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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板很享受被美女调戏的感觉,恋恋不舍的送到门口,倚在门框上,媚眼儿一个劲的抛,手指头还舔进嘴里。

恶心死了。

花夜神走了。

带着满满地幸福。

就像知道李南方会在窗口注视着她那样,在挥手摆住一辆出租车,上车关车门时,给他来了个飞吻。

这似曾相识的动作,让李老板想到了他的白牡丹。

唉,男人就是这种东西。

除非把他的第三根腿打断,不然他总是吃着碗里,再看着锅里的。

十几分钟后,李南方悠悠嗒嗒的走出了连锁酒店,顺着人行道信步向西前行。

肋下夹着杨逍偷来的那包衣服,鞋子。

几乎是陪着夜神姐姐睡了一整天,虽说他没少干那种有损体力的活,但因身体素质超级变态,此时不但没有该有的疲倦,反而精神百倍的。

可能是因为肚子太饿的缘故?

一整天都和花夜神腻在床上,水都没喝一口,又是在重体力下,肚子不饿才怪呢。

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家小饭馆,李南方决定先去那儿垫垫饥。

手里这团衣服怎么办?

不能总夹在肋下吧?

堂堂一大老爷们儿的,却夹着一身女人穿过的行头招摇过市,会被人误以为坏人的。

根据李南方对女士服装的眼光来判断,这身衣服自然不是太贵重。

但也不是打工仔舍得买的。

仅仅是这双鞋子吧,没有个三两千的是别想买得到。

所以李南方能断定,这身衣服的主人,肯定是个小资。

他倒是想把衣服还回去,也听杨逍说起过,这是从连锁酒店对过的医院里偷来的。

可他没法还。

一来是杨逍并没有说,是从哪栋楼的更衣室内偷的。

二来是失主肯定报案了,他这时候再去送衣服,就是自投罗网,要接受法律严惩的。

那么想来想去,李南方唯有把这身衣服扔掉。

再衷心祝愿那位丢衣服的美眉,赶紧去买彩票,说不定就能中大奖了呢。

快走到小饭馆时,李南方看到路边有绿色垃圾箱了。

小饭馆十五米内,必有垃圾箱。

“唉,抱歉了。”

李南方叹了口气,拿起衣服正要投进垃圾箱内时,却听背后有人冷冷地说:“一声抱歉,就能弥补蒋默然失去它的悲伤吗?”

李南方的眉梢眼角,猛地一抖,扔衣服的动作僵硬在了半空。

足有十秒钟后,他才缓缓回头,就看到一个算不上伟岸的身影,缓步走上了小饭馆的台阶。

和荆红命这种人在一起吃饭,就是一种折磨。

第一,他总是会主动请客,却不会点能让人吃饱的饭菜。

第二,他就像个哑巴,吃饭时从来都不说话,细嚼慢咽还很有规律的样子,会让人觉得他就一台吃饭机器。

第三,他可能在生气。

在他走进小饭馆内时,李南方是有机会逃走的。

可他不能逃跑,不然用不了半小时,大街小巷就会贴满缉捕他的通缉令。

再说,这是真心关心李南方的人。

不然,人家为毛帮他养情人呢?

所以李南方唯有抱着衣服,乖乖坐在他对面,看着他那笔在菜单上,总是勾画那些姜汁藕,皮蛋豆腐之类的。

难道,他不知道李老板当前急需大鱼大肉来进补吗?

更可气的是,他就点了两个菜,要了一碗白饭,视服务生那几乎要翻出眼眶的白眼为无物。

这是摆明了他吃,李南方看。

李南方还不能发脾气。

长辈给你颜色看时,你却梗着脖子耍性子,那纯粹是找抽。

幸好,荆红命也不是太冷血的人。

用了足足半小时,才把两个盘子,一个碗都吃的比狗舔的还干净后,才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对一手捂着肚子,不住咽口水的李南方说:“等会儿,会有人陪你吃饭,喝酒。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哪怕用酒水洗澡,那个人也只会花痴的看着你。”

他没说那个人是谁。

李南方也没问----在外面时,荆红命就已经说过了。

“十叔,我现在不想暴露回国的消息,倒不是故意瞒着您----”

李南方刚说到这儿,就被荆红命打断:“我知道。不用说了。”

李南方还是说:“我也不知道这身衣服,会是、是她的。这衣服,是一个大魔头替我偷来的。”

“你先闭嘴,听我给你讲个故事。”

就在李南方刚故作随意的去拿水杯时,荆红命却抢先端走了水壶,开始给他讲故事。

荆红命觉得,李南方唯有在又累又饿时,才会对蒋默然的故事记忆深刻。

李南方只好挠了挠耳朵,表示洗耳恭听。

刚开始听时,他还因肚子越来越饿而心神不定。

但听了片刻后----相信有人拿刀子搁在他脖子上,让他去吃饭,他也不会吃了。

得知蒋默然对他这样用情,把对他的思念都寄托在那双鞋子上后,李南方假如还有心思去吃饭,那么他还算是个人吗?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你现在有什么感想?”

荆红命拿出香烟,自顾自的点上了一根。

李南方想了想,才说:“我会告诉她,只要她不嫌弃我是个有夫之妇,我就会对她好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