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红粉世界250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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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大概是这些‘灵感’来的太容易(就是上辈子的东西而已),薇薇安就算在意,那也有限。在对合作伙伴有信任的情况下,她也不至于不对合作伙伴分享。
“居民用电的话,嗯,电灯是我的首选。”薇薇安毫不客气地说。
面对薇薇安的爽快,阿丁顿兄弟是佩服的——如果是功率较低的居民用电方向,他们也很容易考虑到照明灯。从电能转化为光能,理论消耗就是比较小,这不需要知道后世的电灯是怎么搞的,就能以现有的物理、化学知识得出结论。
只是要搞电灯,首先面对的就是奥斯汀家的汽灯厂…汽灯先在发展的也很好了,不要说上流社会了,就是中产阶级中条件不错的,也会在家里安装汽灯。相比起煤油灯、蜡烛,又或者煤气灯,优点太多了。
基本上只要能负担的起,大家都会装汽灯。
卖汽灯是一笔收入,之后源源不断地消耗灯罩又是一笔收入(相比之下,消耗的煤油就不是汽灯厂提供的了,此时生产煤油的工厂挺多的,奥斯汀家的汽灯厂就没有涉足这一块)…而现在搞电灯,不就是要掘汽灯的根吗?
对于资本家来说,最好的做法明明是暂时不做电灯,等到汽灯业务的利润下滑到难以接受了,才上马新产品。
薇薇安却不知道阿丁顿兄弟的佩服,他们甚至认为,正是因为薇薇安作为一个女人,没有真正的资本家心态(此时的资本家基本都是男士,人们并不认为女人能够那样凶狠,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才能如此纯粹地关注技术。
她只是沿着电灯的思路继续往下说:“电灯的话,其实之前并不是没有相关发明,几十年前就有科学院的院士用电池和碳棒做出电灯了,但那只是个实验,那样的电灯显然缺乏实用性。”
“现在发明的那些电灯,其实缺点很多,想要获得突破,还是要在灯丝上下功夫。”说到这里,薇薇安稍微犹豫了一下,就决定下次就假托从某个朋友的实验室里买到了数据,直接给答案吧。
发明大王爱迪生和电灯的故事,那可真是大名鼎鼎了(虽然电灯的发明者并不是爱迪生,甚至真空炭丝灯泡的发明者也不是他)。
所以薇薇安也知道,电灯的关键无非是两个,一个是真空的灯泡,另一个就是灯丝了。前者的话,以现在的生产水平,真空技术还差一点儿,但差的不多——换个说法就是,加钱大力投入,基本上就不难做到了。
而后者么,不就是竹纤维炭丝么?
当然,不是所有竹纤维炭丝都行。确定竹纤维炭丝可行之后,历史上电灯实验室的团队其实是全世界搜集各种竹子,制作竹纤维炭丝,最终才确定了一种日本竹最合适——这种竹子制作的炭丝,理论使用时长达到了1200个小时,相比起最初使用的那种竹纤维炭丝,提升了几倍。
其实以当初实验数据来说,白金灯丝显然效果最好,但白金的价格太贵了。至于说后世更加耳熟能详的‘钨丝’,在此时则是有加工上的困难…钨的硬度大且脆,要将这样的材料拉丝,此时就算能做到,也有大规模生产上的麻烦。
这个世界,最适合的竹丝会不会来自远东那个捏他自日本的国家的竹子,薇薇安也不清楚。不过也可以到时候试用全世界的各种竹丝嘛,工作到了这份上,其实已经没难度了,反复实验有限的待选对象就行。
“除了电灯外,电能转变为机械能也比较容易,家用电器的话,也有功率较小的使用方向…电风扇?电风扇唯一要解决的就是小型化的电动机,啊,这个比较容易。”薇薇安并没有提电话,此时电话还没有被发明,‘贝尔电话’那种磁铁式电话都没有。
这种情况下,要搞电话,薇薇安这个门外汉是真的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相比之下,电风扇这种应用场景明确,以此时的技术水平也没有阻碍的‘家电’显然要合适的多。
阿丁顿兄弟对薇薇安谈到的电风扇也很有兴趣,问了不少问题——其实,现在很多手工提供动力的机器,都适合开发出电器版。历史上电力能源席卷世界的速度能那么快,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之前手工时代,已经有不少提升效率的手摇、脚踩机器了,换成电源几乎毫无障碍。
不过,要从那么多的手动机器里,挑出非常有普及潜力的,也是非常有难度的。薇薇安是站在后来者的角度,一下看中了电风扇。可要是身处其中的当代人,不见得会首先想到电风扇,而不是织袜机、洗衣机什么的。
织袜机这种,就属于是错误选项了,不必说。洗衣机从长远来看,倒是比电扇更正确的选项,但问题是,时代原因,这个时代却不那么正确——这个时代,已经有搅拌式洗衣机了,但远远不能和手洗相比。
要推洗衣机,首先得让洗衣机的性能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不然的话,有钱人为什么要让洗衣机糟蹋自己昂贵的衣服?而穷人,穷人肯定选择手洗啊!手洗不用钱。而机洗的话,哪怕不自己买洗衣机,而是搞那种按次数收费的投币式洗衣机,也是要花钱的!
此时的人力不值钱,穷人不会、也无法想要节省自己的人力,投入到更有效的劳动中。
对用电群体来说,他们本来就不用自己洗衣服,洗衣机有什么用?相比之下,即使再有钱,夏天也要受热,买电风扇倒是顺理成章的多。
薇薇安不提电风扇的时候,阿丁顿兄弟不见得能想到这是最好的几个选项之一,但薇薇安都提出来了,他们一想也能想到了……
和阿丁顿兄弟畅想了挺久的电气时代,薇薇安才送走了他们,然后又开始为电力公司做企划书…阿丁顿兄弟是技术型人才,这方面要指望他们是不行的。现阶段项目又还在保密阶段,想找个事业经理人负责都不是那么好找,也就只能薇薇安这个半吊子勉强做一做了。
做做电力公司企划,平常再打打球什么的,薇薇安在斯蒂文顿的生活倒也还算悠闲——毕竟电力公司的成立还得做不少准备,企划倒也没那么急。
这样明显要动用大量金钱的项目,就算薇薇安有钱,也得费心调度资源才能做成呢。
薇薇安本以为这次离开美林堡,在斯蒂文顿的假期就会这样过去了,却没想到,突如其来的失窃事件一下打乱了生活。
霍夫曼抵达斯蒂文顿的时候,奥斯汀家的庄园之中气氛紧张,不只是本地治安官,就连美林堡的警察都来了——倒不是薇薇安面子那么大,她这里发生了失窃案,美林堡的警察都来解决问题。
就算她真有那么大的面子,薇薇安也很难毫无芥蒂地‘借用’警力这种公共资源吧。
此时的贵族和富豪,他们打心眼里觉得自己应该在这个社会受到更多优待,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对警察这类政府基层呼来喝去、要行方便,实在不足为奇…但有着上辈子三观的薇薇安是没办法心安理得那样的。
被动接受一些‘优待’也就算了(就像上辈子时,普通人不会主动插队,但如果认识人,人家都主动要你先进去了,一般人也会是一边心虚,一边说‘谢谢’吧),可主动要‘优待’,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此时之所以美林堡的警察也赶来了,人还不少,一方面是涉案金额比较大,另一方面是大家怀疑,作案者是最近非常有名的珠宝盗贼团体。这个珠宝盗贼团体过去在美林堡活动了一段时间,美林堡的一些‘受害者’可以说是顶层中顶层。
这样的案子,美林堡警察的压力可想而知…所以这次听说斯蒂文顿也发生了案子,立刻就来了解情况了。
一来,案子刚刚发生,是最有机会调查出什么的。二来,相比起人口密集、情况复杂的美林堡城里,斯蒂文顿这种乡下地方,盗贼团体想要浑水摸鱼的机会要小的多。说不定只是几个生面孔出现在这里,都会成为被注意到的理由呢!
这是抓住珠宝盗贼团体成员的好机会,或者,至少也能获得更多线索吧——警察方面是这样想的。
相比之下,薇薇安就只剩下茫然了…她到现在还有些没有回过神来,虽然知道这个时代的治安很有问题,经常听说有钱人家失窃什么的。但她自己亲身经历,这还是第一次。
然后就是后怕,住了不少人的大房子里,悄无声息就混进了大盗,从保险柜里弄走了珠宝——能盗走珠宝的话,想要绑架或者杀人越货也就不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