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六十一章 熟悉的造假手法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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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范知事的样子你们也都看见了,若是不赶紧请个大夫来,只怕他要出大事。到时候,程总旗也难辞其咎啊。”
“这个不劳令史担心,我们总旗已经安排了,大夫马上就到。”
令史无奈,只得点了点头,说:“那能否请二位拿一床棉被过来,经历屋中倒是有个塌子能让知事趴着,但木质太硬,只怕现在的范知事吃不消。”
两名校尉对视一眼,觉得毕竟是同侪一场,也没必要让范知事吃二茬罪,便点点头答应了下来。
喊来一名校尉,让他帮着去令一套被褥棉被过来,两人寸步不离的依旧守在韩经历的房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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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史实在难解,不知道一向很是随和的程煜,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不但直接越过韩经历打了他们的知事,还竟然不许他们所有人出门,真是不知道撞了哪门子的邪,但却也只能无奈的回到房中,将这些一一告知韩经历。
本以为韩经历总要做点什么,可没想到他听完之后,只是面色有些变化,但却并没有说任何一句话,而只是坐在椅子上,说:“你俩多多看着点范知事。”
随后便若神游外天一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心思。
程煜回到屋中,刘十三向其汇报,三年来所有的命案卷宗都在这里了,甚至于往前还多了半年的,倒是一份都没少。
“行了,你先出去吧,就守在我的门口,没有我的吩咐,不许任何人来吵我。”
校尉有心问问到底出了什么案子,虽说总旗和小旗也跟他们校尉一样,遇到案子肯定是要冲在第一线的,但许多稀碎的活儿显然还得是他们这些校尉去办,所以越早知道案情,他们就能越早行动起来。
但看看程煜说完就已经一头扎进那些卷宗的模样,校尉的话在嘴边转了一圈,最终决定还是别吱声的好。程煜既然说了不管什么人来,都不许吵到他,甚至连通秉都不许,看来程煜现在是不会把他要查的事情告诉任何人的。
“遵命。”
校尉躬身拱手,退了出去,帮程煜关好了房门。
站在外边台阶上,校尉看到原本坐在程煜班房外间的那个校尉走了过来,赶忙拦下,轻声告诉他程煜刚才的命令,于是两人干脆一左一右守在了班房的门口。
其实程煜只是想查那个团练的案子而已,不管如何,死了人,官府那边以及锦衣卫这边都是必然会留下案件记录的,只要调出那份卷宗,就能查到当年办案的人是怎么结案的。
除非那个团练没死,否则这些卷宗里就必然有他那份档案。
但考虑到自己的旗所一定有武家的人,所以程煜必须更小心一些,至少当下不能让那些人知道自己需要的是哪一起案子。所以程煜才让属下搬来三年内所有的命案,这多少可以起到一些烟雾弹的作用。
同时,不允许经历司的人出门,也就自然杜绝了他们将今天的不寻常传递出去的可能性。
至于自己手下的那些校尉,在没有案子的日子里,他们每天就只有下午下值之前需要出门巡一趟街,除此之外,谁要离开旗所,都是需要向上司禀报的。
如今两名小旗都被自己派出去办事了,是以校尉如果要出门,就必然会来跟自己禀报,自己又不让任何人打扰,自然也就不应该有人能离开旗所。
真要是有人离开了,那么那个人也就必然是有问题的,这样也算有助于程煜多揪出两个钉子。
看着眼前那些卷宗,程煜心道,怎么这破事儿搞着搞着,竟然有一种谍战风云的意思了?大家都在斗智斗勇,想尽一切办法都在尝试找出那些卧底在自己身边的人。
似乎又有些像是无间道,明知道警局有卧底,但却暂时无法将其揪出来。
按照案发的时间以及必然是由山城处理的条件,程煜很快就从所有卷宗当中,准确的找到了那个团练的案子。
抽出案卷一看,上边记录的倒是清清楚楚。
正统五年五月初三,山城外往东六十二里处,有乡民汇报村正,说是在路旁见到一具尸体,村正立刻着人报了官。
起初是报到更近一些的水城,盖因那个乡民以及村正都是归水城以下管辖。
水城县丞带着衙役赶到之时,正在勘察周围的情况,同时准备让仵作就地验尸。但却撞见山城的锦衣卫小旗宋某。
宋小旗见出了人命案子,便上前勘验,认出那是山城富商宋家的团练,于是着人去山城县衙报告,同时接手了这起案子。
由于死者确系山城宋家的团练,这一点由随即赶来的宋家庄村勇宋六三证实后,水城县丞将此案移交宋小旗,一行人打马离开。
山城锦衣卫卫所与县衙县丞共同勘验了尸体,再由山城仵作当场验尸,从现场痕迹得出结论,该团练在离开山城之后,遭遇山贼,发生冲突。虽然团练也有些武功,但寡不敌众,身上至少留下了五六人的刀伤枪伤,最终被一枪扎在咽喉处,当场死亡。
后经宋家庄村正证实,该团练本是洪都府人,五年来都在宋家庄担任团练一职,因家中老母病重,欲还乡探望。宋家庄首富宋六念其为宋家庄出力多年,特赐了丰厚的盘缠,以及为老母治病的费用,足有五十贯之多。又给了他不少布匹官盐,原本是希望他回乡之后可以侍奉老母身旁,令其颐养天年,却不曾想引来山贼。
宋小旗与宋六相熟,亲自登门拜访,宋六说明一切无误,并说当时本想派两个村勇与他一同上路,因为这两年他们宋家也曾有货物被山贼所掠之事发生,担心团练的安全。
但团练执意不要人护送,并表示自己一身功夫不惧山贼,只得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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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曾想他最终还是遭了贼人毒手。
后官府将此案交由山城锦衣卫处理,宋小旗亲率麾下十余锦衣卫校尉,寻到了山贼居处,活捉山贼首领一名。
该山贼亲口承认是他率领四名贼人于途中偶遇团练,见其驴车辙深,知道车中必有大量值钱之物,便带着那四名贼人剪径,并最终在冲突之中,失手杀死了对方。
但该山贼直至受刑而亡,都并未交待自己的同党。
锦衣卫与山城县衙据此结案,剩余四贼仍在缉捕当中。
……
看到这些,程煜恍惚间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很明显,宋小旗手里有一名山贼,只要这个山贼死了,就可以顶了这一切的罪名。
可是,如果只有一名山贼,对方毕竟是个团练,若是被轻易杀死,显然有些说不过去。
于是就编出了五个山贼联手杀人越货的案情,但被抓的山贼却死不交待其余山贼的下落和名姓,是以案子可以结了,但山贼却并没有全部抓到。
这不就是上一个任务当中,费林使用的手法么?
看来这大明前后,锦衣卫办案,一旦需要造假,用的全都是相同的手段啊。
“四贼,你特么干脆说三贼好了,这是针对我的任务来的么?”
程煜摸着下巴,自言自语,对于这粗糙却又十分有效的手法感觉到有些莫可奈何。
同时,程煜也不禁感慨,任务系统安排剧情还真是偷懒的很,如此如出一辙的手法,上一个任务里虽然没用到,但却是一直准备着的。
到了这个案子里,上次没用到的手法,却反而用到了自己身上。
程煜苦笑,这算是报应么?
但是转念一想,程煜发现了这其中的破绽。
费林的安排,可谓巨细无遗,半点错漏都不可能被人抓到。
但是这个宋小旗,手法还是不够娴熟啊,他留下的破绽,给了程煜利用此案破局的机会。
四名山贼尚未拿获……
这就是程煜的机会。
立刻把门口的刘十三喊了进来,程煜问道:“我们旗所的监牢之中,可否有十恶不赦之徒?”
木二哥啊木二哥,感谢你当初教会我的法子,现在,这法子要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