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朝别(二)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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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之后, 朝别在家中足足待了三日。
坐在满是血肉的地面?之上,安静看着拼凑不齐的血肉肢体。
屋外日升日落,中途下了一场雨, 冲刷村落的遍地狼藉。
得益于辟谷丹,三日未曾进食不觉腹饥。至第三日末, 才?恍然?站起身,去到灶房, 狼吞虎咽吃下已?然?发臭的红肉。
随后浑浑噩噩,走出了族群居住地。
他在林中苟且得生, 抓到兔子, 山鸡鸟雀便直接生扒而?食。衣衫褴褛, 头发蓬乱,被?入林打猎的村人看到, 还当?是野人, 将他痛打了一顿。
随后,朝别咬断了他们的脖颈。
穿上村民的衣物?,收起耳朵尾巴,一路往前?走, 雨淋日晒, 风吹雨打,一路乞讨,最后停留在一座小城镇。
为讨一口吃食, 在镇上一家酒楼当?杂役。
老板见他身强体壮, 沉默寡言,便什么拖地洒扫等?脏活重?活都?交由他干, 每月只给他人一半银钱,若是遇上顾客生事, 便将他丢出去将人教训一番。
直到有一日,来了几个外乡人,说酒楼菜品缺斤少两,争吵之后,朝别依老板所言,将他几人重?伤。
本以为事情?和往常一般过去,谁知?那几人竟是临镇大户人家,亲戚还有在当?地官府当?差的,几日之后,特意前?来要说法。
酒馆老板怕惹事,给朝别塞了二两银子,随后把他交了出去。
那几人带了打手,将朝别压在地上,当?街殴打整整大半日,打得皮破肉烂,身无?完肤,露着白骨森森,极是可怖。
那伙人散去,朝别一步步爬到无?人看到的巷尾,蜷缩成一团。
他摸摸耳朵,似乎有一边已?经不再能听见声音了。
*
揣着二两银子,朝别去了下一个城镇。
银子花了一两,剩下一两不知?何?时?被?人偷了。
他身上剩下的,只有当?初付谨之留下的那枚玉佩,玉佩上的纹路被?重?重?摩挲过一遍又一遍。
他去问过人,别人笑他,这是流云山庄的家徽,怎么,就你,也想去流云山庄?
朝别跟着笑,随后将那人当?作了晚餐。
也记住了流云山庄这个名字。
只是时?间漫长,最初的仇恨,也在日积月累的磋磨间慢慢变为对活下去的渴望,已?经没有力气?,也不敢再去回忆当?初景象了。
而?后风餐露宿,卧雪眠霜。
朝别没有吃的,就去跟别的流浪汉抢,后来把自己卖给了一个武打摊子的老板,在街上表演挨打,能管上一日的饭。
他熬了整整五年。
缙平镇地处五蕴阁所驻百里之内,时?常有江湖游士经过,也算得上繁盛。
朝别数日没有吃饭,与人比武换赏钱时?,对街醉欢酒楼来了位白衣少年。
少年身负行囊,背后一把雪亮的银色长弓。他听到少年清澈如泉的响亮嗓音:“掌柜,你们这儿最好的酒是什么!”
“那必是我们缙平镇特有的红果酿了!公子且先候着,马上就来!”掌柜一面?揽着新客,堆笑着高声呼喝。
新酿启坛,果香与酒香浓郁。
设比武的老板与他约好,朝别要被?他手下揍趴下,挨上半个时?辰的打,就能多吃两个馒头。
他趴在地上,被?雄壮男人抬脚重?重?踹在后背。
抬起一点头,透过人群缝隙,看到少年正喝下一碗酒,面?上笑意爽朗。似乎注意到对街吵嚷,问掌柜:“外面?这是在做什么?”
掌柜习以为常:“几个卖艺杂耍讨赏钱的。公子要是感兴趣可以去看上两眼,有个经常来我们这捡剩饭的乞丐就在那,据说天生健体,怎么都?打不坏。”
少年喜爱热闹,一听还当?真起了身子,凑近人群,看到一头乱发被?压在地面?,无?数腿脚棍棒落在身上的朝别。
忽而?出声:“打斗就打斗,何?必这样羞辱人?”
老板在一旁翘着二郎腿,口中咬着根骨头,闻言觑他一眼,啃食干净的牛骨砸在他跟前?:“不看就滚,什么时?候轮得到你说话。”
下一脚落在朝别后腰,又重?又沉,身后人抓起他头发,逼他仰起颈,露出一张满是泥污的肮脏面?庞。
朝别粗粗喘着气?。
少年与他短暂对视了一下。
他看到朝别额发遮挡下,深邃而?锐气?,森戾摄人的乌沉双眼。
似是常年藏着不得发泄释然?的怨,如林中最凶恶的狼犬,又如地狱中爬上的厉鬼。
朝别却从来没见过这样干净的眼睛,清凌澄澈,如星华万千,日光从他头顶泄下,似乎整个人都?被?浸在光里,染上一层灿金色。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入摊前?的铁碗中,哐当?一声,闷沉地响。
“这样够不够?”
设摊老板方才的怒目横眉登时化作喜笑颜开,赶忙起身,一脚踹开浑身腱肉的打手。
“够,够,当?然?够,”他去捡起铁碗中的大银锭,用衣物?擦了又擦,嘿嘿地笑,“您还想看点啥,他不仅能挨打,还可能打了,这就给您表演一个?”
“不用,”少年半蹲下身子,看向胸膛起伏的朝别,又从怀中掏出一块金锭,“我要买下他,够不够?”
朝别被?猛踹上一脚,老板粗声骂道:“你以后跟着这位公子,有你好吃好喝的!”
围观人群逐渐散去,朝别侧着脑袋躺在地上,白衣少年叫了他两声,耳朵里只传来一点微弱声音。
朝别爬起身,慢慢地端详着白衣少年。
玉冠束发,白衣锦袍,清俊中透着一股疏然?,左脸笑起来有个微微凹陷的梨涡。
“走啊,”他说,“你还没吃东西,是不是?”
朝别就这么随他回到方?才?的酒楼,许是见他邋遢,时?不时?有客人目光落在身上。
桌上是点好的酒糖牛肉,两碟酱猪肘子,上好的酒,少年取下长弓,置于一旁小凳上。
朝别问道:“为什么。”
他太久不说话,声音很粗,很哑,像是什么干燥分岔的木柴,磕磕绊绊地不清晰。
少年顾自倒了一杯酒,酒液入腹,抬手擦去嘴角酒液,十分爽朗:“什么为什么,我见你有眼缘,就把你买下来,请你喝酒吃肉还不好?”
“你要我,做什么?”朝别继续问。
一碗酒被?推到朝别面?前?。
“喝酒。”少年说。
朝别沉默一会,端起酒碗。
喉咙滚动,生灌下一整碗醇香酒酿,酒液顺着下巴,湿了大半襟领。
酒并不烈,更多的是花果清香。
于他而?言,已?是多年未曾尝过的美味。
盛着肉的碟子被?推到面?前?,少年做了个手势:“请。”
朝别饿了很久,肉类香气?窜入鼻间,他再不犹豫,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就着馒头吃起两碟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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