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红粉世界216 (2 / 2)
闪耀中文网syzww.com
“很多人也觉得奥斯汀小姐就是自命不凡。”
“哦,那她至少是那种不讨人厌的自命不凡,在我看来,如果是言之有物的自命不凡,那充其量就是天才的小小骄傲罢了,必须得理解,是不是?”
校友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谈论着‘薇薇安·奥斯汀’,虽然大家总说女人八卦,但其实一群男人呆在一起的时候,八卦程度可能会更高!
欧文子爵又说起来最近不少人对薇薇安的‘批判’,一方面,是薇薇安因为‘女性健康杯赛’大出风头,出风头倒不是重点,重点是‘女性健康杯赛’让一些人有看法了。另一方面,就是新式运动服了。
薇薇安一半是私心,一半是公心,自从第一次穿新式运动服出现在公共场合之后,凡是打网球、玩曲棍球,又或者别的体育运动,都会穿这种‘新式运动服’。这种情况下,即使大家还是觉得新式运动服有些过于‘先锋’了,也拦不住有些人开始尝试。
不得不说,对美的追求就是此时夫人小姐们的一大日常,为此他们连砒霜都敢吃,还会真正担心服装‘有伤风化’?只要真心觉得那件衣服很美,自己穿上后会更美,‘有伤风化’算什么?
一开始,薇薇安的带货能力发挥了很大作用,她穿的够漂亮、够自信,才能将影响力真正传递出去。永远都不能忽视第一个穿某件衣服、梳某个发型的人,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从来不乏这样的故事:潮流总是源于一个大家关注的,本身也确实剧本特殊吸引力的人。
薇薇安倒不能算公众场合第一个穿新式运动服的人,但前前后后她确实是最具代表性、最有影响力的人了。
然后,随着第一波人穿上‘运动服’,情况有些变了。一开始为了美丽才穿‘运动服’的,后来就被运动服的舒适打动了…穿过了之后,根本脱不下来,于是在家的时候总会假装去院子里玩儿槌球或者网球,就为了享受这种轻松舒适。
至于说,不是运动中也穿这种衣服…不行,做不到,至少短时间内做不到。
其实在运动服之前,也有一些服装为了特定的需求应运而生,其中就有更方便行动的。但即使是这样,大家也很难平常穿上那些衣服……
大家的确爱上了运动服…这就是人的本性了,好逸恶劳的本性,而对抗本性是非常难的——就像薇薇安上辈子,也能看到不少非常自律的女孩子,为了保持体重,饮食和锻炼都是很规律的。但即使是她们,看到一些富含油脂和淀粉的食品时,或者真的很累,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时,也会偶尔破例。
但也因为这样的‘风向’,让一些人将‘问题’推到了薇薇安头上,更看她不顺眼了。‘博比莱斯们’这个时候就时不时会出现一个,当众‘劝导’薇薇安,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叫她‘幡然悔悟’,回归正途,仿佛不这样,这个社会的脊梁就要被抽掉了一样。
为此,薇薇安留下了到处‘辩论’的传说,只是和那些要给她‘女德警告’‘结婚警告’的家伙辩论,对薇薇安来说真的轻轻松松——说实话,如果不是这段时间的战绩,她自己都没想到,她原来是这么擅长唇枪舌战的。
事后她分析,这可能和她来自于一个网络时代,见惯了网络论战,各路杠精开杠是什么场面有关。那些键盘侠大师的本领,她只要学到一点儿皮毛,在这个时代就够用了。这也算是某种角度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吧。
另外,这或许还和她上辈子学过一些分析法,粗浅地接触过马哲之类的东西有关…中学阶段的政史,大学阶段的马哲、逻辑学,特别是后者,肯定没有特别认真,吃的不透,但这已经让她具备这个时代很多顶级人才才有的思维方式了。
这些东西对她的影响大部分是无形的,她自己都不见得能意识到。但这就是教育的意义吧——忘掉一切以后,还能剩下的拿点儿东西。
“…也是因为后面那些无聊的家伙,大家才能意识到,并不是‘博比莱斯’无能,纯粹是个小丑。还因为薇薇安小姐确实惊人地聪明敏捷……”欧文子爵说起薇薇安总能抓住那些人话里的问题,以无可指摘的方式去讽刺、去责备、去攻击,甚至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场的人都笑了,包括霍夫曼…他大概是能想象那样的场面的。他见过她是何等地伶牙俐齿,当面对她的语言时,他作为一个外交官的表达天赋也会无从发挥——当然,这很难说单纯是因为薇薇安能言善辩。
霍夫曼眼睛浮现出一丝笑意,但那只是一闪而过,很快又沉默了下来。
那位年长的校友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奥斯汀小姐就要比过去更叫人畏惧了…虽然她当着很多人的面,说了不在乎的话,但难道真的不在乎吗?”
这时却是霍夫曼说话了,他轻轻地说:“不会,奥斯汀小姐不会在乎的。”
欧文子爵挑了挑眉,跟着就说:“的确不会在乎,您不了解薇薇安小姐,才能问出这样的问题。她并不是为了驳倒对手嘴硬,又或者太年轻,现在替未来说话,说了大话…我相信,她说的是深思熟虑,绝对不会后悔的话。”
“这么…还真是一位叫绅士们无从下手的小姐,当一位那样富有的、有足够多‘好朋友’的小姐,真的对婚姻能这样平常心,那她会非常、非常难以打动——当然,经过这些事后,绅士们应该也退缩地差不多了吧?”
“哦,要这样说也没错,不过…”欧文子爵想了想才说:“不过原本对薇薇安小姐心怀爱慕的男士实在是太多了,当然,如果薇薇安小姐的性情能更符合大众期待一些,这些男士的数量还能增加几倍…总之,就算很多男士退缩了,剩下的男士也还是有一些的。”
“除了因为薇薇安小姐的财富足以晃花眼睛,美貌能够打动每一个说自己不看外表的男士,也因为,总有一些男士,本来就着迷于她那样的女士…有一件事,即使是最讨厌薇薇安小姐的人也得承认,她确实具备非同一般的魅力。”
“大众排斥离经叛道,但纵观历史就会知道,只要‘离经叛道’不是纯粹为了反对而反对,是疯子的行为,这样的离经叛道者总少不理自己的追随者、信徒。这个道理在这里也是一样的,薇薇安小姐的‘出格’,换一个说法不就是‘与众不同’吗?”
“有人会讨厌这种‘与众不同’,当然就会有人迷恋这种‘与众不同’,迷恋到死。”
看着侃侃而谈的欧文,霍夫曼有时也必须承认,作为‘薇薇安·奥斯汀’的朋友,他确实足够了解她——当然,作为他的朋友,欧文也足够了解他了。
他想到了薇薇安对‘博比莱斯们’说的那句话,她说‘为什么要畏惧?在我看来,畏惧这样的我,只代表了一件事,不够自信。他们知道,我比他们强’。正如她所言,这伤害到了一些‘绅士们’的自尊心。
但与此同时,人有时爱美和慕强的,她那么美丽、那么强大,强大地叫人畏惧了,反而会让一些人更爱慕她。
这是另一种魅力,一种少见的、惊心动魄的魅力。
这种魅力似乎更加恒久坚韧、百折不挠——霍夫曼甚至觉得自己就是最佳范例。
他以前就深刻地意识到了,‘薇薇安·奥斯汀’不爱他,但他还是得向她倾诉自己的爱意——不只是因为他不小心吐露了内心的情感,不愿意她从别人口中确认他确实爱着一个人。还因为,就像每一个豪赌的人,哪怕万分之一的可能,都是想过有可能的。
拒绝更像是早有预料,那个夜晚后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她面前。
他以为这足以给自己一个交代了:自己被爱情弄昏了头,一开始还要反抗,后来也不反抗了,愿意在爱情的昏昏沉沉中沉沦。但现在,她已经拒绝了他的求爱,这件事已经没办法了,他能怎么样呢?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不是他爱她,她就一定会回应以同样的感情…就算他不愿意,他遗憾怅惘,也只能这样了。
所以,这件事,还有他的爱情,就到此为止了吗——不,不是,每一次听到她的名字,他都得很平静、很平静,故作平静。
今天他听到太多次太多次她的名字了,所以前所未有地清晰认知到,他依旧爱着她,哪怕她拒绝了他的求爱,在他以为一切结束时——毕竟,相爱是两个人的事,而‘爱’只要一个人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