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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看家庭琐事的直接跳到第五十章。)

大晟朝,清水村。

夕阳下麦浪滚滚,田间地头一片火热的繁忙景象,镰刀划过,金黄的麦穗齐声倒下。

六岁的沈知砚手持镰刀,有一下没一下地割着,神色恹恹。

这麦穗扎得他浑身红斑,好痒!

老黄氏扭头见到二孙子沈知砚的惫懒模样,当即呵斥。

“二狗,又偷懒!再快些,日头不等人!”

听到老黄氏的话,沈知砚不仅没有加快速度,反而把镰刀一扔,大喊:“阿奶,我不想种地,我要念书!”

老黄氏没有理会他的话,赶紧弯下身去割麦。

抬头看着还没有割完的十亩地,沈知砚身上肌肉阵阵发酸,要是有收割机就好了,哎……

没错,沈知砚是个穿越者。

上辈子,沈知砚是个孤儿,拼命努力勤工俭学,终于考上了工科博士,只可惜还没被光明的前途照耀到就猝死了。

再睁眼,竟穿越到清水村沈家一个六岁的农家稚童身上,还被赐了小名“二狗”。

好在家里有读书人,给他取了个文雅的大名——沈知砚。

跟上辈子的名字一样。

大晟朝,一个不曾出现在史书上的朝代。

田间地头已能见到曲辕犁和筒车等工具,但也仅此而已。

刚穿越过来的沈知砚特别兴奋,觉得他身为工科在读博士,可以给这个生产力落后的大晟朝来个降维打击!

不过两天后他就彻底老实了。

当时他告诉沈家人用草木灰和动物脂肪可以做肥皂,清洗衣服的效果比皂荚好得多。

他爹沈有粮一听他要糟蹋猪油,二话不说脱下草鞋把他屁股都抽黑了!

一向疼爱原主的母亲张氏哭哭啼啼,不停念叨他被鬼上身了,拉着他去十里外的青木观灌了一大碗符水……

原本沈知砚还想帮张氏改良那台手摇纺车,但是一想到符水的味道只好止住念头,不敢再OOC。

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做出超出这个时代的生产工具,一般下场只有两个:要么被村里人当妖童一把火烧死,要么成果被人剽窃,惹来祸事。

所以他每天要做的就是演好一个农村小孩,然后伺机吵着要读书。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在这大晟朝,想要活的舒服就必须得走科举。

天色渐暗,沈知砚跟着家人回到家中。

院子的方桌上已摆好饭菜。

一筐野菜窝头,一碟放了几粒粗盐的炒青菜和几碗面汤。

男人能分到两个窝头,孩子和女人各一个。

有一个座位前还摆着一碗白粥,散发着浓郁米香。

沈知砚知道,那是他三叔沈有才的。

他的祖父沈守仁和祖母老黄氏育有三子。

长子沈有粮,次子沈有实,三子沈有才。

沈知砚的爹爹沈有粮正是家中长子。

从地里回来的人拿起窝头就往嘴里塞。

忙活一下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只有三叔捧着粥碗不紧不慢地喝着。

众人正埋头吃饭,祖母老黄氏忽然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白嫩的水煮蛋递给三叔。

“老三啊,你日日念书最是辛苦,吃个鸡蛋补补。”老黄氏笑眯眯地看着三叔沈有才。

“多谢娘,娘也吃。”沈有才没客气,接过鸡蛋一口就咬下去大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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