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巨鲸来了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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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目前也算是大唐顶级勋贵,但是,他们一家子的骨子里依旧没有高贵起来,如果露出骨髓来,一看就是下里巴人的模样。
因此上,身为勋贵却站在流氓角度说话的勋贵只有云初一个人。
别看温柔从头到脚都充满了叛逆性,可是,他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人一等的气息,依旧能让很多人望而生畏。
狄仁杰是一个非常标准的大唐士子,他觉得自己有义务,也有必要遵循儒家的教诲,完成自己修身、齐家、治国、而后平天下的士子理念。
后面两人虽然都对贫苦百姓,流氓之辈心怀善念,一个是出自怜悯之心,一个则是来自于仁德教育。
大唐人分三六九等是一个很必然的事情。
高贵者自觉高贵,低贱者自觉低贱,这才是大唐社会真正的现实。
畏惧酷吏与百骑司这些恶鬼的人,绝对不是贫民百姓。
这两种人都是高级政治斗争时要用的武器,而任何政治斗争何曾与普通百姓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身为勋贵却没有勋贵自觉地云初,对于酷吏跟百骑司的存在,属于喜闻乐见。
当然,等到哪一天大唐皇帝李治可以穿着破烂的棉袄,坐在太阳底下抓虱子之余,还能指挥千军万马扫荡天下的时候,云初就觉得自己可以心甘情愿地当他的部下了。
两人可以一起抓虱子,丢嘴里嘎嘣一声咬碎当作奖赏也不是不可以。
当哪一天李治握着长安城夜香郎的手,笑呵呵的说,我们只有分工上的不同,没有贵贱之分的时候,云初觉得那个时候,自己就能真的为了长安的繁盛,呕心沥血也在所不惜了。
虽然以上两种行为都已经成为了遥远的历史记忆,在云初看来,它毕竟存在过。
他将人类行为的标准拉到一个非常高的程度,至少让我们知道,曾经有人抵达过那个高度,继而让我们多出来了几分希望。
现在的云初,就只想在建设自己的长安之余,再看一看热闹就好了,如果实在是手痒的厉害的话,下场将局面搞得更乱,让事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也不是不成。
因此,云初每天不论是上班,还是下班都把耳朵竖起来,努力的接收着长安城里的那些勋贵豪门的一举一动。
初八这一天,云初解除了民壮们对长安的封锁,因为大理寺对于捉拿突袭天使的恶贼,以及袭杀勋贵子弟的凶手毫无头绪,而长安城马上就要进入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庆,再封闭城门不合适。
撤走了民壮,首先涌进长安城的是娜哈从西域带回来的各种各样的王,以及五颜六色的使者。
此时的西域人口种群多变,有白皮灰眼珠的,有卷发大胡须的,有黧黑却长着一嘴白牙的,更有长着各种颜色头发的。
这些人才进入长安,就被云初这些天下力气整顿过卫生的长安城给惊呆了。
闪闪发光的二十四尊铜牛,被擦拭的闪闪发光,道路中间用来划分道路的矮小松柏如同矮墙一般一直延伸到那座远远看起来气势恢宏的宫殿。
至于朱雀大街两旁被云初精心设计,精心装扮的碧瓦红墙的精舍,更是从里向外透露着长安城的无比繁盛。
此时的长安,虽然没有云初跟老猴子当年在西域吹嘘的那般是天上之城,但是,在这些胡人眼中,这座城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这就是云初展现给这些人胡人的一桩奇观。
等云初从一个来自遥远的东罗马帝国来的商人口中得知,他愿意将这座长安城誉为‘万城之城”的时候,即便云初见识过更好的,此时此刻,他的胸中依旧满怀骄傲。
“万城之城’的说法应该是脱胎于某一个‘万王之王’的称谓,考虑到这些胡人的族群大部分还处在茹毛饮血的境地,云初也就勉强接受了这个”万城之城“的称谓。
虽然云初觉得仅仅是四个字配不上自己苦心经营的长安城,可惜,这些胡人的脑子里只有这些东西,而且已经把最好的拿出来了,他也没办法。
这些人进长安,所谋者,不过是吃喝玩乐而已,虽然还有一些睿智的王,想要从长安借鉴到一些回去后可以让自己的国家迅速变富裕的方法。
可惜,当街道两边那些身着被汉家裁缝改良过的丝绸衣衫的胡姬冲着他们招手之后,即便是最睿智的王,也会在胡姬群中努力的寻找本族的胡姬,想要通过她们的嘴巴,来得到最真实,最确切的关于长安的认知。
自从踏进玉门关之后,他们已经品尝到了一些大唐美食,然而,当他们被本族胡姬带着进入晋昌坊大食堂的时候,他们的心早就乱了。
原本以为手抓羊肉,就已经是绝世珍馐的王们,在品尝到了明明带着浓郁西域风情却是纯粹的不能再纯粹的唐人饭食手抓饭之后,他们忍不住为米饭中的葡萄干与圆葱,胡萝卜的配合产生的极度符合他们口味的美食而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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