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逃不开的生活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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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拍摄第十六天。
凌晨三点四十一分,深水埗福荣街后巷。
张国荣蹲在一家,通宵营业的粥铺门口。
身上裹着件从道具组借的旧军大衣,头发刻意的乱糟糟。
脸上留存着三天没刮的胡茬,在路灯下泛着青灰。
他手里拿着笔记本,铅笔在纸页上快速移动。
粥铺老板,一个六十多岁、背微驼的阿伯。
正把熬了一夜的白粥,舀进保温桶里。
动作慢得像在举行某种仪式。
他偶尔抬头看张国荣一眼,眼神浑浊,但没赶人。
“阿伯,您每天几点开档?”
张国荣轻声问,声音里带着熬夜的沙哑。
“三点。”
阿伯头也不抬,“三点起火,四点下米,五点头批粥成,卖到上午十点收档。三十七年啦,冇一日停过。”
“为什么是三点?”
阿伯停下动作,看了他一眼:“后生仔,你试过天未光就肚饿嘅感觉冇?码头工人三点落班,清洁工三点开工,的士司机三点交更。佢哋都要食啖热嘅。”
张国荣在笔记本上写下:凌晨三点,被遗忘的人的开饭时间。
他陪阿伯坐到五点。
看着第一批客人,确实是码头工人打扮,满身鱼腥味;
然后是清洁工,橙色制服在昏暗光线下像锈迹;
最后是两个的士司机,边喝粥边抱怨油价又涨了。
五点半,天蒙蒙亮。
阿伯突然说:“你系拍戏嘅吧?”
张国荣点头。
“拍乜戏?”
“拍一个倒霉蛋。借高利贷,中彩票被抢,想自杀都死唔成那种。”
阿伯沉默地搅动粥锅,热气模糊了他的脸。
“后生仔,”
他开口,声音像从很深处传来。
“我个仔,十年前借高利贷赌马,输到扑街。债主追上门,佢从四楼跳落来。冇死到,瘫咗。”
张国荣笔尖,停在纸上。
“但佢而家仲喺度。”
阿伯看向巷子深处的一扇小窗,“每日我收档,就推佢出去晒太阳。佢话,老豆,原来死唔到,先系最难受嘅。”
粥铺里安静得,能听见米粒在锅里翻滚的声音。
“你要拍倒霉蛋,”
阿伯舀了碗粥,推给张国荣。
“就唔好净系拍佢几倒霉。要拍佢点样喺‘死都死唔到’之后,仲要起身,仲要食粥,仲要望住个天谂:今日点过?”
张国荣捧着那碗粥,热气扑在脸上,眼睛突然发酸。
早上七点,他回到清水湾片场,直接去找赵鑫。
赵鑫正在一号摄影棚,调试新到的斯坦尼康。
从美国租来的,一天租金抵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
看见张国荣的样子,他挑了挑眉。
“体验生活回来了?”
“回来了。”
张国荣声音很轻,“鑫哥,我想改大伟的戏。”
“改哪段?”
“上吊那段。”
张国荣翻开笔记本,上面画着潦草的分镜草图。
“原本设计是滑稽的,踩凳子踢凳子那种。但我想改,大伟真的想死,绳子套上去的瞬间他是认真的。只是排插线太旧,断了。他摔在地上,不是马上爬起来骂娘,是躺在地上,看着天花板,看了很久很久。”
赵鑫放下工具,认真看着他:“然后呢?”
“然后他慢慢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只有半盒过期牛奶。他拿出来,对着光看了看,还是喝了下去。”
张国荣顿了顿,“因为死不了,就得继续活。活就得吃东西,哪怕食物是馊的。”
两人沉默对视。
远处,《英雄本色》剧组,已经在布置今天的重头戏。
小马哥和宋子豪,在码头重逢。
那场“我等了你三年”的经典对白。
“改。”
赵鑫最终说,“但你要把握好度。太悲,就破坏了《英雄傻色》的荒诞基调;太轻,又浪费了这个深刻的洞察。”
“我明白。”
张国荣点头,“我会在悲和笑之间找平衡。就像那个阿伯说的,原来死不了,才是最难受的,但也是最真实的。”
上午九点,谭咏麟遭遇了他职业生涯,最分裂的一天。
《英雄本色》第四十七场:
小马哥在停车场给黑帮老大擦车。
瘸腿,落魄,但擦车的动作一丝不苟。
他要演出“虎落平阳”的尊严感。
即使擦车,也要擦得比谁都专业。
徐克的要求近乎变态:
“阿伦,我要看到你对那辆车的感情!它不是车,是你逝去的江湖地位!你擦的不是灰尘,是你自己的骄傲!”
谭咏麟趴在地上,用软布擦拭轮毂。
摄影机在他脸上推特写,汗水沿着鬓角滑落,混着油污。
他眼神专注,嘴唇紧抿,手上的动作沉稳有力。
这个镜头拍了八条,徐克才勉强点头。
“卡!换场!准备下午《英雄傻色》第二十一场!”
谭咏麟爬起来,瘸着腿走到休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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