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关于芸娘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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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那位持剑的是我朋友,他行走江湖,一向是快人快语,雷厉风行。昨日他打了王二,不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吧?”宋澈问道。
芸娘眼眸一沉,轻叹了声:“我平时不与乡霸交恶,他不会为难我的生意,只不过……”
她望着宋澈:“王二平日里替张员外催收,手段不太明朗,且他就住在前方县城里,你那位朋友昨日打掉了他的牙,以他的性子怕是不会善罢甘休。”
宋澈笑道:“他有白额猛虎厉害么?”
芸娘欣然,挤了挤嘴角,“他欺软怕硬,老虎的尾巴都比不了。”
“你这牛车上拉的,是酒么?”宋澈指了指牛车后用油布盖着的坛子,即使封存着,也能嗅到阵阵酒香。
芸娘嗯了声,“进城一趟也不容易,自家也有多余的,便想着拉几缸去卖,多赚些银子。”
宋澈笑道:“昨日你送的那坛酒,我们喝了都觉得美。这样的美酒,不知价格如何?”
芸娘也笑出了贝齿,“多谢客官夸奖,都是些农家粗粮自酿的糟酒,卖不起什么价。我自己店里是二十五文钱一角,批发卖给酒楼是二十文一角。”
“这么便宜?”
宋澈也是喝过不少酒的人,这酒虽赶不上蒸馏酒,却也算是精品,即便是在小县城里售卖,五十文一角着实值这个价。
芸娘却道:“不算便宜了,二十文还得看大酒楼掌柜的心情,心情好才有,心情不好还得压价,甚至于不要都有可能。”
“你那花溪酒馆儿,月营收应该不错吧?”宋澈问道。
芸娘摇摇头,可能觉得不是很满意,“除开伙计的工钱,食材,一个月能收入个三十五六两便相当不错了。”
荒野小店存在着许多随缘性,商旅过得多便赚得多,过得少也就赚得少,一个月三十几两银子,已十分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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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债怕是不够吧?”
昨日听那王二提及过“还债”之事,宋澈便随口问了。
芸娘却低下头,也止住了笑。
宋澈这才意识到,自己老毛病又犯了,人家与你不过才见过几面,这样刨根问底,谁都会产生反感。
“老板娘莫要介意,在下有口无心。”
说罢,便要减缓速度落到队伍后面去。
芸娘突然喊道:“哎,不碍事的。我欠债之事也不是什么隐私。这十里八乡,大多数人都欠着张员外的债……”
据她说:
张员外叫做张朝,是石马县最大的地主,许多农户的田地都是租自于他。芸娘家的几片菜地亦是如此。
芸娘姓李,祖孙三代都靠着小酒馆儿为生,怎奈她爹好赌,一日醉酒后输了张员外八百两银子,当夜酒醒后悔不已,又没脸再见家人,便在石马林里找了一棵树吊死了。
芸娘爷爷得知此事,没几日也被气得撒手人寰。如此一来,酒馆儿生意与欠着的外债便落在了她手上。
张员外给了两个方案,一是芸娘嫁过去做小妾,二是在两年内连本带利还清一千两外债,哪一条都是霸王条款。
可无奈张员外是本地财主,家大业大不得不屈服,芸娘哪儿肯嫁给那五旬老人?只能偿还高额利息,每月中旬都要到县城里还三十两。
地主和豪商是不一样的,地主有地,有支配权,县里的绝大多数财政收入都靠他,即便官老爷也得让他三分薄面。
特别是这类不起眼的小县城,地主与官府勾结,老百姓只能被支配,让交多少粮便得交多少,高额利息也是由他们说了算。
土地主便是土皇帝,此话丝毫也不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