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刘备是一个追求速度的男人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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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学骑马的时候,他的大腿内侧多次磨损受伤,伤口多次愈合,所以那一块的皮肤特别粗糙,那一块的肌肉也非常紧实,非常耐磨。
无独有偶,刘备身边的部下们也都是这样,大腿内侧的肌肉非常结实,皮肤非常粗糙耐磨。
别说关羽和张飞二人,简雍、刘惠这样的非战斗人员也是一样,为了锻炼骑术骑好马,大家大腿内侧的皮肤都非常粗糙,肌肉结实,硬邦邦的。
刘备和部下的感情都很好,且经常会用身体上的接触来增进感情,比如一起洗澡的时候,大家就常常比较彼此大腿内侧皮肤的粗糙程度和肌肉的结实程度。
一群人里面,张飞大腿内侧的皮肤最为粗糙,而关羽的肌肉最硬。
若是要论综合,则还是刘备综合素质最强,这与他最早接触战马和骑术脱不开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牵招的大腿内侧肌肉最具有弹性,质量很高,这是刘备亲自验证的。
男人之间的友情自然不必多说,刘备一声令下,带着三十名幽州汉家骑士呼啸而来,携一往无前之势对散乱的土匪们进行急速冲锋。
土匪们猝不及防,被转瞬即至的刘备骑士队杀到了眼前。
刘备手持环首刀,眼疾手快,挥手一刀就斩下了面前一个土匪的脑袋。
那土匪的脑袋落在地上滚了几圈,无头尸体如喷泉一般喷出大量血液,然后轰然倒地。
如此这般的景象大量再现,刘备骑士队的骑士们挥刀杀入土匪群中,挥手一刀就是一颗人头落地,再一刀又是身首分离。
鲜血如泉涌,如同末日般的景象会给人带去极大的视觉冲击,稍微胆子小一点的都会被吓得大小便失禁,甚至还会精神失常。
然而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残酷之处。
十九岁的刘备对此早已习惯了。
街头斗殴也好,星夜杀人也好,这是他为了在东汉末年的幽州生存下来不得不做的,不得不去习惯的。
除了被斩首的土匪,还有些运气差的土匪直接被疾驰而来的战马撞飞了,往后横飞一丈多才堪堪落地,痛苦呻吟。
战马的冲击力极为恐怖,不是人的身体所能承受的,更别说他们未曾结阵,没有盾牌,没有长矛,马群一来,立刻就有一大堆土匪被撞飞、被践踏而死的。
骑兵对于未结阵步卒的优势彰显的淋漓尽致。
土匪们骤然遭到打击,虽然人数明显多于刘备的骑士队,可是被这样一番冲击冲的快速崩溃,顿时也不管抢劫了,也不管山大王的命令了,立刻嚎叫着四散逃开,各自逃命去了。
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那就更好对付了,他们真要聚拢成一团一致对外,还能给骑兵们带来一些麻烦,但是这漫山遍野的狼狈奔逃,简直就是骑兵们眼中的活靶子。
刘备瞅准了一个个子高大穿着不一般的家伙,策马而去,急速奔驰到他面前,扬起手中环首刀一刀砍下去,一颗硕大头颅瞬间落地。
这大抵是个山匪头子,他一死,周围的山匪都惊慌失措的嚎叫出声,好像死了爹妈一样的凄惨。
于是这场小规模的遭遇战很快就结束了,刘备成功通过战斗将一支二百多人的山匪队伍打败,大家杀了四十多人,其他的土匪全都逃跑了。
刘备也没有追击和俘虏的想法,只当这是一次军事演练,把他们全部赶走也就差不多了,至于救下来的人,他本身也没什么想法,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顺便练兵,仅此而已。
不过被救下的车队成员显然不这样想,领头的年轻人亲自前来向刘备表示感谢。
“在下甄俨,表字子雅,中山国无极县人士,家父上蔡令甄逸,不知阁下是?”
好家伙,无极甄氏?
那可是世袭二千石的中山国豪族。
刘备上下打量了一下自称甄俨的男子,颇有些意外。
“在下刘备,字玄德,涿郡涿县人士,中山靖王之后。”
“原来是汉室宗亲。”
甄俨恭敬一拜,开口道:“此番在下遭逢劫难,若非玄德兄出手相助,恐早已遇难,救命之恩,铭记于心,必有厚报!”
“无妨,无妨,不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刘备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咧嘴一笑:“况且这山匪,无论何时都要剿灭,在下既然为汉室宗亲,当然要为国效力,剿杀山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