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四不象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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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第一发就打到两里开外去了,马城也想明白了,这不就是三联装的抬枪么,只是三联装也太怪了。孙元化毕竟是科研人员没打过仗,造出这么个笨重的怪东西并不奇怪,这和大明朝的武器设计思路有关,从火车火箭到三眼铳,五眼铳,大明的武器设计思路都是重视前排火力。
大明的野战战术就是如此,前排摆大炮,第二线摆火铳,中军摆马队,追求的是短时间内密集火力大范围杀伤,因此就有了火箭车,五眼铳这些密集发射的一次性火器,齐射一轮是爽了,装填起来却无比困难,负责持续火力的鸟铳威力又太弱,对射射不过后金的步弓,又拿后金的土坦克毫无办法,就被一波冲垮了。这种战法打蒙古轻骑很管用,两百年前,大明就是用这种战法将蒙古轻骑打的溃不成军。
两百年过去了,这种一成不变的战法也过落伍了,大明的对手也变了。和步战能力强大的虏军作战,这第一波火力打击是打不垮对手的,土坦克,直到机枪时代还能发挥作用,更不要提明末了。沾了水的棉被,沙土做成的土坦克,连重机枪子弹都挡的住,更不要提大明装备的孱弱火铳了。
大明延续了两百年的战法是应该废弃了,早就被敌人摸透了。孙元化的设计思路也是错的,因为这三联装的怪东西机动性太差了,而马城的军事理念中,和后金作战最重要的就是机动性,这怪东西实在不符合开原军的需求,马城是要建设能冲阵的铁骑,能骑马的步兵,驮马化的野战炮兵,大范围穿插打完了就走。敌强我弱,这种战术理念就显得极为有效,每每立下奇功。
尽管如此,这三联装的大抬枪,却仍被马城想出了一种用法,狙杀。
这时代最先进的线膛枪,用来完成狙杀也太勉强了,因为始终解决不了气密性问题,气密性问题解决不了,就无法解决射程问题。孙元化射击的怪东西却提供了另外一种出路,把火绳枪往大了造,于是射程问题就解决了。孙元化还天才的设计成三联装,一是增加了重量就增加了射击的稳定性,二是一枪打不中可以再打两枪,这怪东西是狙杀利器呀。
这怪东西可以大炮准多了,妥妥的指哪打哪,威力强大的步兵直瞄武器。
马城回忆起来似乎同时代的西方,也有这种步兵直瞄武器,叫做皮炮,射击思路是一模一样的。这样一琢磨这怪东西,似乎也不那么奇怪了,可以参考西方皮炮的用法,皮炮就是皮革包起来的铜炮,似乎是北欧陆军发明的,古斯塔夫二世的得意杰作,发明者是一位瑞士数学家。
马城曾经见过这方面的记载,这东西最大的问题是散热问题,打几炮就变的又热又烫,不但无法装填还会烫伤炮手,因为炮身过长还容易炸膛,很快就被古斯塔夫二世弃用了,然而也不知道古二爷有没有设想过,这东西其实很有价值,用来定点狙杀敌军重要目标还是很有效的。
长身管代表着精确度高,直瞄,射程远威力大,并非一无是处。躲在暗处打冷枪冷炮需要解决散热问题嘛,不需要,打完了抬起来就走,能不能打中就要看运气了。想到了这怪东西的最理想用法,马城热心起来调集了一批老兵,开原军中的神射手,加紧操练熟悉抬枪的特性。三四个射手带六七个辅兵,配千里镜,射手负责发射装填,辅兵民壮负责运输,相当于一个队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