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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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就难在,每每下笔,想起那可怜女子的遭遇,沈柔便会生出几分不忍。
不忍写,不忍提。
不忍揭开别人血淋淋的伤疤。
哪怕明知,长坏的骨头,只有打碎了重组才能救,却不是每个人都能狠下心做这样残酷的事情。
沈柔看着自己写的内容,徐徐叹一口气。
到第二天,她终于写完了这一折戏文,才拿给卫景朝看。
卫景朝看完后,亦不免蜷紧拳头。
这章昀对江燕燕所做的事情,未免太混账了些。
侍卫,太监……
哪怕是他看了,都有些想吐。
对于一个妙龄少女来说,那些事情,无异于摧毁一个人的酷刑。
江燕燕的死,身上受了重伤外,更多的是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
受到这样的奇耻大辱,她自己不想活了。
死亡,是她唯一的解脱方式。
若是继续活下来,单单是痛苦的回忆,就能够压垮她,让她一生都活在噩梦中。
沈柔在一旁叹了口气,怅然道:“其实,真正的江燕燕,比这个更苦。”
卫景朝沉默不语。当初那件事传的沸沸扬扬,那个女孩从弘亲王府抬出来时,沈柔不曾见过,只是道听途说。
他却真正目睹了,其凄惨,非言语可形容。
沈柔又道:“如果是我的话,可能比她死的更惨吧。”
卫景朝倏然怔住。
蓦地想起来,她也险些被人送进弘亲王府。
若是那一夜,他没有去看她。或者,他没有饮下那杯酒。又或者,发生那件事后,他没有答应接她出来,而是弃之不顾。
她肯定早就被人当做礼物,送给孟允章了。
若是那样……
如今沈柔就真的是一具,从弘亲王府抬出来的,面目全非的尸体。
比江氏女更凄惨的尸体。
卫景朝的心,剧烈地在心脏里跳动,拉扯着血管。
他抬眼看向沈柔。
她双眸明亮,眼底盛满温柔与心疼,满心满眼,都在心疼那个惨死的少女。
从未想过,她自己。
卫景朝一时间说不出心底的滋味儿。
他忽然有些后悔那时问她的话。
当时他问,“沈柔,如今,你可后悔?”
她笑着说她不后悔,比起寒门妻,更愿意给他做外室。
于是,他觉得她放荡不堪。
可是直到此刻,他才知自己有多愚蠢。
她怎么可能后悔呢?
若是不给他做外室,她连死都由不得自己。
他觉得的歧途,于她而言,已经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此时此刻,看着她的神情。
卫景朝清楚地认识到一个现实。
——如果那天进了明月楼的是旁人,是另一个可以救她于水火的人,甚至不用管是男是女,沈柔都势必会想法子利用对方,挽救自己。
她根本就不稀罕他。
就像这戏文里写的,帮江燕燕圆梦的人,是一个瘸腿的妇人。
而不是如卫景朝这般有权有势的权贵子弟。
更不是江燕燕那个“情深义重”的未婚夫。
事实上,从章昀骚扰江燕燕开始的那一刻,她那个“未婚夫”,就从整篇戏文里,消失了。
就如同他卫景朝一般。
在沈柔最困难时,他一去千里,消失在她的生活中,没有帮上一点忙,没有一点用。
所以她从不觉得,他会救她。
也不觉得,江燕燕的未婚夫,会为了未婚妻去抗争。
卫景朝掩下复杂的思绪,垂眸道:“还要再加一些剧情。”
他提起笔,在最前面加一段。
江燕燕进了齐王府,深知自己必死无疑,便指着鼻子,怒骂章昀。
他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状元。
彼时不过十六岁,殿前策论时惊才绝艳,出口成章七步成诗,被誉为有“嵇宋之风”。
他写的很快,一段怒骂的戏词,引经据典,铿锵有力,朗朗上口。
沈柔念:“硕鼠之皮,相鼠之仪!白耳之狌,独角之豨!蜥蜴为心,豺狼成性!狎邪无辜,残害弱质!为人神所共愤,天地所不容。”
沈柔念着念着,不由道:“你为什么不自己写。”
这短短一句话,连用六个典故,骂得辛辣至极,几乎是说上了最恶毒的话。
如此一来,江燕燕刚烈不屈的性格,便跃然纸上。
沈柔自认,自己没这个水平。
如果是卫景朝自己来写,这出戏文的水平,大约要更好一些。
卫景朝搁下笔,轻笑一声:“若是我自己写,不出三日,全大齐人人都会知道,是我执笔所写。”
他脸上生出三分疏朗的倨傲,“纵翻遍整个大齐,也找不出一个人,能在文采上与我相提并论。”
沈柔低低“哦”了一声。
反应很平淡。
卫景朝的心,又被揪了一下。
盯着她的脸,见她始终平淡无波,好像对此没有任何反应,心里没由来生出一丝烦闷。
他加重语气,对着沈柔强调:“沈柔,我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