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珍爱生命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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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城。
王宫之中。
纣王的消息如今接到的也是不少。
前些天还有好消息过来。
那就是多年失踪的儿子,如今自己跑回来了!
而且是修的一身好武艺,是真的被神仙带走求仙问道去了!
闻言,纣王顿时大喜。
儿子平平安安的回来了,如今回来的第一件事竟是想着如何报效商汤!
果然是他的儿子!
战场使我快乐,我永远喜欢战场上.jpg
虽然没有第一时间回到朝歌来看看他们,但是……
不管如何是安安稳稳的回来了!
不过,就苏护的那些兵力,本就并非是主力,甚至可以说是直接拉上去填充一下空白的炮灰,如今孔宣还在金鸡岭练兵呢。
想到这里,随即纣王命人快马加急的命人前去传王令命殷洪速速回朝歌,不得延误。
朝歌中纣王派人过去,下午,就得到消息,殷洪阵亡。
而殷郊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不过几日,听到这个殷郊的名字,在第一时间,纣王身体一僵,甚至有一种打算直接把苏护捉回来直接一刀砍下去,直接弄死算了。
前已经有殷洪,竟然还让殷郊上阵?!
不会拒绝么?!或者,可能就是故意的!
该死!
算一算时间,也就是在传令兵出发的时候,殷郊便是已经亡故,不仅如此,苏护也已经带兵投降。
两个儿子,失踪多年,好不容易有了消息,还未来得及高兴,便是得到的是死讯。
纣王摊开手掌,掌心的纹路入目眼帘,一道道的纹路由深到浅,最终就这么消失殆尽。
这两天的朝堂上,倒是不同于往常。
这个时候,谁也不敢触纣王霉头。
触之不死也伤。
除非真的是有什么大事发生,否则谁也不敢说话。
相比较往常的朝会,这两天着实是安静了不少。
甚至有些像是曾经纣王不管事的时候也是差不多了。
只不过,眼下显然只是相像,而并非是曾经。
对于殷郊殷洪,最终由比干提议,纣王做主,立衣冠冢,封为太子,入王陵。
和前朝相比,后宫那边就是极为平常了。
除去中宫,双子皆是亡故,最悲痛的大概也莫过于姜王后了。
以至于这些日子,纣王经常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没事就和姜王后一起互相舔舐羽毛,显然这种状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原因无他,姜王后因此事大病不起,病情恶化,最终就这么一命归西。
而妲己这些日子到是极为清闲,纣王来她寿仙宫的时间着实大大减少,对于殷郊殷洪她是见过的,两个少年郎,失去幼崽这种东西,却是不成想能让那个见面也极少的姜王后就这么一命呜呼,其实妲己是不太理解的。
在轩辕坟,或者说绝大多数的地方,幼崽这种东西本来就容易死,繁衍生息是需要更多的小狐狸,一胎十几只,而活下来的不过一半,甚至是最后活下来的就有两三只也是常见的,有的甚至是一只都活不下来。
虽然失去全部的幼崽的确是一件极为悲伤的事情。
归根结底,还是人族太柔弱了。
一场大病就能够带走一个人族。
相比较妖族漫长的生命,人族的几十年,是真的很短。
还容易死。
人族真弱小。
妲己想着。
随即妲己决定看在这些天纣王那家伙太惨了,决定对他稍微好一点。
至少这个时间之内,不骂他垃圾纣王了。
她是真的善良。
随即抬手臂直接推开碍事的胡喜媚,占领她的窝,哦不对,是床,是几个意思?!
“……”胡喜媚。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妲己一脸的怜爱的看着走过来的纣王。
随后就收获到一个极重的甲胄。
命她把那副铠甲缝缝补补,最好最后能够复旧如新。
emmm……
对不起,我收回我之前所说的话。
垃圾帝辛,永垂不朽!
我因为你死了幼崽就决定暂时不骂你了,我真的是太天真了!
呸!
随即,妲己熟练的拿起针线,对那件简直就是各种伤痕的铠甲进行修修补补。
只能说,好好的一个狐狸精,如今却是点亮的绣娘技能,而且是熟练度极高的那种。
emmm……
其实这只狐狸精是真的有一腔抱负的来着,不过,生活太难了。
不过即便如此,狐狸精妲己还是记得自己是奉女娲娘娘之令,入纣王宫闱,让迷惑纣王,待圣主伐纣,剿灭商汤,自是修成正果,至今也仍旧在努力奋斗。
#今天也在励精图治#
有道是同妖不同命,同为女娲娘娘派出的三妖相比较妲己,作为摸鱼人士的玉琵琶。
日子就过的很舒适了。
就在不久之前。
趁着姜子牙被苏护的说的简直就是生无可恋的之后的当夜,姜子牙的睡眠质量极好。
玉琵琶本就是妖,声音极低,甚至是用耳朵听不出来她走进来,脚步声这种东西是没有的,毕竟她是飞进来的,直接落在姜子牙的床边。
直接从袖口之中掏出一个小刀。
小刀早就被磨的极为锋利,磨刀霍霍向姜尚这个事情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而现在就是大好时机。
玉琵琶抬起纤纤玉手,随即朝着姜子牙的下巴而去。
白色的胡须一片片落下。
不得不说,玉琵琶刮胡子的技术还是很好,准确说,应该是精准拿刀的技术。
不得不说,去胡子这种东西,对于别人不清楚,对于姜尚而言顿时年轻了不少。
虽然头发是一头白,眉毛也是,
不过去了一把白胡子,那一眼看过去的重点便是姜子牙的脸了。
像是玉琵琶这种一样下去就直接突破表面看本质的能耐还是少的。
姜子牙这张脸也就是三四十的样子,有了这些长须飘飘的白胡子遮挡,倒是有些像是五六十岁似的。
第二天一早,姜子牙起身,睁开眼,总感觉有些不太对劲,但是具体说是哪里,一时间也说不出。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玉,琵,琶!!!”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姜子牙过上了没有胡子的日子,经常下意识的打算抬手捋一把胡子,然后手在半路停下,因为根本就没有胡子。
当然,即便是如今这个样子,姜子牙还是一眼看去很是仙风道骨的,就是原本的那种给人的感觉现在是两个样子了,至少现在这个样子慈祥可亲的这个样子是一点也不适合出现在姜子牙的脸上了。
原本布置的那些东西,如今伴随着苏护的投降,算是彻底用不着行动了,经此一役,合兵一处,行军金鸡岭。
斥候派过去简直就是有死无生,之前的一个小队在金鸡岭覆没,金鸡岭地势险要,却也是前去界牌关的唯一的条路。
算得上进可攻退可守之地。
岁说算不得是什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步,但是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不过此刻若说不行军如金鸡岭,怕是这一拖便是要拖到明年去了。
必须趁着冬天之前,拿下金鸡岭。
夕阳西下。
原本树上枯黄的树叶也逐渐落在地上,原本的枝枝蔓蔓,如今已经枯败了不少,地上的绿草,也多了几分萧瑟的感觉。
金光的光笼罩着大地,湛蓝色的天空上,原本的一朵朵白云,白晚霞的辉映下,逐渐变成一朵朵如同燃烧的天火一般,从星星之火,变作滔天巨浪燎其天边的云彩,化作一片火海,仿佛就这么燃烧着,发挥着所有的余晖,誓要染红着整片天似的。
原本的金光笼罩,也逐渐沦为红色的晚霞。
天色如今已然黯淡。
哪吒手边便是未来的灯光总控,也就是灵柩灯。
灵柩灯虽然为先天三灯之一,是个极好的灵宝,但是作为灵柩灯的本职工作还是极好的。
灯光明亮,相比较红烛,倒是更为省事。
相比较宝莲灯那个本身平常的光亮,灵柩灯放在那里发出的灯光显然更为明亮。
当然前者宝莲灯也是能够做到的,不过灯光还是属于极为柔和的那种光。
而灵柩灯的光算是极为透彻。
故而,简直大帐之中,就是有些像是装了个灯泡似的。
这也多亏了燃灯平常几乎不会露出自己有这个一个东西,当做杀手锏,要不然哪吒也不太可能拿着这东西随手直接放在这里拿着灯泡用。
虽然哪吒对于火这种东西再熟悉不过,当年哪吒可是就有自己的本命珠火的,如今用的和当年的拿东西也是一样。
哪吒到底是灵珠转世,灵珠化形,可以说哪吒就是灵珠,而如今不过是灵珠转世为人,虽说与本体一分为二,但是有些东西倒是不会变的。
眼下,哪吒眼里的闲杂人等,无关人士,碍眼的家伙们,又来蹭饭,哪吒对此表示深恶痛绝。
不过今天的哪吒到是没什么想法,对于眼下这群人,哪吒直接大显神威。
如今的哪吒早已深刻的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厨房杀手。
不过如今到时又双叒叕的想再蹦跶一下,踊跃出用“闲杂人等”当做实验来试一试的想法。
就在不久之前,哪吒出了军营以防暴露,索性寻了一个农户,出钱借了一个厨房。
几个时辰后。
留下了一个惨不忍睹的厨房后,留下房主夫妻二人面面相觑。
这……
他们大概明白为什么刚刚的那个升穿一身铠甲的小将军为什么给这么多钱了。
如今来看……
还真的,不是,很多。
原本以为是谦虚,万万没想到是,事实。
e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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