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用十年做一生,来爱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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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是在意,是恨意。
宫恒夜基本是七天才会去别墅一次,待不到十分钟就会离开。
没人知道他去到底是做什么。
只有温夕知道,他不过是每隔七天来看看她有没有从温月的身体里滚出去。
对宫恒夜来说,这具身体还在就代表着希望。
所以,他其实不会杀她,甚至不会让她有机会自杀。
房间里比监狱还空荡,连床都没有,只铺着床垫在地上。
墙面用特制的软绵包住,地面是柔软的地毯,她接触不到任何坚硬的东西,更别提利器。
窗户被封上,只留下可以出气的小口。
就算白天几乎都看不到阳光。
昏暗到几乎看不清人影的房间,不能出门,没有人会跟她说话,不能做任何事,甚至连死都不能。
这样与外界隔绝的日子日复一日,温夕才终于知道,宫恒夜说得生不如死到底是什么。
如果可以选择,她也想离开了,可她现在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才能离开。
一天一个月,已经漫长得像是一年一生,她快疯了。
好不容易等到宫恒夜来的时候,他站在门口,隔着小窗冰冷的看着她。
只是一眼,确认了她还是温夕,便要转身离开。
她疯狂的拍打着门,“求你,你放我出去,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宫恒夜,求你了……”
“我不知道要怎么离开,我拿到的是一张游戏道具卡,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离开,你就算把我关死在这里,我也不知道啊……”
宫恒夜头也没回,只淡淡道:“既然不知道,那就继续在这里待着吧。”
你让我没了月亮,你又凭什么想要阳光?
温夕彻底疯了。
别墅里的人每天都能听到她的尖叫声,偶尔是在夜里,像是被人丢进了地狱油锅里受苦一样的痛苦嚎叫,听得人毛骨悚然头皮发麻。
就这样过了半年,宫恒夜最后一次去见温夕的时候,温夕已经瘦得可怕,她痴痴的坐在地上,仰着头看着他笑,“我是女主,我才是女主,嘿嘿……”
从那天雨夜他离开后,这是他第一次走进这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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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光很平静,看了她的脸片刻,扔给了她一把刀子。
什么也没说。
然而泛着寒光的刀锋好像忽然刺醒了温夕。
那瞬间,她瞳孔溃散,哭了,然后笑了。
她终于能解脱了。
温夕没有丝毫犹豫,甚至怕宫恒夜会反悔似的,颤抖着手捡起刀子,用力割破了手腕。
血是飙出来的。
她像是觉得不够,又发疯般补了两刀,把两只手腕都割破了……
宫恒夜平静的看着她,眼底没有丝毫波澜。
看她的血越流越多,看她倒下去,大睁着眼彻底没有了呼吸。
其实,他早该知道的。
从温夕占据了这具身体开始,就已经不是他的月月了。
他在折磨她,也在折磨他自己。
他把别墅里的人都遣走。
自己在别墅里安静的待了七天,直到那具尸体彻底腐化。
他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了。
七天后离开别墅,再见到他的人都惊到了。
短短时间,他的头发就已经花白了一半。
程永安在医院看到他的时候,眼圈红了。
他实在是不明白,宫老九怎么忽然就成了这幅模样。
他看着病床上的宫恒夜,最终也只能劝道:“别再折磨自己了,温月看到,也会心疼的。”
宫恒夜垂眸不语。
小骗子才不会心疼,她不知道在哪里快活呢。
其实有时候宫恒夜想想,也觉得很奇怪。
也没有多久。
她在他身边短短时间,为什么他这么难受?
或许人就是这样,一直处于黑暗中,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可如果短暂拥有了光明再忽然失去,就会彻底疯狂。
在医院住了三天,回了酒店。
是他和温月曾经一起住过最久的地方,这里的每一寸,好像都有温月的影子。
早上醒来,在床上睁开眼时,好像就能看到她跪坐在床边,眼巴巴望着他。
宫恒夜目光恍惚,轻轻抬手碰了碰她的头发,她就对他无奈叹气,“小叔,你再不去上班,黎锐就得谋朝篡位了。”
喉结滚动,眼眶生涩发痛。
他抬手,用手背遮住自己的眼,像是怕她会看到自己这么脆弱不堪的一面。
片刻后,唇角轻弯了弯,嘶哑着说:“月月说得对,是该去上班了。”
他起身去浴室洗漱,出来时一边扣着衬衣扣子一边下意识道:“宝贝,出来让我抱抱。”
满室安静,无人应他。
扣袖扣的动作微顿,他低垂着眸轻轻弯唇,“还没玩够是吗?”
喉咙轻咽压下涩疼,他说:“没关系,明天月月玩够了,再出来让我抱抱,好不好?”
他转身去上班。
从那天开始,好像回到了最初。
上班,下班,偶尔回宫家老宅陪老爷子吃个饭斗个嘴,日子过得平静而淡定。
除了那一半白发,他和以往的他,似乎已经没有丝毫差别。
只有黎锐知道,他工作时,办公室里的投影屏上总是播放着脑残偶像剧。
第一次时他下意识问了句,“Boss怎么又开始看脑残剧了?”
宫恒夜闻言便抬眸看了看,然后目光朝沙发那边望了眼,无奈弯唇,“不让她看,她会无聊。”
黎锐的心瞬间沉了下去。
那之后,他都不敢再说这事。
偶尔,如果遇到雷雨天,宫恒夜就会让他们先下班不用管他。
只说:“她怕打雷,我等不打雷了再走。”
黎锐无法形容那种感觉,他只知道,宫恒夜看起来平静的背后,其实全是绝望的崩溃。
日子就这样平静而崩溃的过去,一天天,一年年,第七年的时候,宫恒夜的办公室里忽然不放脑残偶像剧了。
黎锐进去时,看到他放的是一部很多年前,画质已经很差的抗战剧。
宫恒夜也不看,只垂眸工作,偶尔才会抬一下头,怔怔看上一会儿再低头。
那瞬间眼尾便勾出红,像是要哭了。
日子久了,次数多了,黎锐慢慢看明白了。
他抬头的时候,画面里放到的,都是一个灰头土脸的战地小护士,在伤员中急急穿梭的身影。
他望着那画面发一会儿呆,等画面过去,再重新低头工作。
而那个灰头土脸可眼睛却始终亮晶晶的小护士,是曾经Boss连夜从国外赶回来,只为了替她收尸的,温家大小姐温月。
第十年的时候,看着宫恒夜对那画面发呆的样子,黎锐终究还是忍不住了,他说:“Boss,够了。”
十年了,别再折磨自己了。
宫恒夜闻言顿了顿,收回目光,低垂下眸遮掩住泛红的眼,轻轻撩了下唇,“不够。”
看了三年,每次看到她满脸污泥却蹦蹦跳跳精神十足的模样,他还是会红了眼。
怎么会够呢?
也许到他不会难受的时候,才会够。
也是在第十年,宫老爷子病逝。
替他办完葬礼的第二天晚上,宫恒夜开车去了郊区。
他曾经和温月一起看过日出的地方。
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她答应他,明天会出来让他抱抱。
所以,他选择了这里。
日出的地方。
她应该会很喜欢。
坐在山顶上时,他抬头看着满天繁星。
哪怕过了十年,可他依然能清晰的想起来,她离开时对他说过的话。
“不管我能不能活过来,他都要平安顺遂,要好好活着,他要遇见他的小太阳,不止能照亮他,还能温暖他。”
阳光撕裂黑夜时,宫恒夜望着刺目的阳光,眼眶痛得几乎要落泪。
原来,再深的夜,总会走到尽头。
你看,我的太阳出来了……
用十年做一生,来爱你。
温月,我是否已如你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