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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如去拜访霍德兰城堡吧!”一众男士中有人提议。

这是霍德兰城堡不远处的‘安达尔庄园’,能在王储的地产周围做地主的,那肯定也是非富即贵。事实上,‘安达尔庄园’的主人正是欧文子爵,这里是他母亲的一处嫁妆,在他成年之后就转到了他的名下。

由此也可知道他的家庭对他的溺爱。

自从有了这处庄园后,这就算是他和伙伴们组织游猎、度假、赛马等等活动的一个固定去处了。这次就是这样,欧文子爵为了给回国的纽兰公爵接风,叫了一些朋友一起来安达尔庄园玩儿,他们已经在这里呆了半个月了。

日常虽然少不了一些有意思的活动,但终归是过于‘平平无奇’了。就在他们快在这乡间呆不住时,听说查理王子带了一大群客人来霍德兰城堡,就动了过去拜访,然后一起玩耍的心思。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剩下的人就算不支持,也没有反对的。于是写了一封信命仆人送去霍德兰城堡,说明了拜访的请求。不出所料的,仆人很快带回了回信,回信却不是查理王子写的,而是玛丽公主。

查理王子正好带着一群人去打猎了,城堡里最能做主的人是玛丽公主。

不过得到了玛丽公主的允许,那就是一样的了。大家几乎都知道查理王子很尊重自己的长姐,玛丽公主完全能做他的主。

于是一群人稍做准备,就骑马赶往了霍德兰城堡。这群人中最无所谓、最自在的,要数纽兰公爵霍夫曼,和其他人不同,他是查理王子和玛丽公主实际上的叔叔——前代国王去世时,霍夫曼才十岁不到,当时他还生活在宫廷之中。等到他同父异母的姐姐玛丽女王登基,玛丽女王并没有将他赶出宫廷。

大概是因为霍夫曼从未威胁过她的王储之位(前代国王头脑清醒,从没有因为喜欢儿子,就动了要让私生子越过继承权障碍,继承王位的念头,即使和礼兰历史上有国王成功让私生子当上了继承人),又或者他们之间确实存在亲情,玛丽女王对霍夫曼是很好的。

让霍夫曼一直生活在宫廷之中,直到他成年。前代国王留给霍夫曼的私产不算,一个王子该有的年金她也为他从国会那儿争取到了——这本来是不行的,因为霍夫曼是私生子,但在女王的斡旋下,这事儿还是办成了。

这甚至不只是钱的事儿,对于一点儿没有王室成员挥霍习惯的霍夫曼来说,他的财产产生的收益应付他的开支绰绰有余了,他其实并不缺王子的年金。这份年金于他,更像是一种身份的认证。

而女王如此关照他,这也让其他人调整了对他的态度…王室私生子本来就是这样的,看起来光鲜亮丽,实际上身份非常尴尬。没有继承权的他们,在父亲在世时可以生活的像个王子,其他人也拿王子的礼节对待他们。

但一旦新王继位,他们的处境就天翻地覆了。因为继承权的明确,他们倒不至于被自己继位的兄弟姐妹如何处置,但从此淡出最顶层的圈子,风光不再是必然的。

而现在女王表现出对霍夫曼的喜爱,对他委以重任,那一切就不同了。霍夫曼依旧被认为是这个国家的权势人物,是一个真正的王子,不,比普通的王子还要有权力的多!

由此,王室成员们也真正接纳他,当他是他们中的一份子——简单来说,玛丽公主和查理王子是真拿霍夫曼当叔叔的。在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霍夫曼甚至还生活在宫廷之中,作为王叔,他还管教过他们,这可真是印象深刻啊!

“回国之后,你见过两位殿下几面?”欧文子爵和霍夫曼的马差不多平行,他们在一群骑手中处在中游的位置,并没有打马,就是不紧不慢地骑着。

霍夫曼摇了摇头:“玛丽见过几面,几次在宫中用餐时她都在。至于亲王…他总是不愿意参加我们的晚餐,我只在他那儿吃过一次饭。”

“亲王正处在一个总想要和父母对着干的年龄,这样的事儿在王室之外的家庭我见过不少,就连我也是从那个年龄过来的——哦,当然,不算你,你没有那个时期,你好像还是个孩子时就很稳重了。”

霍夫曼没有说话,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真的没有那样和全世界对着干的阶段吗?是有的。只不过就像有的活火山会喷发,而有的活火山像是一直在休眠,灼热的岩浆只在地下默默燃烧、默默酝酿。

或许一千年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又或者下一秒就会爆发。

骑马赶往霍德兰城堡的过程中,闲谈是很少的,多数时候大家只是骑马。要是遇到突然蹿出来的野兔,或许会射上一箭——大约一个钟头的样子,他们就抵达了霍德兰城堡。

来到霍德兰城堡时,城堡内外都有人,查理王子他们打猎还没有回来,但其他的女士们、先生们也得找乐子。有的人在城堡里办沙龙,有的人则是组织了一些户外活动,包括射箭、板球、槌球等等。

知道欧文子爵他们已经到了,玛丽公主立刻以主人的姿态来迎接他们。原本和她一起的薇薇安也无法免俗,连同着其他几人,一起下楼来迎接。

“我亲爱的叔叔!真没想到能在霍德兰见到你…”玛丽公主和自己这位‘王叔’的关系是真的挺不错的,从大楼梯上下来,她立刻给了霍夫曼一个拥抱。然后才看向欧文子爵:“日安,子爵,希望您能在霍德兰城堡过的愉快!”

玛丽公主又顺势向新客人们介绍自己身边的人,大部分人都不需要介绍,大家差不多是一个圈子里的,早就互相认识了。但薇薇安却是个例外,她不认识这些人,这些人也不认识她。

他们最多就是在某些场合见过,但没有人从中介绍,也就不算真正认识了。

“这位是奥斯汀小姐……”“薇薇安,这位是纽兰公爵,这位是欧文子爵,这位是……”

这场互相介绍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双方都表现得彬彬有礼,挑不出错来。最多就是客人们听到是‘奥斯汀小姐’,有些惊叹。但话说回来,他们就算不知道这位跟随在玛丽公主身旁的美女是谁,也够惊叹的了。

他们当然见过很多美女,但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啊!

欧文子爵一行,不包括他和霍夫曼的话,也就是五六人,很好安置。在玛丽公主的带领下,他们很快融入了霍德兰这一大堆客人里,找到了各自的乐子。

但在玛丽公主和薇薇安不在的时候,他们又忍不住说了起来:“那位就是奥斯汀小姐吗?嗳!必须得说,这一次美林堡的传闻难得准确了起来…说是绝世美人,就真是绝世美人。”

有人回答说:“我曾经几次见过薇薇安小姐,都是在我常去的那家公园的散步道。第一次时我就听人说,那就是奥斯汀小姐。很多人都想去和奥斯汀小姐打招呼,但不知道为什么,才接近了一点儿就丧失了勇气,担心打扰了她——你们应该去看看奥斯汀小姐散步是的架势,原谅我用了‘架势’这个词儿,但我实在用不了别的了。”

“她同普通女子走路的架势不太一样,她散步时就穿普通的散步服,绝不像别的女子像是要有意炫耀什么,于是在装束上叠床架屋。她的散步服真的就是散步服,全为了散步服务,便于行动,裙摆不至于随着行走碰到地面就行。颜色是深色的,没什么花样,几乎都是布纹,也不会增加斗篷之类的附属物,最多就是一条披肩挽在手臂间。”

“帽子也没有羽毛或者特别出彩的缎带、花朵装饰,朴素的系带系着,有时还有网眼面纱从帽子上垂下来,但就是这样简单,反而显得特别高雅。”

“她走路的姿态则是另一个不同之处,她不像如今时兴的,去学那种佛罗斯女人的样式——我知道我们国家的淑女很喜欢去学奥尔马那些名门淑女的样子,连他们走路的姿态都要学。我承认那些佛罗斯女人的步态称得上摇曳生姿,但那是那块土地、那样的文化中自然养育的,所以显得优美风流,而不做作。”

“但要是换成我们和礼兰的小姐,就不能那样了。强行去学,会非常死板,活像个掷弹手要冲锋,又或者像个乌龟背负着龟壳,僵硬地挪动身子。还有些小姐,子爵学的好了,实际上去看,倒像个不正经的女人在卖弄风情。”

“奥斯汀小姐一点儿也没学佛罗斯女人的姿态,但也没有如同很多资产阶级女人一样,不讲究走路的姿态。或者认为所谓‘走路的姿态’,就是剧院舞台上饰演贵族的演员那一套…天呐,那可真是太‘高傲’了!”

“非要说的话,奥斯汀小姐是浑然天成的,她的步子有一种毫不费力的轻盈,姿态又是挺直的,像是一株小白杨…那让我想到了一个可爱优雅的少女,虽说奥斯汀小姐本身就是少女。但实话实说,如今又有几个少女能让人想到‘少女’呢?”

“奥斯汀小姐大约是受过太多的奉承,使她由内而外有一种自然的高傲,但那并不使人讨厌。因为她本身的性情并非是目中无人的那种,所以这种高傲更像是高贵的气度…这样的高贵气度,能让散步道上最盛气凌人的花花公子,也丧失了与她搭话的勇气。”

“说真的,类似的情况我只经历过一次。有那么一次,我在一家裁缝铺遇见了一位女士,她实在吸引人,我便有了与她认识认识的念头。但她真是个贞洁的好女人,打定了主意不与我们这等浪荡子弟说话,便是我彬彬有礼,她也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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