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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陈永梅也不好拒绝。

而且顾锦泽经常来家里玩,顾锦泽的脾气她也清楚,确实是一个非常听话懂事的男孩子。

顾定军和程雪平再三感谢。

两人问了他们哪一天去首都,才带着孩子离开。

陈永梅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回家的陆明杉。

陆明杉倒是无所谓,带上一个孩子也没有什么大事。

而且顾锦泽和小姑的关系好,两人在车上还能一起玩。

到首都和到鹏程不一样,坐火车需要坐一天半的时间。

他原本还担心小姑在车子上游玩。

这次去鹏城唯一落下的是需要读书的四宝。

不过四宝一点都不难过。

“你们去首都好好玩,到时候回来和我说说首都是什么样子的,顾叔叔说了要好好读书,等我高中毕业就可以去报名参军。”

陆莺:???

陆莺瞪大眼睛,“你不是说你的梦想是在家里养鸡养猪的吗?”

陆明斯有点不好意思地挠头说:“上次我们被困在废墟底下一个晚上,是顾叔叔来救我们,后来我找了顾叔叔,他说了他当兵的事情,我觉得男孩子就应该当兵保护国家,我应该和建军哥一样。”

陆明杉:“难怪你每天都在说顾叔叔,原来是拿人家当偶像。”

陆明斯挺直脊梁说:“那是当然,我都以为自己要死了,是顾叔叔救了我。”

其余能听到陆莺心声的人心里都挺复杂的。

一开始他们接受了三宝要当兵的事实,但是三宝说他要在家里养鸡养猪,他们好不容易又接受了这件事情,结果这小子说要去当兵。

果然孩子的心性就像是天气一样,说变就变。

陆正和拍了拍他的头说:“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好好努力学习。”

“爷爷我会的!”

见他真的没有因为不能去首都而难过,大家这才放下心。

陆明杉和黄三一起去车站买火车票。

为了家人的安全,所以陆明杉给所有人都买了卧铺票。

他自己一个人可以随便一点,但是给家人的当然是要最好的。

很快去首都的日子近了。

程雪平早早就把顾锦泽送过来,她只有一个小小的木箱,带着一顶小帽子,看起来非常帅气。

他冷着脸,这副奶娃娃的样子,却让人想犯贱捏捏他的脸,看他生气是什么样子的。

陈永梅给陆莺挑了一条最漂亮的碎花小裙子,一家人都穿戴整齐去车站。

由于这两年半来一家人都不怎么种田,家里的田地都用来做鱼塘或者是租给别人种,也就只有陆正和种一些粮食自己吃,所以大家都比较白,而且大家穿得都是非常好的衣服,所以看起来非常显眼。

而陆莺他们并没有在意,提着东西直接走到了卧铺那节车厢。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的特殊还是引来了别人的注意。

“咦刀疤你看,那个小女孩是不是我们上次去鹏城的时候遇到的?”

脸上有刀疤的男人立即转过头,一眼就看到被陈永梅牵着的陆莺。

她非常白,穿着一条碎花小裙子,五官精致到和周围的人有些格格不入。

让人一眼就能在人群中看到她。

“还真是。”

“你看她旁边还有一个好看的男孩子。”

男人看向一行人中自己提着小箱子的男孩子,他眼睛一亮。

这个男孩子的长相居然丝毫不逊色于那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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