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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玩累了,很快打起呼噜。

我睡不着,侧头看向墙面,程厦的影子映在那里,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他鼻梁高挺,额头饱满。

他真是我长这么大,见过长得最好看的人。

也是我唯一爱过的人。

“程厦。”

“嗯?”他声音清朗:“要上厕所吗?”

“明天就麻烦你带奶奶回去了。”

“嗯。”

“公司会派人来接我,一方面项目还没完成,另一方面,案件调查还需要我协助……我得回内蒙。”

“有人照顾你么?”

“请护工吧。”

“好。”

“奶奶肯定不干,你得帮我劝她,辛苦你了。”

“我应该做的。”

我们又陷入了长而久的沉默,我想说什么,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最终,我们同时开口。

我说:“以后,找个好姑娘。”

他说:“我准备去留学了。”

北京真是有意思,什么都是昏昏暗暗地,连月亮也亮的不彻底,就挂在砖墙边,颜色惨淡。

“留学啊,真好……你不是之前就想去么。”

“嗯。”

“本来我还想问呢,你怎么请这么长时间假,是辞职了吧?”

“嗯。”

沉默再次笼罩了整个房间。

我想说点什么,可是说什么呢?能说出口的话,都是假话。

“我发现,爱情对我这种人来说就是奢侈品……我太想成功了,与其两头都顾不好,还不如干脆一点。”

程厦没说话,只是沉默了一会,问:“你还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带给我的温暖、照顾……还有虚荣。”我自嘲的笑了一下:“但又尽不了女朋友的责任,这对我们……”

他打断我:“我问的是,你还喜欢我吗?”

我怔了片刻,才意识到他在问什么。

“我当然喜欢你。”

真实的他病态、破碎,像橱窗里被打碎了的名贵玩具。

可是在我心里,他仍然是十六岁的那个高中生,对我说他的梦想是成为柯布西耶一样的建筑师。

是那个带我去985大学,看更大世界的天之骄子。

是让我在疟疾肆虐的非洲,咬牙挺下来的白月光。

“但是我,不再需要你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把寒光凛凛的刀刃:“我已经不再需要望着一个人,才能往前走了。”

是什么时候意识到呢?

是在草原上历经磨难的时候么?

是下定决心要回来的那个下着暴雨的黄昏么?

是我终于意识到我想要的不是追逐某种更体面的生活。

而是强大。

更多的钱、更强韧的心脏、更多成功的项目,以及真正“无可替代”的工作能力。

我追了程厦十四年,作为恋人整一年。

我终于不再需要他。

所以爱情对我现在而言,是软肋,是应该轻装简行后抛下的累赘。

他是那样需要爱的人。

他爸爸说得对,我既然负担不了他的人生,就不要贪图这份温暖。

“对不起,程厦,我很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