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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种不太妙的预感,毕竟一贯手巧的乐知时,在炒菜方面着实没有天赋,又因为有林蓉和宋煜,他也从没有动手过,经验值基本为零。

“对啊。”乐知时态度肯定,给自己戴上围裙,看见厨房里有林蓉煲好排骨藕汤,还是热的,于是对着餐厅的宋煜问,“再给你炒一个鸡蛋好吗?”

宋煜想劝他不要,但乐知时更快一步打了鸡蛋,背对着他小声叫了一下,然后那筷子在从盛鸡蛋的瓷碗里挑着什么。

八成是把鸡蛋壳打在里面了,宋煜心想。

“问题不大,问题不大。”乐知时一面小声念叨,一面用筷子把鸡蛋快速搅碎。宋煜想进来帮忙,被他果断拒绝,“你去坐,先喝骨头汤。”

半开放式的厨房,就算宋煜不进去,基本也能看到乐知时的动静。

感觉本来不大的问题好像变得更大了。

最终,关了火的乐知时背对着宋煜在流理台跟前站了半天,一番心理挣扎之下,他回头看向宋煜,“要不今天不就不吃鸡蛋了吧……”

“端过来。”宋煜说。

乐知时哦了一声,十分不情愿地把自己炒得又焦又碎的鸡蛋端到餐桌上,他比谁都清楚,宋煜这个人是最挑食的,有时候蓉姨做的饭他都会挑剔,某道菜里如果有他不爱吃的姜,他筷子都不动。

“你别吃这个,”乐知时心虚地给他多夹了几块砂锅里的排骨,“吃点蓉姨炖的骨头吧,吃哪儿补哪儿。”

但宋煜不动声色地夹起一块子炒鸡蛋,尝了尝。

他越淡定,乐知时越忐忑,“哥……”

“还可以。”宋煜又吃了一口,“味道比卖相好。”

乐知时不太自信,也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然后就闷头喝汤,再也没吃。大概是他倒霉,刚好吃到没有完全弄出来的蛋壳。

一整盘炒鸡蛋最后都被宋煜吃光了,还给自己找借口,说今天刚好想吃鸡蛋。

乐知时觉得他的刚好来得很蹊跷,于是十分沮丧地收拾了碗筷,站到洗碗池边放了水,“我以后再也不做饭了。”

宋煜靠到他的身边,拨开乐知时的头发吻了吻他脸侧,声音低沉但柔软,“我都吃完了。”

这话说得颇有些邀功的意味,反而激起了乐知时小小的自尊心,他转过来盯着宋煜的脸,“你的意思果然还是觉得很难吃。”

“好吃。”宋煜开口没犹豫,而且面色不变,说什么都像真的一样,视线扫在乐知时看起来很柔软的下唇上,“真的不做了?”

“嗯。”乐知时点了下头。

“做吧。”宋煜说话语气很轻,像是诱哄,“只做给我吃。”

犹豫了两秒,乐知时还是根本拒绝不了宋煜,只好垂下眼,看起来很乖,“好吧。”

仿佛觉得自己的应答显得有些草率,乐知时转过去拿起一只碗,语气认真道:“等我学得很好之后,会经常给你做菜吃的。”

宋煜明明只有一只可以活动的手,但还是把乐知时洗过后沾满泡沫的碗接过来,拿在水龙头下面冲干净。

“也不用学得多好。”他的语气十分随意和轻松,仿佛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挑剔的人,“现在就很好。”

“你对我的要求是真的很低。”乐知时笑着把最后一个盘子洗出来,厨房窗外的阳光透过云层,把他的眼睫都照成半透明的浅色。

“不是。”宋煜帮他冲好盘子,放在台面上,“是因为你已经很好了。”

乐知时亲了亲他的脸颊,带着点感恩的意味,因为和宋煜在一起,他从不会觉得自己不够好,一旦产生一点点这样晦暗的小火苗,宋煜就会很果断地掐掉。

“我收拾一下,你先去沙发上坐着,医生说了你要多休息。”

无论乐知时怎么说,宋煜都没有走,他站在原地,很自顾自地问他要抹布还是厨房纸巾,然后随意拿了一个,手上的戒指在阳光下反射着莹润的金属光泽。

有那么一瞬间,乐知时产生了一种他们很像新婚夫妻的错觉,但下一秒这个奇怪的念头就被他打消了。

假期悠闲,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影。乐知时给宋煜拿了一条厚毛毯盖在他身上。冬日午后的阳光晒得人昏昏沉沉,靠在宋煜肩上,乐知时迷糊又困顿,但他也说不上为什么,只是很敏锐地感觉到宋煜的呼吸声不太对,一抬头,果然发现他皱着眉,嘴唇也微微抿着,嘴角平直。

他坐起来,很轻地摸了摸宋煜的手臂,“是不是疼啊?”

宋煜摇了摇头,让他继续靠着。但乐知时不太乐意,他抬手摸了摸宋煜的脸,“怎么办?要不要吃止疼片?”

他是个十足的行动派,脑子里有了这个想法身体就立刻行动起来,宋煜伸手拉住他,“不用,回来。”他的手揽在乐知时的腰上,衣摆随他的动作透了些风进来,让乐知时毛孔微微颤栗。

“止疼药吃多了也不好。”乐知时也开始了自我说服,挨宋煜更近一些,闻到他身上很好闻的味道,紧接着是他的热度,隔着空气传来的,还有紧贴着后背皮肤摩挲出的掌心温度。

宋煜不经意地看向他,眉头还是微微皱着,视线从他的双眼落到嘴唇,“做一点转移注意力的事,应该可以缓解症状。”

乐知时几乎是下一秒就吻了上去,他的矜持永远对抗不了骨子里的直率与天真,但知道宋煜受伤,所以他的动作很轻,捧着宋煜脸颊的手如同捧着很珍贵的瓷器,哪怕宋煜仅有的一只手搅乱了他的呼吸。

他软得像一滩夏天的水,在冬日的阳光下,在宋煜的怀里闪着粼粼的光。

一个吻与另一个吻折叠,卷着呼吸声进入更深更甜美的幻梦。

湿润、柔软、如同两条鱼的交尾,混在一起的温热的气息。

乐知时难得地掌握了主动权,像小孩子一样感到新奇。敏感的神经元释放出神经递质,漂浮着,催生出的欢愉与兴奋将痛苦慢慢驱散。

恋人是最好的麻醉剂。

尽管知道林蓉和宋谨不会在这个时候回来,但乐知时心里还是有些惴惴不安,仅有的理智在脑海里呈现出被撞破的画面,令他愈发敏感,坐在他身上都会发抖。

怕他着凉,宋煜单手扯了一旁的毯子裹住乐知时的肩。

“不冷。”乐知时发了汗,变得更软,双手撑在沙发上,下沉的时候便亲吻宋煜的眉心和双眼。呼吸的频率渐渐地一致,腰被掐得有些狠,躲也躲不掉。

电影就这么不知不觉放到了尾声,乐知时的头发都汗湿,被他撩到耳后,他有些脱力,但又不想压到宋煜,于是撑着沙发边缘想起身,但被宋煜阻止了。

“抱一会儿。”他声音微哑,叫他宝宝。

“嗯。”乐知时乖乖靠在他怀里,但没敢用力,给挂在胸口的手留了一些缝隙。歇了一小会儿又抬头,啄吻宋煜的嘴角。瞥见他的脖子微微有些红,可能是刚刚用力的原因。

没来由的,乐知时想到了医院里的那个很开心的男高中生。

他不想让宋煜疼,想让宋煜开心。

乐知时的手勾上宋煜的脖子,额头也抵上他的,眼神湿润,还带着一点未褪的红。他像是模仿,但又不像撒娇,无论从他的嘴里说出什么,都纯真又乖巧。

“老公。”他很轻声地开口,还有不久前低喘时带着的黏软鼻音。

宋煜显然是没有想到的。

从他微微睁大的眼里,乐知时看到了处变不惊的宋煜少有的惊讶。

这仿佛给他一种鼓励,乐知时很可爱地亲了亲他的嘴唇,凑到他耳边,又小声喊了一次,“老公。”

他肩头的毛毯滑下去,露出漂亮的脊柱沟的线条。

宋煜清了清嗓子,又替他把毛毯裹好,然后撇过脸,语气别扭,“学人精。”

“好吧。”乐知时裹着毛毯起身,抿着嘴唇,“那算了,反正我学不好。”

他自顾自说好冷,从宋煜的腿上起来,捡起被自己丢到地上的加绒卫衣套在身上,钻出来之后又看向宋煜,发现他的脖子和耳朵都是红的。

和医院里的那个十七八岁的男生没什么区别。

原来宋煜也会不好意思,这么纯情,和某些时候简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这部电影都放完了。”乐知时的卫衣刚刚好掩住腿根,他拿着遥控器望着电视的方向自顾自调着,“你还想看吗?喜剧怎么样?这个科幻片好像也不错。”

画面在一部部的影片海报上跳转,乐知时目光专注地找寻好看的电影,忽然听见宋煜很轻地叹了口气,不仔细都听不到。

他很快扭头,发现宋煜又皱起眉,左手搭在受伤的右臂上,一副很是痛苦的样子。

“还是疼吗?”乐知时抓着遥控器爬到他身边,看他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于是自己也上手摸了摸他的手臂,然后一本正经地对宋煜说,“可是我不能做分散注意力的事了,我腰酸。”

“我不是让你做那个……”宋煜用一种看电影里奇怪生物的表情看乐知时,对他的误解表示出明显的不满意。

乐知时低头玩着他的左手,“那怎么办?吃药吧哥哥。”他说得有些孩子气,还把宋煜无名指的戒指取下来戴在自己食指,对着阳光观察了一番。

宋煜的表情和语气再一次不自然起来。

“再叫一次……”

“嗯?”

宋煜瞥过眼,“……再叫一次,像刚刚那样。”

连求人都这么高傲,不愧是猫。

乐知时在心里吐槽,然后十分有求必应地亲了亲他的嘴唇,一字一句,语气轻快,“老公。”

除此之外,他还慷慨地附赠了好多句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