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将进酒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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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的文学高手,音乐家,舞蹈家,文学鉴赏家,传播渠道基本上都在各处的青楼里。
但是呢,真正能让你通过一首诗,一首曲,一支舞蹈,一篇文章从喽啰级别瞬间变成山大王级别的只有大唐的平康坊!
平康坊里的人,但凡是卖身的,价钱越便宜。
越是捂着领口啥都不让你看的,口口声声说卖艺不卖身的价钱就越贵。
至于像公孙这种舞台上让你血脉贲张,舞台下让你寒冰刺骨的女人,根本就是无价之宝,人人以观看公孙剑舞为荣。
身份不足,地位不够,才情庸碌之辈,就算是捧着金子给人家送过去,人家说不定会把金子丢出来不说,还会啐你一口,说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类的怪话。
大唐人的顶级幻想就是花魁看中卖油郎,最后委身下嫁,从此花魁为卖油郎独享!
这不是胡说八道,铜板家的印书作坊出品的书本中,就数这种书本最好卖,如果里面能插上几帧阎立本门下弟子的画作版画插图,铜板这个家伙就敢把这本书弄成羊皮封皮版本的,上面还用金线修出书本的名字,卖的老贵了。
当然,云初身为大唐顶级的诗人,文人,他是平康坊里的花魁们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这就是虞修容听闻丈夫回来了,为何赶紧把小光头派来的原因,就是害怕丈夫胡乱喝酒之下,回来了,身上被人塞满了香囊,手帕,甚至是绣鞋一类的东西。
所以,当云初的手在手鼓上拍出几个鼓点之后,嘈杂的琵琶声停了,清远的笛子声消失了,古筝声更是渺不可闻。
只有古琴偶尔“仙嗡,仙嗡”的响几下,补足鼓点中间的间隙……
喝酒的止杯,谈笑的噤声,就连舞者也跪坐在原地,所有人都满怀希冀的看着一身青色僧衣,怀抱一只手鼓的云初。
此时的云初虽然光头,僧衣,布袜的,仅仅是脸上洋溢出来的笑意,就足矣让在座的伎子们迷醉。
君侯两年不在长安,以致长安再无新曲。
云初从儿子手里接过一樽酒,手指轻蘸,而后弹指将酒滴送上天空,高声道:“敬先贤,开文字之先河。”
说罢,又蘸一下酒水,弹于地上曰:“与后辈,继文字之华年。”
最后,举起酒樽中的残酒高声道:“敬吾辈,掀文字之狂澜!诸君,饮甚!”
“饮甚——”众人轰然应诺。
云初丢开酒樽,双手在手鼓上敲出一段急促的音符,不等鼓声落定,他就一手按住手鼓,让颤音断绝,随即,云初高亢的声音似乎要穿透楼顶。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腾到海不复还。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哈哈哈,饮甚!”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刘夫子,陈丹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呵——,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云初的歌声还在大厅中袅袅环绕,云瑾已然激动难耐,已经抱起阿耶的狐裘,就大呼小叫的让肥九把枣红马牵过来,就要去典卖,换钱回来给阿耶买酒。
云初再次举杯邀饮道:“来啊,我们唱曲,我们舞蹈,今夜不醉不归!”
公孙带着一众伎子下拜道:“我等可否传唱,为云公助威?”
云初豪迈的挥挥手道:“这是自然,唱吧,唱吧,唱出我大唐的繁盛,唱出我长安的风韵!”
云初话音刚落,就有一高鬓歌姬一手擎酒樽,一手挥广袖,摒弃了平日里袅娜的舞步,待得光袖彩练落地,高亢入云的嗓音遍笼罩四野。
李绩也在喝酒,又从盘子里抓了一枚油炸黄豆放嘴里一边嚼一边对苏定方道:“云初在干什么?”
苏定方蹙眉道:“还在喝酒。”
程咬金道:“英公,我等是否应该入场了?”
李绩摇摇头道:“还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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