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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礼拜一上午,月亮街78号,‘罗森’杂货店,这是店里最清闲的时间,只有两位不知因何缘故错过了发薪日大采购的妇人在选购商品。

在美林堡最贫穷的一些地方,可以说每条街上都有杂货店。杂货店的窗户很小,甚至干脆没有,光线阴暗,空间狭窄。售卖的商品只有很少种类的干的食品,以及穷人也不能俭省的日用品。

譬如茶叶、麦片、饼干、蜡烛等等,当然,这些大都也是非常劣质的货色。

简单来说,哪怕是在贫民窟里,不是最穷的家庭,也不会光顾杂货店。

甚至于赊销小贩在完成一笔生意之前,对顾客做的调查里,也包括他们会不会去附近的杂货店买东西。如果有,赊销小贩可能就要重新评估这笔生意了。

但‘罗森’不同于时下普通的杂货店,它更像是‘格罗斯广场’‘萨科齐多大街’的高级店铺,开了很大的窗户,充分引入阳光。货架整齐地靠墙贴着,摆满了种类齐全、色彩鲜艳的货物。

在货架前的是半人高的柜台,店员站在柜台后面服务顾客,顾客需要什么只消说一声,他们就会帮忙取下货物。这也是‘上等人街区’才能见到的服务了…月亮街及附近‘富人’都爱来这儿购物,这也是原因之一吧。

这能显得他们和真正的穷鬼不一样!

月亮街所在的东区,本身就是美林堡最大的贫民窟,月亮街及其附近的几条街更像是大海中的孤岛、沙漠中的绿洲。这里住的多是有技术的工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商贩,金融城的初级办事员,附近大学的穷学生……

因为身处东区,才更加迫不及待地要与东区划清界限,各方面向中产阶级看齐。对于他们来说,经常在‘罗森’杂货店购物,也算是表明‘阶级’的方式之一。

现在服务两位妇人的是女店员贝里斯小姐,她脸上洋溢着微笑,没有东区商贩常见的粗鲁,看着极其舒心。

“嗳!我想我需要3盎司的红茶,一磅的砂糖,40磅马铃薯,1磅的黄油,4条肥皂,半磅蜡烛,4石煤炭…亲爱的,待会儿我要去面包房和肉铺,你要一起吗?”

“当然了,面包房…不过肉铺…”另一位妇人露出了厌恶的表情:“我还是不要去了,老伯特实在是太过分了,他总是搞一些小动作,用一些不好的肉代替。我想我可以在这儿买些培根,或者去别的肉铺。”

培根相比起鲜肉要耐储存的多,杂货铺里也有售卖。

“别的肉铺也不管用,都是没有信誉的人,那些外来户真是太糟糕了……”

“您说的没错…请给我4磅砂糖,4盎司的茶,4盎司的咖啡,1磅的黄油,半磅的猪油,3磅培根,半打鸡蛋,10磅马铃薯,再拿两罐炼乳——我想我还得去一趟蔬菜店,卷心菜或者洋葱?看看有什么…要我说,您在食物上实在是太节省了。”

“这也没办法,约翰一个礼拜挣15先令,我在家糊纸盒挣不到两个先令…房租两个半先令,还得送孩子去识字,太难了。”

中产阶级家庭靠男主人一个人养家,这样一位能支撑起家庭的绅士,一个礼拜最少也得挣3镑,这样一年也就是150镑了——这也是社会上认定的绅士可以结婚的最低收入,只有这样一对小夫妻才能租上有几个房间,有厨房、盥洗室的房子,才能负担中产阶级的社交,才能雇佣一个年轻的杂役女仆。

而在东区,或者任何一个贫民窟里,每个礼拜能稳定挣到10到15先令的人,就算是富人了。这个数字是一方面,稳定是另一个方面。譬如拾荒者的收入也不错,但不稳定,扫烟囱的人在冬天每礼拜也至少能挣1镑,但其他的季节就要差的多了。

贝里斯小姐又快又好地取货、算账:“茶叶每盎司一个半便士,砂糖每磅2便士,黄油每磅9便士……”

这些货物有些没有直接拿出来,譬如煤炭。煤炭很容易弄脏房子,而且大量存储也很占地方,所以杂货铺另租了一个棚子存货,买煤人得事后用小推车运回家。至于送货上门,那也可以,只是得花钱。

贝里斯小姐收钱时,杂货店又有人进来了。正在理货的另一位店员站起身露出微笑,然而在看到对方的脸之后,迅速收起了笑容:“道达尔先生?您是来找贝里斯的吗?说实话,您要是为了她好,就该早点儿做点儿实事儿,而不是现在这样……”

然而没等她说更多,贝里斯小姐先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布莱恩!你怎么来了?是房子的事儿解决了吗?”

布莱恩·道达尔点了点头:“你们什么时候休息?我们去旁边的咖啡厅说话。”

贝里斯小姐连忙说:“您先去咖啡厅吧,一会儿我就来。”

布莱恩·道达尔听了对方的话,就又走出了‘罗森’杂货铺,来到了街上,钻进了杂货店旁的咖啡厅。这个时候,有人出于好奇,多看了他几眼——他特意穿着一身自己过去的旧衣服,算是尽力融入东区的环境了,但在东区的‘绿洲’月亮街,都还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布莱恩走进咖啡厅,直接坐在了咖啡厅靠里的一个位子上,等着那个有粗壮手臂的姑娘过来就要了一杯咖啡和一些食物——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是咖啡馆老板的远房侄女儿。

因为贝里斯小姐在隔壁的‘罗森’杂货店做店员,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

布莱恩瞥了一眼站在传菜口与咖啡馆女主人聊天的男人,那个男人大概是附近的‘大众情人’,轻易就将平常总是粗着嗓子对食客吼来吼去,面对男人们的调戏,能更加大胆地调戏回去的‘李夫人’逗得笑了起来。不是哈哈大笑,而是像小姑娘一样矜持的笑。

他注意到了那位‘大众情人’,那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年轻人,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一头闪亮的卷发…说实话,他只要穿上一身绅士的衣服,拿上一根手杖,靠着一张脸,也足够获得一个好婚事了。

只要他稍微有一点点钱,能够装出绅士的样子,哪怕是一个‘穷绅士’。

但他就是东区最普通的那种男人,那就没办法了。几乎注定要在底层人繁重的劳动中,迅速失去自己漂亮的长相和身材,再然后,一切都和普通劳工没有一点儿区别。

胡思乱想着没多久,布莱恩的食物和咖啡就送了过来。

平民咖啡厅几乎就是小餐厅的另一种说法,卖各种简单食物,以便宜、方便闻名。在这种咖啡厅吃饭,早餐通常是‘1便士套餐’,午餐和晚餐要贵不少,套餐的话,都是4便士到5便士,不含酒…这真是和布莱恩平时接触过的消费水平完全不同。

想到奥斯汀小姐随手敞开的钱袋,他心里的某个念头就更加清晰了。

不过一会儿,贝里斯小姐就来了…餐桌上的食物没动过,咖啡也只喝了一口,这些食物本来就是为贝里斯小姐点的。

在贝里斯小姐开心地吃着这份午餐时,布莱恩就说:“你说,你还是想和丹尼斯一起生活,对吗?”

贝里斯小姐的眼神中露出一丝痛苦,还有一丝希望:“是的,布莱恩,我只希望和丹尼斯一起生活…我知道丹尼斯和安东尼太太一起生活没问题,她会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他,但我还是舍不得他。”

“我现在很难见他一面,安东尼太太住的离东区太远了…”

布莱恩有些不耐烦地说:“丹尼斯离东区越远越好!这儿的环境根本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如果你为那孩子好,就应该赞成这件事儿……”

贝里斯小姐不说话了,又过了一会儿,布莱恩才说:“我可以替你想想办法…给你在好社区找一所房子,让你和丹尼斯生活在一起,完全由你照顾丹尼斯,直到他够年纪去上寄宿学校…以后你也不必去杂货店工作了,我会供养你们。”

贝里斯小姐抽泣了一声,眼睛里满是喜悦。

贝里斯小姐是布莱恩的情人,至于‘丹尼斯’,其实是他们的孩子,那孩子才两岁半——这件事要让布莱恩来说,完全是他年少不懂事时犯的糊涂!

贝里斯小姐比他大三岁,在他12岁那年,就到他家的杂货铺做店员兼杂役女仆了。其实也说不上是什么工作,就是家里店里,有什么活儿就做什么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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