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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说:“世界上还有人比你更擅长偷情吗?”

林誉之问:“嗯?”

他语音稍稍上扬一些, 噙着笑:“有吗?我不记得了。”

“有机会,”林誉之说,“你帮我回想回想吧。”

——哪里还需要回想呢?

林格都不需要刻意去回想, 午后黏腻的麻将凉席, 避开厨房父母、他们在客厅沙发上的悄悄接吻, 冬天裹着同一张被子互相取暖睡午觉,新年时节躲到阳台上的悄悄牵手……

林格承认林誉之是绝顶的偷情好手,无论上一秒刚刚发生了什么,他永远都能脸不红心不跳地用谎话回应。也是在那个时候,林格才察觉到,原来他是天生说谎的高手。

现在的林誉之同样擅长说谎,林格就眼睁睁地看着他和龙娇开了视频通话,中国那边已经是中午, 艳阳高照, 晴空万里, 龙娇半躺在阳台上一个新的小躺椅上,笑眯眯地问林誉之,早上吃了些什么呀?

林誉之调成后置摄像头, 给龙娇看桌子上的早餐和睡眼惺忪的林格,微笑着说妹妹一直没调好时差, 所以才这么困;住宿?喔,两个人一直都是分开订房间入住。妹妹的朋友出去玩了,所以下午才会汇合。

龙娇让他把手机给林格, 用一种亲昵的语气,说王霆给她买了一把躺椅, 喏, 就是现在她身体下面躺着的这个。

林格让她给自己看了看那躺椅的样式, 默不作声记下品牌。

“可舒服了,”龙娇喜孜孜,拍一拍,“吃完饭后,就这么一躺,舒舒服服睡个午觉。”

林格说:“您早说您想要躺椅,我给您买,不用麻烦别人。”

“不是我想买的呀,”龙娇说,“王霆这孩子也真是,唉,我只是随口一提,说自己以前在家呀,誉之给我买过这么一个躺椅,你喜欢,我也喜欢。就聊天时顺口说的一句,哪里想到,人家就这么放在心上了,特意送了过来。”

林誉之默不作声地喝气泡水。

家里的躺椅的确是林誉之买的,龙娇腰不好,那时候林誉之也没什么钱,躺椅已经是力所能及内最好的一把了,没什么品牌,还是当地实木家具厂展厅里的残次品——支撑的一根木腿上很多细微的划痕,后来龙娇拿毛线织了个护腿套,给遮住了。

林格说:“现在哥哥的房子都拿来给我们住了,还带我们去医院看病,你习以为常,王霆送个椅子,你却这么开心。”

龙娇嗔怪:“你这个傻孩子,儿子和外人不一样的。”

林格说:“那我们也不能白白占外人便宜。”

龙娇笑:“我也是想和你说这件事,过几天记得给人家回礼,好好挑挑,选个人家喜欢的。”

聊了没几句,信号不好,开始卡顿,林格放下手机,转脸,林誉之在喝气泡水。

林格踌躇片刻,叫他:“哥。”

林誉之说:“做什么?”

林格说:“能不能先借我点钱?”

“那个躺椅?”林誉之说,“我等会儿把钱转给王霆。”

“不用,”林格摇摇头,“这事得我自己来。”

林誉之没拦她。

把钱给王霆转过去不到二十分钟,他便急急忙忙发来短信,解释说只是一个小礼物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林格解释,东西肯定是要回礼的,只是她暂且想不到该回个什么好——为了避免送个王霆不喜欢且不实用的礼物,还不如直接这样回钱,两方都轻松。

王霆没回。

林誉之什么都没说,他平静地看着妹妹处理这些事情,陪妹妹去散步。

卢塞恩人的夏日生活格外逍遥自在,湖水湛蓝如宝石,周围是中世纪留下的老城,灿烂阳光照耀着廊桥,沿着水畔步行道一路前行,隐约可见远方如糖果盒子般的房屋。两人默契地不谈那些和兄妹、回国、相亲之类的话题,只是聊天,天马行空地聊。

林誉之提他习惯了南方的湿润气候,回到北地时,第一个冬天常常会流鼻血,最大的囧事是有次开会,开到一半时流了血,他自己没察觉,还是助理提醒,他低头看,才看到白大褂上的斑斑血迹。

林格也提到,她直播时有几个奇怪的男粉,都是不同的账号,打赏很多,还有时候会遇到一些慷慨的客人,忽然拍下某些不好卖的衣服,不知道是拿去做什么……对了,她们做直播账号的,男粉多了不好,所以她遇到这种账号,往往都格外留心,担心对方会有什么不好的举动。

林誉之说:“可能是审美差异。”

林格想了想:“我之前还一直觉得是杜静霖呢,他之前最喜欢开小号过来打赏。”

林誉之点头:“是他的脾气。”

林格又问:“他一直不知道你是他哥哥吗?”

林誉之说:“我只有林爸一个父亲,也只有你一个妹妹。”

林格不再继续问。

两人在湖畔餐厅喝茶,折叠椅沿着石阶随意地摆放,沿着石阶一路向下,就能步入包蓝色的湖水。林格点了一杯绿薄荷茶,缓缓地啜,侧脸看能望到远处如少女倩影的高山。林誉之叫住侍应生,请对方为林格来一份塔布雷沙拉。东西到的时刻,林誉之示意对方将餐品摆在林格面前。

林格希望时间能在此刻定格。

可惜时钟不停摆。

无论是林格还是林誉之,两个人谁都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暴露狂。

暴露狂出现得猝不及防,就在林誉之替林格购买热可可的时刻。林格肚子不饿,但习惯性地会为一些路边美食驻足。卖热可可的是个金色卷发的意大利人,讲英语,笑眯眯的,像一个睡眠充足、作息规律的热情大金毛。

林格视线被公园里垃圾桶旁一个作画的画家所吸引,走开几步,靠近,想要看仔细上面的大作。看了没几秒,她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拍。

她回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

那是个长相很奇特的白人,鼻子高挺但歪歪扭扭,像是被人从中间砸断了鼻梁;更不要说他笑起来时层次不齐的牙齿,还有那明显因饮酒过度而发红的皮肤,就像是被烫熟的一头猪。

他鼓鼓囊囊地说了些什么话,林格没听懂:“什么?”

那人忽而打开风衣,里面上身只穿了衬衫,下面空荡荡的,只有像野兽一般布满棕色毛的双腿,和菜花般赘生物的东西,就这么毫无遮盖地出现在林格面前。

林格没见过这种场面,一愣,大叫一声,后退。

那人咧开嘴,大笑两声,裹紧风衣,飞快地往草坪和灌木丛中跑。

林誉之面色铁青跑来,伸手搂住林格肩膀:“格格?”

林格死死地抱着他,惊魂未定:“林誉之,林誉之!吓死我了,吓死我了啊啊啊那个丑东西……”

她急切地需要去卫生间中清洗自己的双眼,那个可怕的几乎看不到原本形态的赘生物真实地脏到她的眼睛。半小时后,在林誉之那杯热可可的安抚下,林格终于顺利地表达了自己的恐惧来源。

“他是个病人,很严重的病人,”林格伸手比划,“太可怕了,林誉之,我感觉多看一眼我就要得病了。”

“都说什么’不偷不是意大利,不抢不是法兰西’,还说瑞士治安好,看来无论哪个城市,都不能完全放松,都有奇怪的变态,”她伸手抚着胸口:“吓死我了,我要连续好几天都做噩梦了。”

林誉之安静地听她说完,忽然问:“你想不想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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