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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来宾,大家好上午好。

我是今天的新娘,林望舒。

首先,我想先谢谢今天来到这里的每一位。

谢谢你们见证我与周屿先生的相遇、相知,也见证我们终于走到这一刻。

人生很长,能被这么多温柔的人祝福,是我莫大的幸运。

第二个感谢,我的父母和家人。

因为有你们长久以来的爱和包容,才有了今天站在这里的我。

谢谢你们给了我一个有底气去爱人的人生。

你们教会了我善良与勇敢,也教会我如何被爱、如何去爱。

今天我站在这里,即将带着你们给我的爱,去建立一个新的小家。

第三个感谢,我的丈夫的父母,我的公公婆婆。

谢谢你们培养出真诚善良的周屿。

也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接纳、包容与疼爱。

让我在走近他的同时,也走近了一个温暖的家。

最后,我想感谢这位即将正式成为我丈夫的——周屿先生。

你总是说,感觉自己很幸运。

你总是说,我的存在,让你的人生变得完整。

你总是说,和我在一起,就算发呆也感觉好幸福啊。

可对我来说,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甚至,我总是觉得,我比你更幸运。

甚至,一个很普通的早晨、每一次稀松平常的对视、每一句你叫我的名字、每一次你下意识牵住我的手,都让我觉得——

我比昨天更幸福一点。

我的人生,也比昨天更完整一点。

当然,我也会时常偷偷计较,我有没有比你爱我,更爱你一点。

是的,我什么都想比你“多一点”。

特别是,爱你,这件事。

有阵子,你总是问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

我总是回答,秘密。

你又会说,我是个秘密精,一肚子都是秘密。

而今天,我想主动与你分享我的这个“秘密”。

这个“秘密”,说来话长。

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几年前。

那一年,我七岁。

那一年,爸爸妈妈开始下海经商,姐姐去了外地上大学。

我被放在了外公外婆家。

原本热热闹闹的家,忽然变得冷清。

也是从那一年开始,我第一次清楚地感受到,什么叫孤独。

有一次放假,姐姐从迪士尼给我带回来一个草莓熊。

她抱着我说,草莓熊会代替她陪着我。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是抱着那个草莓熊,坐在大院门口,看院子里的小孩玩。

大院里有很多孩子。

可他们大多是男孩。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打闹,一起玩那些我看不太懂的东西。

我不知道该怎么半路融入他们。

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过去,告诉他们,我其实也很想一起玩。

直到有一天。

我终于鼓起勇气,抱着我的草莓熊,走到了他们面前。

我问他们,我可不可以加入。

为首的那个孩子王,是个眼睛大大的小男孩。

他的眼睛亮得像刚从银河里捞出来的星星。

只是他又瘦又矮。

个子还不到我的肩膀。

他上下打量了我好几眼,然后很冷漠,也很认真地说:

“女孩子太麻烦了,穿裙子,讲究多,不和女孩子玩。”

嗯。

这个冷漠拒绝我的孩子王,就是我今天的新郎,周屿先生。

......

是的。

从小在父母和姐姐溺爱下长大的我,人生中第一次被人拒绝。

就是被我的丈夫,周屿先生。

当时,真是把我气坏了。

回家以后,我非闹着剪去了自己的长发。

也脱下了我最喜欢的小裙子,换上了衣服和裤子。

从那以后,旁人见到我,不再惊呼“好漂亮的小女孩”。

而是会说——

“好俊俏的小男孩。”

我并不在意。

也许一开始只是赌气。

可后来我慢慢发现,这样好像也不错。

简单,方便,自在。

从那一天起,我放下了草莓熊。

开始学着玩他们玩的东西。

拍画片,玩四驱车,斗陀螺......

那段时间,父母没有时间陪我,却总是给我很多零花钱。

所以,我的“装备”永远都是最好、最强的。

我的四驱车,用的是最好的马达和防撞杆。

我的陀螺,五块全是铁。

我的画片,也永远是最厚、最新、最稀有的那一摞。

拍过几次画片,斗过几次陀螺,赛过几轮车以后,大院里的小孩,基本都被我“打”服了。

除了那个叫周屿的小男孩。

他好像没什么零花钱。

他只有一辆原装的新三角箭。

没有钱买配件,也没有钱改装,只能自己拆了装、装了拆,在院子角落里一个人瞎捣鼓。

他自己改的那辆原装车,竟然跑得很快。

有一次,我差一点就输给他。

他的陀螺也很简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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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时候,他买了一个新的白色陀螺。

他说那个陀螺叫“北斗”。

只有一块铁,其他都是白色的塑料外壳。

在我们一群钢铁陀螺里,显得又轻,又单薄。

可就是那个白色的“北斗”,在一堆铁疙瘩里面,坚持了很久很久。

当然,最后赢的还是我。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

那天之后,我记住的不是自己赢了。

而是“北斗”。

其实也不是“北斗”。

是,“北斗”的主人。

他没有最好的马达。

没有最贵的陀螺。

也没有可以随便花的零花钱。

可他总能靠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办法,把一件普通的东西,变得很厉害。

我想,我与你的故事,应该就是从那一天,正式开始的。

现在看来,有个词很适合当时的我。

氪金玩家。

靠着“氪金”,我取代了那个曾经冷漠拒绝我的孩子王,成为了大院里的新孩子王。

大家都听我的。

而前孩子王周屿小朋友,总是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那时候,我以为那是崇拜。

幼稚的我甚至以为,那是喜欢。

很久以后的后来,我们在一起后,有次复盘起这件往事。

周屿还义正言辞地说,是因为小时候自卑所以疏远我,其实背地里偷偷喜欢着我。

虽然他说的和真的一样。

真得差一点我就信了。

但我知道,那不是真的。

终于,在某一次我的“循循善诱”下,周屿先生说出了心里话。

他说:

“说实话,真的挺害怕的。”

“一个人,比你高,比你壮,比你还帅,还比你有钱很多。”

“当时都绝望了。”

“感觉怎么打都打不过。”

.......

由此可见,当时的周屿先生,应该是真的对我恨之入骨。

可是我呢。

我对当时的周屿小朋友,崇拜得毫无逻辑。

.....喜欢得一塌糊涂。

在当时的林望舒小朋友眼里,那个瘦瘦小小、头发软软的小男孩,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

他不仅什么都会,经常能做出一些外面都买不到的小玩意儿。

他还什么都知道。

总喜欢一本正经地给我们讲那些听上去云里雾里的“星河宇宙”。

比如说——

“如果人掉到木星会发生什么?”

“火星上真的有生命吗?人类移民火星可行吗?”

“金星为什么是逆行的?它是不是有点叛逆?”

“海王星上的风暴,到底能有多冷?”

“你知道公元前,有人就靠着一根树枝,一双腿,就丈量出了地球的周长吗?”

......

他可以从太阳系的第一个行星,一直讲到最后一个。

从水星讲到火星。

从木星讲到海王星的冰风暴。

讲到冥王星时,还要替它打抱不平。

他说得眉飞色舞,像是自己真的曾经在那些遥远的星球上生活过一样。

小时候的我,其实听不太懂。

可不知道为什么,至今我都还记得他说话时的样子。

记得他蹲在大院的树荫下,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太阳、画轨道、画那些大大小小的星球。

记得他讲到兴奋的时候,眼睛会亮起来。

像是那片很远很远的星空,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里。

也落进了我的眼睛里,我的心里。

那时候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喜欢。

我只知道,我很想听他说话。

哪怕听不懂,也想听,也喜欢听。

我很想知道,他下一次又会做出什么奇怪的小玩意儿。

很想知道,他那辆新三角箭为什么能跑那么快。

很想知道,那个白色的“北斗”,为什么明明那么单薄,却能坚持那么久。

也很想知道。

为什么那个瘦瘦小小的小男孩,明明没有我那么好的装备,却好像拥有一个比所有人都更辽阔的世界。

我总觉得,他的世界好大,好远。

像一片永远望不到尽头的星空。

而我,

就是在那一年,第一次抬头,看见了那片星空。

........

是的。

我意识到,我喜欢上了周屿小朋友。

可周屿小朋友,是个大笨蛋。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

张口闭口,句句都是“好兄弟”。

他和我称兄道弟。

带我去爬树,叫我兄弟。

带我去买汽水,叫我兄弟。

赢了四驱车,要拍我肩膀,说:“好兄弟,厉害啊。”

输了陀螺,也要咬着牙说:“好兄弟,下次再来。”

那个时候,我每天都在日记里写:

“好烦,真是不想喜欢周屿了。”

“再也不要喜欢他了。”

“谁喜欢他谁是小狗。”

可是到了第二天,我又会很没出息地写:

“周屿真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他今天修好了我的四驱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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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的车其实很有潜力。”

“他说我是他见过最厉害的兄弟。”

……

现在想想,小时候的我,真的很矛盾。

一边因为他把我当兄弟而生气。

一边又因为能成为他的“好兄弟”,偷偷开心很久。

因为那意味着,他会带着我玩。

会把自己新做出来的小玩意儿,第一个拿给我看。

会在我赢了别人以后,故作镇定地说:“还行吧,也就比我差一点。”

也会在我不高兴的时候,别别扭扭地把一瓶汽水塞到我手里。

他从来不知道。

那瓶汽水我其实舍不得一口气喝完。

我会很慢很慢地喝。

好像只要那点甜味留得久一点,那天的开心也能留得久一点。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秘密,就是这样被我小心翼翼地藏在日记本里。

藏在一句又一句“再也不要喜欢他了”后面。

也藏在第二天,又一次忍不住写下的——

“可是周屿今天真的好厉害。”

“我好像还是很喜欢他。”

......

可是,故事却没有按照林望舒小朋友期待的节奏发展。

我和周屿先生,也并没能顺理成章地成为青梅竹马。

因为在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家庭发生了一些变故。

父母把我接回了家,也替我办好了转学。

我不得不离开那个大院。

离开外公外婆家。

离开那些吵吵闹闹的孩子。

也离开那个张口闭口叫我“好兄弟”的周屿小朋友。

那天,我其实很想和他好好告别。

想告诉他,我要走了。

想告诉他,以后可能不能再一起拍画片、斗陀螺、赛四驱车了。

也想问问他,能不能不要那么快就忘了我。

可是小时候的我,总是有一点骄傲。

也有一点别扭。

明明心里很难过,嘴上却说不出来。

最后,我只是站在大院门口,看着他像往常一样蹲在树荫下,低着头捣鼓那辆新三角箭。

我抱着已经很久没有抱过的草莓熊,犹豫了很久很久。

然后走过去,对他说:

“周屿,我要走了。”

他愣了一下,抬起头看我。

那一瞬间,我其实很希望他问一句:

“你能不能不走?”

或者至少问一句: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可是他没有。

周屿小朋友抿着嘴很认真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好兄弟,一路顺风。”

然后,就跑没了影。

你们看。

周屿先生,真的是个大笨蛋。

我都要走了。

他还在叫我兄弟。

是不是真的很过分?

太过分了。

不过在离开之前,我还是写了一封信给他。

那可能是我人生中写过的第一封信。

严谨点说,那其实是一封情书。

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也是,唯一的一封情书。

字写得歪歪扭扭。

有些地方还用了拼音。

我在信里告诉他,我要转学了。

当然,我还写了一些现在想起来很幼稚的话。

于是,在离开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去检查信箱。

看看有没有我的回信。

有时候早上检查一次。

放学回家,又检查一次。

周末的时候,甚至一天要去看好几次。

那时候,我总觉得,也许下一秒,信箱里就会出现一封属于我的信。

也许他会在信里说,他收到我的信了。

也许他会说,那个大院里少了我以后,大家都很不习惯。

也许他还会说,那辆新三角箭又被他改得更快了。

也许,他终于不会再叫我兄弟了。

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

等到春天过去。

等到夏天的蝉声又响起来。

那封回信,始终没有来。

我有时很生气。

我就会在日记里写:

“周屿果然是大笨蛋。”

“再也不要喜欢周屿了。”

“他最好永远也不要给我写信。”

可第二天放学回家,我还是会绕到信箱前,踮起脚尖,往里面看一眼。

因为小时候的喜欢,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明明嘴上说着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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