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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周锦渊把他扶着坐了起来,“你上次去海洲是求医的?肝癌?你当时不应该那么快离开海洲啊,海洲也有不少明医!再不然你找我啊,别的不敢说,至少不会这么痛!”

他看这人怎么盯着自己开始发呆了,“hello?”

金绰仙这才缓慢地道:“你不是道士吗……”

周锦渊:“……”

周锦渊:“你确定就这句??我是道士也是医生啊。”

到此时,金绰仙的疼痛已经减弱到没有多大感觉了,他把小提琴捡了起来,礼貌地谢谢周围路人的关心,众人这才散去。

此时手机响了起来,金绰仙接起用外语说了几句,然后道:“我朋友来接我了。”他顿了一下,又礼貌地问道:“医生,我能问问您,怎么知道我患的是什么病吗?”

他现在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他明明没有告知过对方自己的疾病。

周锦渊犹豫了一下,说道:“把脉看出来的,而且,你记得上次我给你测的字吗?岩通嵒,嵒者带病,是为癌……”

金绰仙有些发怔,上次他们说了没几句,他就离开了。原来一个字已经测出了他的命运,可为何不能完全准确。他明明怀抱希望来到了西南方,却没有遇到机缘。

“对了,你知道哪里有中药店吗?找地方先给你配个止痛药吧——这针也得一直留着。”周锦渊一共扎了三根针,横穿痛区,但手头没有胶布固定针柄,只能让患者注意一点。

他看这人也不像有好用的镇痛药的样子,他自己家倒是因为接收过一些癌症中晚期患者,所以有些临床使用下来,十分有效的镇痛药方。

金绰仙回过神来,立刻点头,没有如周锦渊所想,谨慎地先质疑一下他开药的资格。

这个少年既是道士,又是医生,无论测字、诊断都极准确,让身患不治之症的他不禁想起了各种传说中的人物。随即又在心底笑话自己未免异想天开。

这时,一辆黑色的车停在了广场边,是金绰仙的朋友。

周锦渊扶着金绰仙上车,抬头看到车上坐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是无论西方人还是华夏人都会欣赏的英俊,他也正看过来,看到周锦渊后就带上了点疑惑,坐直了一下,好像带了点防备。

周锦渊看了一眼就觉得很熟悉,凭借优秀的记忆力回想了起来,好像是……在新闻里见过这个人?这不是B国那个明星吗?

他没想到这个白化病男子说的朋友,还是B国的演员。不过他也不追星,所以看见了就看见了,只是难免多看了几眼这人的头发,听说好像这个部位全国上下都很关心?

对方正瞪着周锦渊,问自己的友人,“……他是谁?”

“这位医生,刚刚帮了我。”金绰仙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针,“亚瑟,你让司机开去中药店吧,我需要买一些药。”

“噢。”听说周锦渊是别处来的医生,亚瑟立刻放松了些,“你现在脸都是白的,还是先回去休息吧,要什么药我让人去买。”

金绰仙看向周锦渊。

周锦渊在手机上打了一串药,金绰仙看了一眼,周锦渊用的方子和莫教授开的并不一样,用的是山慈姑、冰片、朱砂、红大戟等药,这些药店应该都有的。

周锦渊却以为他在疑惑配方,“这些是用来做成药膏外敷的。你每每夜晚疼痛加剧,两日换一次药,可以安然入睡。”

“您怎么知道?”这一点,金绰仙之前的任何医生也没有在他不告知的情况下说出来过,他看了周锦渊几眼,低声道,“也是算出来的吗?”

周锦渊:“……还用不着算,这不是一看就看出来了。”

金绰仙默默把药方给了亚瑟,亚瑟也听不懂他们说话,拿到药方就立刻打了电话,请人去买药,车则直接驶向了自己家。

周锦渊的治疗还没完成,他得帮金绰仙取针、制药,因此似乎只能跟着去亚瑟家了。

……

“还没有请教您的姓名。”金绰仙转头看向周锦渊,并问道。

“周锦渊——你呢?”

“鄙姓金,金绰仙,这是我朋友亚瑟。”金绰仙顺便也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朋友,听到自己的名字,亚瑟还抬了抬手,懒洋洋打了个招呼。

周锦渊一听这名字,好像有些耳熟,仔细一回想,才想起来金绰仙不就是那位低调、不爱露面得作曲家,“你就是金绰仙?”

他开始回忆,自己也不是时刻关注新闻,所以不确定是否有人报道过金绰仙生病了。而且这样一来,亚瑟和金绰仙认识也就说得过去了,他虽然不熟悉亚瑟拍摄过什么作品,但金绰仙好歹也算作为幕后跨入了那一行。

金绰仙见他认识自己,敛目道:“我的病情,还请您不要对外说。”

“……我知道了。”周锦渊想想,问道,“所以,你是在L市治疗吗?”

L市的医疗条件很好,但也不算全世界癌症研究最先进的地方吧。

金绰仙道:“……算是。”

周锦渊问道:“什么叫算是呀?”

他以为金绰仙就是在海州求医不成,于是到国外来的。

金绰仙静静看着周锦渊,淡红色的眼底说不清是什么情绪,“医生,您不是都看出来我身患癌症了么,我只能保守治疗,等待结束而已。能够无痛地结束,就已经是上天最大的仁慈了。”

周锦渊闻言,却不是很赞同,“你在广场上拉的曲子,我感觉里面有对生命的渴望。”

金绰仙愣了愣,他白色的睫毛闪动了一下,半晌才自嘲一笑,道:“……因为我的内心,还不愿意结束吧。”

他不过是无奈,是妥协,是挣扎过后的绝望,但他每一刻都在想,如果他还有未来,如果还有奇迹……他有太多的梦想,没能完成。

“您知道吗?我可能只剩下四个月的时间了。但如果可以,多一天,多一个月,留在这个世界上,我也愿意啊,只有要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贵。”

金绰仙无声地笑了笑,手指摩梭着他的乐器。

“既然这样,那就应该争取啊!能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多久,就是多久,我看你正气未败,精神未散,未必只有几个月时间!”周锦渊立刻道。

金绰仙有些微讶异,“您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周锦渊道:“我只是实话实说,反正如果是我来接诊,我会建议你不要设四个月的目标。”

他从金绰仙的音乐,还有本人所说中都感受到了强烈的生存欲。这么说不止因为金绰仙的音乐,任何一条生命,如果就此早逝,未免太过可惜了。

何况见危不救,不是医者所为。

既然正气未败,不到绝路,如果是周锦渊来接诊,那再困难他也愿意竭尽所能,延长患者的生命。像这样的事情,他从前与父亲又不是没做过。癌症,也可以带癌生存。

不就像金绰仙自己说的,即使多一天,多一个月,也是好的。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世界上会出现什么奇迹,会不会有什么治疗癌症的新药面世,生命就是希望。

金绰仙只觉得心跳有些加速,周锦渊的诊断与测算是他从未见过的神秘、奇巧,而且周锦渊有着很不一样的气质,就是那种好像随时都要跳到桌子上和阎王爷叫板的气质。

但很快,他还是冷静了下来,问道:“你听过莫相亭教授吗?”

莫教授?当然听过啊。周锦渊立刻道:“莫教授是当代明医!”

金绰仙听到他对莫教授也如此推崇,虽然是情理中,却仍有些失望:“上次我到海洲,就是找莫教授求诊,他给了我相同的答案。”

周锦渊乍听到这个回答,也呆了一下。

任何医生在听到莫教授下过诊断后,应该都会有所顾虑吧。但周锦渊如果那么容易被吓到,也练不成今天的医术了。

周父对他说过,医者临证,必要剑胆琴心!

因此周锦渊很快便道,“最高明的医生也不一定是适合你的医生。作为一个道医,我觉得你不但正气未败,而且与我有缘。”

他在兜里一摸索,拿出一物。

金绰仙定睛一看,是他遗失的钢笔。

周锦渊:“你想试试的话,就和我一起回海洲吧。别忘了,利在西南!”

金绰仙的心砰然一动,看着周锦渊,西南还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