是个伶俐的小子,他眼珠往唐惜春手中的书卷上一转,瞬时就明白了,笑道,“惜春哥,你是不是发愁背书的事啊?”
唐惜春没说话,皓月便知自己猜个正着,弯着眼睛直笑,“我就知道,惜春哥你那句‘温故而知新’都念一个月了,我都会背了。”
好在唐惜春现今脾气不错,也不怕人笑,他往被子卷上斜斜一靠,道,“简直不是人背的东西,一看就困。”
皓月不解,道,“既然不好背,就不要背了。以前二师兄就说,这些圣人之言都是屁话,除了要做官用得上,别的地方又用不上。惜春哥,你是要学来做官吗?”
唐惜春眼睛一亮,挑眉道,“不想青云观还有我的知己啊。”竟然有人跟他持同一个看法,真是高山流水,哪里没有知音哩!在唐惜春看来,这些圣人之言真的没啥大用,据唐惜春前辈子几十年验证,圣人言是一回事,生活将是另一回事。
唐惜春正想跟皓月打听一下与他英雄所见略同的青云观二师兄的事,就见唐惜时走进来,唐惜时生就一张冷面,淡淡的看皓月一眼,话还未说一句,皓月忙一扫襟上掉下的蜜饯渣子,草草行个礼,道,“三师兄,我练功去了。”撒腿跑了。
唐惜时拉开椅子坐下,道,“别听皓月瞎念叨,二师兄前年春闱中了探花,只是他于官场没什么兴趣,在翰林院呆了一年就回了山上。”
唐惜春有些惊奇,“道士还要科举啊?”
“二师兄并不是道士,就是师父这道长也是他自封的,根本没有道士文牒。”
唐惜春,“……那这道观?”
“师父的私产。”
“你师父怪有钱的啊,道观他都能买一座自己住。”
唐惜春八卦的打听,唐惜时对师门八卦却没什么兴趣,反是问起唐惜春念书的事,静听唐惜春诉了回苦,唐惜时道,“念书没什么难的,关键是,得吃得了苦。”
唐惜春双眸灵气十足,道,“你看我像吃不了苦的?”青云观他也能住的惯,更不用说上辈子吃的那些苦头了。
唐惜时静静的打量唐惜春片刻,方开口,“惜春,你要想念出功名来,起码得有‘头悬梁,锥刺骨’的决心。”
唐惜时自己是个狠人,他五岁上山习武,其间并不落下文章功课,到如今,说句文武双全并不为过。他实在是看不过唐惜春手不释卷全无进步的消耗光阴,道,“你若愿意,晚上同我一道念书如何?”
唐惜春一听就应了,眉开眼笑,“这个法子好,有个伴,我可能就不容易困了。惜时,要是看我打肫,你就叫醒我,知道不?”
唐惜时点头。
唐惜春笑问,“我叫你抓的野鸡,抓来没?”
“搁厨房了。”
唐惜春拉着唐惜时的手,“走,咱们去把野鸡褪了毛。”
什么叫咱们!
唐惜春动口,唐惜时动手。
唐惜春动动嘴皮子,唐惜时就要先烧一锅热水,然后端着瓦盆、拎着开水、提着野鸡到观前溪畔去褪鸡毛。
唐惜时一面褪鸡毛,一面道,“野鸡肉不好吃,柴的很。”也不知叫他逮来做甚!
“肉不好吃,鸡汤好喝。”唐惜春搬着竹凳出来坐在唐惜时三尺远上风口的地方,他身上只是普通的灰蓝色道士服,脚下一双普通的皂布鞋,鞋口透出一抹雪白袜角。唐惜春胸无点墨的人,容貌还是很有欺骗性的,他平平一坐,便如同临风玉树,笑道,“你这两天没找我做宵夜,虽说你良心发现很难得,不过,我也不忍心看惜时弟弟夜里继续吃白水煮蛋啊。”
原来是要烧鸡汤给他喝,还算唐惜春有良心。不过,唐惜时不得不提醒他,“惜春,喝汤只当个水饱,野鸡肉又不好吃。”
唐惜春笑眯眯地,“一会儿咱们先把野鸡慢慢的放在炉火上炖着,到半夜,鸡汤肯定能炖好。不是叫你光喝汤,观里别的不多,菜有的是,等你饿的时候,洗些菜蔬放到鸡汤里一道煮,借着鸡汤的鲜香味儿,菜也好吃,汤也好喝,这样连汤带菜吃上一锅,难道还吃不饱?”唐惜春现在还不知道,不久之后,这种吃法将衍生成一道经久不衰的名吃——火锅。
这会儿唐惜时已觉着奇怪,道,“这倒是个新吃法。”
唐惜春得意的翘翘鞋尖儿,扬起下巴,一副目下无尘的德行。
唐惜时又问,“惜春,你怎么知道这种吃法的?家里没这么吃过吧。”
他怎么知道的?
那时候他在老家,家财尽失,人穷不只是志短的事。穷到一无所有,无米下锅,唐惜春想的并不是志气,而是,他想吃肉。
馋到极点,逮个老鼠都想炖炖吃了。
何况是野鸡?
野鸡肉柴,唯汤最为鲜美。吃不起以往家中的那般考究,一锅乱炖其实味道也很不错。
收回思绪,唐惜春扭过头,居高临下的瞅蹲在地上褪鸡毛的唐惜时一眼,道,“没吃过我就不兴知道啦?我知道的还多着呢。要不,怎么能做唐惜时的大哥呢。”
唐惜时看他不正经说话,也就不再问了,闷头褪鸡毛。
唐惜时是个极敏锐的人,他不似唐盛或是唐老太太,对唐惜春寄予无限的宠爱与期望,唐惜春乍一改好,两人只当是祖上显灵,唐惜春给一顿板子打通了脑子,高兴都来不及,更不会追究其中的诡异之处。
唐惜时不同,他早觉着唐惜春这变化也太快太大了些。唐惜春的纨绔秉性绝非一朝养成的,要说挨打,尽管唐惜时大部分时间是在青城山习武,他也知道唐惜春有事没事的经常在家挨揍。所以,如果真是板子能打好,唐惜春早该改好了。
唐惜春突然之间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唐惜时早觉心疑,不过,他是个很沉得住气的人,而且唐惜时本身对唐惜春兴趣不大,所以先时并未多想。
如今跟唐惜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唐惜时才偶有多思量。虽然唐惜春不想说,但,这毕竟是再好不过的变化。只希望唐惜春继续保持住,尤其是在关心他惜时弟弟这方面。
想到唐惜春让他捉的鸡是为了给他炖鸡汤,唐惜时心中对唐惜春的那一丝怨念也渐渐的消散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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