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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是下雪的天气,外面却毫无预兆地开始阴雨绵绵,昏黄的路灯下雨丝如绵密的牛毛,看着河面上被雨水激起的涟漪,路人纷纷意兴阑珊地往回走,谈笑声渐行渐远,从他院墙外悄然路过,随着各家各户的关门告别声,四周又恢复宁静。

静得能听见雨水落入树叶声。叶濛没有预想中的欣喜若狂,她只是觉得心疼,用这种方式让他跟自己妥协,她轻轻挣脱李靳屿拽着的手,看着倚在鱼缸上的人,低声问道:“你真想跟我试试?”

李靳屿似乎没想到她会挣脱,有些意外地愣了会神,然后从鱼缸上缓缓直起身走进去,从院门口杂乱无章堆着的几箱东西里,一次性单手拎了四罐啤酒出来,随手摆在茶几上,人大剌剌往沙发上坐下。

“你不想就算了,”李靳屿随手给自己开了罐酒,喝了口,又掏出手机看一眼,没什么情绪地给丢到茶几上,“当我没说。”

叶濛坐过去,比平时的安全距离更近一些,两人炽热的肌肤几乎要贴在一起,李靳屿没有像往常那样坐开些,他若无其事地一口一口给自己灌酒。

这屋子仿佛在一瞬间被人煨了块碳进来,气氛似乎烧了起来。

叶濛劈手轻轻夺下他的酒藏在自己背后,低声哄道:“别喝了,宝贝。”

李靳屿一言不发,固执地要倾身再去拿新的。

叶濛立马摁住他瓶口,连带着他清瘦温热的手指一把抓住,触感明显,心下仿佛被人浇过一柱温水,将那些不明情绪地冲刷了:“我只是想问,你喜欢我呢?还是被小高刺激的。”

他反问:“那你呢,你真的喜欢我吗?”

叶濛如实说,“我很喜欢你啊,但是说实话,我喜欢过很多人,也受过伤,又到了这个年纪,女孩本来又比男孩早熟,所以我现在对待感情会比较理智,不会再为了爱情死去活来。”

其实也就两岁而已,怎么被她说得跟小了二十岁似的。

李靳屿人靠着,两腿敞着,啤酒随手搭在腿间,被叶濛用手压着,他却埋着头,胸腔起伏,声音沉闷,“你谈过几次?”

“三次。”

“都是姐弟恋?”

“不是。”

大猪蹄子。李靳屿双手捏着酒,往上耸了下,没好气地一下把她手掸开,拉开酒扣,说:“我可能喜欢你吧,我现在还不太清楚。”

“我不知道是你对我太好了,我不想把你让给别人,还是真的已经喜欢上你了,”他两指捏着拎起罐酒,有些痛痒无关地喝了口,自嘲地带起一笑,倒也没遮掩,直接坦诚地掀了底牌,“我分不清,因为我没喜欢过谁,这是第一次。”

“初恋啊,那是会热烈一点,”叶濛若有所思的点头,逗他,“不过二十七岁初恋是不是晚了点?撒谎吧你,这么多年一个动心的都没有?”

李靳屿一边喝酒一边看她,眼底是浓浓的嘲讽,一脸你还他妈明知故问的表情。

他眼角已经有些泛红,叶濛发现他其实并不太能喝酒,两瓶啤酒眼角就会红,人醉醺醺地仰在沙发上,半懒散半认真地看着她,连嗓音都更哑了:“你以后都不回北京么?”

“你想回吗?”叶濛小心翼翼地抽走他手里的酒,放到茶几上。

李靳屿把空了手放下去,他这次从北京回来好像特别累,仰头靠在沙发上,用胳膊肘挡住眼睛,半天才吸着气闷声说:“不回。”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打了空调,气温正在攀升,叶濛忍不住脱了外套,只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紧身毛衣,裹着她骨肉匀称、挺翘的上身,她轻轻拨了拨他自然垂着的手指,低声问:“很委屈吗?过去的事情。”

屋内屋外都安静,只剩下绵雨落在窗蓬上发出嘭嘭声。

半晌,李靳屿仍是盖着眼睛,低低地嗯了声。

叶濛一直觉得他算是很能忍,什么都扛得住。到底经历了什么,能让一个男人变得这么抬不起头来。

叶濛牵着他的手,将他的胳膊从眼睛上拉下来,温柔低声说:“好,我留在这陪你,直到你好起来。”

李靳屿虽然闭着眼,但被她牵着的手,忽然收拢了,修长的手指慢慢插进她的指缝间,跟她十指紧扣。

叶濛半跪在沙发上,脑袋已经凑到他耳边,吹着气,有点得寸进尺地问:“弟弟,我能亲你吗?”

李靳屿人仰着,脑袋搁在沙发背上,终于睁开眼睛,无奈地看着她,失笑道:“姐姐你能别这么猴急吗?确定关系过一分钟了吗?”

叶濛跟他反方向趴着,脑袋也跟他一样搁在沙发背上,跪着,好奇地追问:“你跟江露芝亲过吗?”

李靳屿松开她的手,从沙发上起来,倾身去拿酒抿了口,有点无语地说:“亲过能阻止你亲我吗?”

叶濛嘁了声,从沙发上下来,“你也别太装纯,不知道的我还以为我猥亵儿童呢。”

“我一男的,我装什么纯,”李靳屿翘着二郎腿笑不可遏地说,“你给我点时间反应一下不行吗?”说着他站起来,随手捡了件他刚刚脱下丢在沙发上的外套毫不留情地罩在叶濛脑袋上,眼不见为净,防狼似的说:“我等会去医院看奶奶,去洗个澡,你别偷看。”

呸!

这是拿谁当色狼呢!叶濛差点以为自己拿错剧本了,义愤填膺地一字一字叫他名字:“李、靳、屿!”

“不许拿下来,不然一个月都不让亲。”他在卧室里一边找换洗的衣服,一边懒洋洋地说。

浴室门是坏的,老太太滑倒那天给撞坏了,一刮风就哐哐乱撞,他后来就给拆了,至今还没装回去,反正这家里现在也就他一个人住,偶尔杨天伟会来,他那几天就尽量不洗澡。

他虽然没那么纯,但也还没到可以让叶濛光明正大看他洗澡的地步。

他拿好东西进去,三两下剥干净,还剩了条内裤,回头看了眼叶濛,后者老老实实盖着他的外套,等他转回去,身后传来:“李靳屿。”

“嗯?”

“你去医院献血了?”叶濛盖着脑袋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

水声哗啦啦,李靳屿将水声调得稍微小了些,他慢慢抹着肥皂说,“你去看我奶奶了?”

“我闻出来的,你外套里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叶濛说。

“你要说你是吸血鬼更可信一点,”他笑,“还能闻出我身上少了几百cc的血。”

“我觉得我就是能,你身上少一根头发,我都能感觉到,你现在整个人都是我的,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再跑北京去再给你妈献血。”

“好,没有下次了。”他低头笑笑。

“你在北京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他自从来宁绥之后就再也没回过北京,其实他发现自己内心隐隐对北京都还有一种期望。他起初是逃避,逃避这个城市,逃避所有人,可现在,他发现人一旦当了一次鸵鸟后,就永远无法再抬头。

他当初是不想回,他现在,是已经回不去了。

北京没有属于他的家。李凌白的别墅已经住进了别人,他们融洽快乐,和睦体面。保姆管家全部换了人,主仆情深,他像是一个流浪汉,误闯入别人的城堡,在那座充满人情味的别墅里,格格不入地待了五天,彻底意识到,他是真的回不去了。

那个小孩,满屋子放得都是他曾经看过的书,包括他所有关于记忆宫殿的书。

那小孩资质太差,李靳屿只看了两句话,就知道他记忆和逻辑都不太行,需要单项训练,还需要非常高强度的专注力训练,因为他看的书永远翻不过第三页。

但他看到李凌白在小孩的本子上写了一句话,“儿子,你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李凌白现在好像换了个人,变得很温柔,很婉约,这小子的待遇,真是前所未有的好,当初连李思杨都没享的福全让他一个人享了。

除夕当晚,两人撕破脸皮,剑拔弩张地大吵了一架,李凌白怕他反悔不肯给她儿子献血,这才叫人收了手机。李靳屿才在医院跟人借了手机。

“是想让我去北京接你吗?”

李靳屿已经洗完澡,湿着头发也没擦干,已经换上了干净的T恤和宽松的运动裤靠在沙发上,双手搭在腿间,一脸老神在在地笑着摇头:“不是,是想问问你,喜不喜欢吃豆腐蛋糕,我记得以前有家豆腐蛋糕很好吃,我跟朋友们经常去,但是我后来找半天没找到,心态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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