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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雄要对陆训养殖场下手,陆训最开始就是靠水产发家,为了水产成规模化,他往仙水村投了不少钱弄养殖场,常雄安排人给养殖场下药,无异于对陆训胸腹插刀了。

夏经理听过一点陆训名头,从他对付背叛者杜建,就一战成名,是个狠人。

他就想试试,成了,他不过打了一通电话,不成,他也只打了一通电话。

但这话肯定不能给黎菁说,只夏经理儿子的事,她都琢磨着要怎么帮他了,要和他讲了和常雄那边纠葛,她肯定要弄出动静,到时候黎家人也会知道。

他不想给黎家落下任何不好的印象,现在他想的也不是常雄,而是娶她回家。

忍耐一会儿常雄他不会死,他却不能有任何失去她的风险。

“我先前不是和你讲过,我有一点废钢生意?和常雄算认识,夏经理只是让我搭个话,让他儿子放过夏经理儿子。”

“只是搭个话哦?”

“嗯,是这样,也已经解决了。”

陆训也不算瞒着黎菁,确实已经解决了,他只和夏经理讲了五个字,在处理,放心。

夏经理那边意会,和他说了水产这块进场事宜,也确定了签订长期合作合同。

“已经和一百那边确定星期一去签进场长期合同。”陆训思绪回转,和黎菁说道。

“解决了啊,那就好。”

黎菁知道他说的解决了恐怕没有表面那么简单,不过他不想多提,她也不多问了,只是……

“常雄那边,你能不得罪常雄的话,最好不得罪,那个人不好对付的。”迟疑一瞬,黎菁看向陆训道。

“当初他和我二哥,还有一个人一起弄过黑市,后来我二哥退出了,他就和另外一个人弄,之后严打,本来是他进去的,毕竟他才是领头嘛,最后变成另外一个人进去了,被木仓决了。”

“你二哥和常雄一起弄过黑市?”

这是出乎陆训意料的,他知道常雄弄过黑市,不知道黎菁二哥。

“很早以前的事了,也没有待两年,那会儿我二哥才十八岁,常雄拉他入伙也不是看中我二哥,他主要是知道我爸是纱厂厂长,还有我妈妈这边关系,不过后来常雄知道借不上力,就慢慢把我二哥踢开了……”

黎菁说得含糊,陆训猜应该还有什么内情,不过这算是黎志军的隐秘往事了,他没再多问,只让黎菁放心:

“我知道了,放心,我不会和他正面对上的。”

“嗯,反正你和常雄打交道多注意些,他很坏很坏的一个人,说不定前脚对你笑,后脚就下刀,这种人用我大嫂的话说,早晚要遭报应的。”

陆训被黎菁的说法逗笑:“好,我会注意,不会叫他对我有下手机会。”

“那最好了,反正防备着总是没错。”

黎菁应一声,想起夏经理那里,她又问他:“那一百那边我们还去吗?我知道去仙水村不顺路。”

“你有东西要在一百买吗,有的话,我们就去一趟,要是只为了夏经理的话,我们就去别的地方。”

黎菁手捏着包带想了下,凭陆训自己能力,处理夏经理那边完全没问题,她的担心是多余。

不过要是能和夏经理那边打个招呼,认识一下,也能给他上重双保险,这样下次他要再遇到类似的事,夏经理不至于这么弯弯绕绕。

“东西倒是哪里都可以买,不过我确实很久没去一百了,去逛逛也行,夏经理那里的话,我们碰到了就打个招呼,没碰到就算了,你觉得呢。”

她说到底,还是担心他,陆训心头软作一团,哪有说不好的,他偏头定定看她一眼,柔声应道:

“那我们等会儿吃完早饭就去一百,给你买鞋子包包,顺便挑几身配鞋子的衣裳。”

说话的功夫,吃早餐的地方也到了。

这几年早餐店不再只国营饭店经营,早餐种类多起来,价格还算合适,一些上早班来不及自家做的,还有喜欢口舌之欲的大都选择外面吃。

味道稍微好一些的早餐店都比较火爆。

陆训带黎菁来的这家也是,还需要等位子,好在黎菁她们运气算好,刚到就有一桌空出来。

这家早餐店可以馄饨鱼丸混点,黎菁还是第一次知道有这个吃法,尝试了下,还真挺不错。

简单用完早餐,两人开车到了一百。

一百是宁城最早建立也是宁城最大的百货大楼,它的面积比现在扩建后的二百还要大近一半,受二百最近势头影响,一向不搞展销会的一百今天也在广场上搭起了棚子,各处都卖着实惠商品。

可能已经把二百当成强劲的竞争对手,一百促销的产品品类都和二百差不多,便宜的商品永远吸引着人,一百地段是几个百货里最好的,人流量非常大,这会儿才早上八点多,已经到处围满了人呢,没有一个货柜空下,比二百的场面还要盛大。

黎菁几处扫一眼,视线在最边上一处人流拥挤的地方停了下。

那边没有搭棚子,也没有摆台子,离各个促销柜台也有些距离,不像是在卖东西,不知道怎么突然围拢了那么多人。

人挤着人的,也没露个缝,想看个究竟都看不清楚。

“怎么了?”

注意到黎菁往前的步子慢下来,陆训顺着她视线看了一眼,他人高,视野开阔一些,不过人太多,他也只隐隐透过几道肩缝看见人堆里面有人跪在地上,像是乞讨的。

从出门不要介绍信,只要流动人口证明以后,各个城市的流浪汉乞丐突然增多起来,经常能看见大街上,天桥下面那些人的身影。

宁城前两年因为流浪汉似乎出过一次事故,对这一面管理严格一些,相较其他城市情况还算比较好的。

陆训原来看到这种情况还会给几个钱,后来他们去北方收山货的时候,遇到几个乞讨的,他亲眼看着人白天乞讨睡大街,晚上忽然出现在一个地下赌场,去了解过才知道,城市里一些乞讨流浪是真的,一些却是专门从事这个,只是不知道一百这边是什么情况。

“要过去看看吗?”

陆训以为黎菁看到了,他知道她心善,估计看不得这些,想拿点钱,不由问道她。

“太多人了,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么热闹,算了,不去扎堆,走吧,我们先去里面。”

有上次二百发生的踩挤事故,黎菁现在最怕扎堆,她压下心里那点好奇,摇了摇头。

她这么说,陆训也想起上次二百的事,他看一眼不比二百人少的广场,看她不清楚那边情况,他也不提,收回视线应道:“嗯,走吧。”

作为宁城一直来最大的百货大楼,一百的商品种类齐全,更丰富。

只一个单品,像毛绒娃娃这些,二百六百都只一个货柜,但一百有好几个,包包鞋子,衣裳这些更是按楼层划,衣裳品牌也比二百六百都多。

黎菁这趟本来最开始是为了买一双雨鞋,下鱼塘的时候可以穿,后来陆训说着说着,就变成她来看包包鞋子再搭配合适的衣裳了。

而等她踏进一百里面,看到一个个专柜熟悉的大姐,和二百同样的场面又再一次上演了,忙不过来的辗转每一个专柜,和大姐们打招呼都来不及,而这一次,陆训表现得比上回要积极太多,不只是跟在黎菁后面付钱了。

许多东西黎菁没想买的,像毛绒娃娃,家里真的很多很多了,她每天晚上都被淹,她真的想控制自己,那边大姐喊,她都在犹豫怎么拒绝她,他倒好,自己自投罗网过去了,还把东西拿过来给她看。

“菁菁,那大姐说,这只粉色兔子是刚到的,白色狗是特地给你留的,还有这只大熊猫也是你以前想要的款。”

黎菁:“……”

黎菁喜欢漂亮衣裳包包鞋子,对毛绒娃娃也爱得深,看到了她根本不可能不买,完全拒绝不了。

然后是眉笔口红这些,黎菁都服气了,陆训竟然由着大姐一支支涂他手背上,再每一个颜色了解过,来展示给她看,让她挑。

陆训的手好看,修长又骨节分明,整只手似乎比他身上别的地方都白,是那种冷白色,他拿手背试出来的口红色,不管是橘色,大红,还是粉红,玫红,都在黎菁心巴上。

关键他还在那里说:“勤姐说,粉色是最近这段时间年轻姑娘最喜欢的颜色,你皮肤白,涂上肯定好看,大红色这支可以配你上次二百买的那条大红裙子,那双银色高跟鞋……”

最后从一楼到三楼逛下来,夏经理他们没碰见,陆训两手又拿满了,黎菁手里也拎了好些袋,包包鞋子衣裳,娃娃,小配饰,化妆品,口红眉笔,乱七八糟的买了一大堆,好像只要是她常买的东西,没有哪个货柜漏下的。

这回陆训还拉着她去金饰玉器专柜逛了逛,金银首饰,比水晶串珠这些更扑闪的东西,而且一百的银楼,存在已经有快百年历史,每一件出品,工艺都绝对精湛,看得黎菁转不过眼。

旁边陆训还拿着一件件看得过眼的珠链往她脖子上,手腕上戴,非说这次去慈城出差没陪她,也没有和她讲电话,一定要补偿给她,还有就是他从慈城回来他该给她带的礼物。

理由足足的,黎菁都没法辩驳,当然,她也不想辩了,她哪里抵挡得了这些漂亮东西,最后她挑了一件和手上竹节镯很搭的竹节吊坠,还买了一条工艺精美的细链搭配,再同款式的手链也买了一条。

“我今天又买好多啊。”

东西买完,从百货大楼出来,黎菁看着陆训手里的几大包和她手里的几小包,理智回笼,她张了张嘴忍不住道。

陆训先前看她挑东西的时候,那双眼睛亮得比那天上最亮的一颗星子还要闪,他就知道她喜欢,特地给她想了好些买下那些的理由,只是这么两次,他对她也算了解一些,她这会儿肯定在算她花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