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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以来,历来重农抑商,也许是朱元璋被奸商坑害过了,从开国之初,就对商人大力打压,但是孟浚主导下已经废弃了很多对商人的限制。

如服饰限制,居住限制,职业限制等等,明朝法律规定,商人不允许穿着丝绸等高档面料的衣物,只能穿戴棉麻等衣物,商人也不能住在城市的中心区域,商人及其后代在一定程度上被禁止参加科举考试,因此很难进入官僚体系,这也限制了他们的社会流动性和政治影响力。

虽然这些限制越到明朝后期,愈发宽松,商人居中心,穿锦衣等,世人早已习以为常。

而商人及后代禁止科举,却根本无法禁止,特别是晚明时期,虽然大明律明确规定:对于不事生产,专门从事末业的商人,可直接抓起来问罪。

但是这里面在现实操作中有个漏洞:“不事生产,专门从事末业”。那呢,如果是一边经营土地一边经商呢?如果是一边开设工厂一边经商呢?

商人完全可以买田置地,对外宣布主营收入是土地收入,就成了地主。这样,不管是什么样的商人,都是黄册上的良籍。

只要商人不承认自己是商人,只要有土地,那么就不犯法,是良籍当中的民户,那就可以让子弟参加科举。

而且,商人又不是凭空冒出来的,可能最开始就是良籍,只不过经商赚钱了而已,只要家里还有土地,有工厂,就还是良籍。

比如唐寅,唐伯虎,就是典型的商人子弟,其父是开酒楼的,并没耽误他参加科举,高中南直隶的解元。

但是在明面上的法律依然存在,而孟浚主导下的幕府,废除大量限制商人的不平等法律,虽然逐渐转向重商主义,但是如今的幕府中,商政司虽然成立,吏员虽已经逐渐充实,但主官人选孟浚还是犹豫不决,孟浚沉思良久,决定请张着出山,当这商政司司长。

江南民众在驱逐鞑虏,恢复河山的口号下,在宣传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宣传下,在曾经的大本营苏州,那真的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商人阶层积极募捐军费,士人奔走呼号,百姓则是纷纷参军,加入军中。

孟浚鼎定金陵后,就已经用幕府的名义颁布了一些相关政令,特别是商政司的成立,孟浚着手整顿混乱的商业,冶铁行业,在各地港口建立市泊司,征收商业税,而在幕府的政令中,孟浚没有明确的说明是否“开海,但是已经废除了海禁的法律条文,只留给有心人各自琢磨。

幕府政议,在庄严氛围中,孟浚端坐在主位,提出要扩大马鞍山铁矿区规模,和开启海贸的讨论。

杨恩起立,言道:“诸位,铁矿之产,关乎我军之兵备。铁矿需求日益增涨,我等当扩充矿区之开采,以应迫切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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