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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后,涿县。

已经瘦脱相的荀谌还穿着孝服麻衣,没办法,一路上没少遇见黑山贼,不敢脱下来。

沮授的招数还是有效的,荀谌装作扶灵归香的孝子,在被黑山贼发现之后,他痛哭流涕的请求,让;给他们让自己一马。

那些黑山贼前身也是老百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无人可逃,也许是想着积点德的心思,他们没有拦住荀谌,而是只抢走了拉棺材的毛驴和荀谌的财物。

荀谌可惨了,只能自己拉车了,上面棺材里面的死人虽然是临时找来充数的,但是他害怕在黑山贼面前露馅,只好亲自拉着棺材一直走到了冀州和幽州的边界。

到了幽州境内,情况就要好很多了,荀谌把那口棺材直接丢弃,踏上了前往涿县的路途。

由于毛驴和钱财全都被抢走,荀谌只能步行赶路,一路上是风餐露宿,黄巾造反,幽州的边境一片荒芜,有钱都买不到粮食。

在到达涿县之时,荀谌已经饿了三天,差点饿得和野狗抢饭吃了。

荀谌饿得实在是走不动了,靠着一颗大树歇息一会儿,气喘得如拉风箱一般。

而他突然闻到了一股粮食的香味,人在饥饿中的嗅觉最为灵敏,一时间,荀谌就像是突然恢复了力量一样,扶着大树起身,寻找香味的来源。

荀谌四下一看,发现在不远处的田地里面有一群农夫在炖煮东西,红亮的小火苗舔舐着锅底,也是把他的心舔的直痒痒。

荀谌这个颖川荀家的子弟,此时已经顾不得许多了,跌跌撞撞的就向田地里跑去。

人要是饿极了,什么都能干的出来。

“救,救命……”

荀谌一步三踉跄的跑到了田地里面,距离那群农民还有三十多步远的时候,眼前一黑,直接栽倒在地。

“唉?怎么回事?”

那些农民立刻起身去查看,他们把荀谌放平,然后仔细观察。

“看样子好像是饿的!”

其中一人说道。

“给他弄碗粥,等他醒了,我要问问他是什么人。”

这群人正是刘备手下屯田的人,而眼前的人,正是田畴田子泰。

田畴看着荀谌,感觉不对,这个人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难民。

首先,荀谌长得白白净净,这不是一个难民应该有的肤色,其次,他长得白,但是手脚上都没有老茧,这说明他平日里的生活是养尊处优的。

虽然有很多农妇也能生得白净,但是常干活的人,手脚上都有老茧。

而这个人,全身唯一的老茧是在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上,这是长期握笔写字磨出来的。

田畴可是清楚,这个时期,几乎全民文盲,能够读书写字的人太少了,知识和受教育权力基本上被世家大族所垄断,普通人家,没能力让孩子读书写字。

这就足矣证明,这人身份不一般,起码是个富贵人家出身。

在给荀谌灌下了一碗粥水,等待了一会儿后,荀谌才悠悠转醒。

“此乃何处?”

荀谌有气无力的问道。

“幽州,涿县,你是何人,来此何干?”

别看田畴年轻,但是他足够老练,有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阅历。

“阁下是何人?”

荀谌也没有直接说出来自己的目的。

“在下乃幽州义军刘玄德部下田子泰,在此屯田,先生仪表不俗,我看不是凡人,若有能帮助的,我们自当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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