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酒店失窃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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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2008年,第一次跟人民警察打交道。
我发现自去年九月份起,我就反复跟他们纠缠,不断纠葛。
我可以说我很倒霉么?——好吧,我很倒霉,当然这一次,是我主动招惹的他们。
警察告诉我,说我昨天拜访的胡先生一家发生了人命案,植物园被毁坏大半,而且当晚还有一株价值上百万的花草被偷,这花草,正好是我昨天去找他探询的那株,所以我有一些嫌疑,需要调查了解一下。两人说明了来意,问可以进行调查了么?
我说当然可以,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我们四人回到了我开的房间,然后在沙发上完成了调查。我言明,我确实于昨天在朋友的带领下去找过胡先生,而且目的也是想看一下那株十年还魂草。但是胡先生藏得严实,并没有见着,他昨天声明这株草值一百万,而且已经卖给了一个来自日本的商人。在提出见一下这植株未果的情况下,我把那个朋友送回鹏城,而我则在江城逛了一天街。
“晚上你在哪里?我是指今天凌晨3点至5点这段时间里?”
我和萧克明对视了一下,那个提问的警察皱了一下眉头,说有串供的需要么?我连忙摇头,说不是,不是,怎么可能。我们昨天晚上去了附近的XX夜总会,一直玩到了凌晨4点半才返回的酒店。我对面这警察明显就有些不相信,说你确定?
我说我确定,我旁边这个也在场。
他看着我和萧克明真诚的脸,摸了摸胡子,问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别的证人?
我想了一下,说有,就是XX夜总会的安保部主管刘明。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说我们会去调查的,我说没事,尽管去问,但是事先声明,我们只是去那里喝酒唱K,别的事情什么都没干哦?他不相信,说鬼扯,但还是结束了谈话,旁边负责记录的那个年轻一点儿的警察把记录纸递过来,让我浏览一遍后签字。我扫了一眼,没有出入,然后龙飞凤舞地签了一个“陆左”,问讯的警察看了看我的签名,说字倒是蛮飞舞张狂的。
我谦虚,说没读过什么书,但是学过几天的草书,后面的签名都是在工厂里面打工时写报告练出来的,为了效率,难免有些潦草,莫见怪。他见我说得陈恳,点了点头,说了句XX夜总会那地方,藏污纳垢的,最好少去。站起来,他跟我握手,说调查基本结束了,这两天最好不要离开江城,要随传随到。
我心急回东官找配合的药草和材料,哪里能等这一天,于是说能不能冒昧问一句,这到底怎么啦?我还急着回东官去照顾生意呢?再有,也没几天半个月就过年了,离家漂泊,总是要回家看看爹娘的,在这里晾着也不是这么回事啊?
他没理我,只说让我等着,然后带着助手离开了。
两人走后,萧克明怂恿我一起去看一看昨天在植物园中间的那玻璃罩房里面,到底是什么怪物。他说你不是没见过妖么?那玩艺红光冲天,遍地都是小孩尸骸,养了一堆鬼娃娃,绝对就是妖。这时已经是晚上5点多,天色晚,我一见夜幕降临,黑黑地,就想起今天凌晨那一片的鬼娃娃浮立着、面无表情的看着我,红眼睛的还在说“带我回去……”之类的话语,心中就打冷颤,不想去。
正好刘哥打电话过来,说起了与他老板段叔吃饭的事,于是就推说了明天再去。
傍晚七点,在江城某个最著名的海鲜酒店包厢里,我和杂毛小道见到了夜总会的幕后老板、也是江城很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段天德段叔,陪客有夜总会的安保主管刘哥、夜场经理杨怀安以及一个一脸僵木、耍酷的英俊男子。
段叔年逾五十多岁,眼睛炯炯有神,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商人形象,说话声音洪亮,精力充沛,喜欢用手势,喜怒不形于色。他脸上一直有着笑容,和善、亲切,但是我知道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能够开上这么一家规模的夜总会,必须是手眼通天的人物,暗自留心。入了席,基本都是杂毛小道在应酬这老狐狸,我只管吃菜。
前面提过,我是一个吃货,对食物的热爱已经超过了一般人的境界。但是我不挑食,稀粥咸菜也吃得,山珍海味也吃得,尤其爱吃肉。上一次吃请,是在老家的局子里刚放出来,马海波和杨宇请我吃的饭,当时还被黄菲给灌醉了,而后大鱼大肉的宴席吃过几次,都是请别人。面对这一桌子龙虾扇贝、鱼翅海鲜,我哪里控制得住手脚,一瞬间,面前的澳洲大龙虾就被我消灭了一半,惹得与杂毛小道亲切交谈的段叔、杨经理不断侧目。
我不管,只吃,因为太好吃了,我会告诉他们我平生没吃过大龙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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