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评事包青天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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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值房内,一个身着青色公服,面黑如炭的年轻人正坐在案前抄写文书。
此人姓包名拯,字希仁,只幼好学,天圣五年考中进士,很快被任命为大理事评事,秩正九品,掌同司直,出使推按,参决疑狱。
任官以来,包拯公且廉,慎且勤,说起来,薛凉曾经得的那句恪勤匪懈的评语放在他的身上,倒是正合适。
当然,比起薛凉来,包拯却要清廉得多,不但清廉,而且他处置公事一向以公正而闻名,少有出错偏袒之时,就算是涉及当朝权贵,也从不推诿退让。
但也正因为他勤且慎,公且正,却不为同僚所待见。
道理也很简单,同样的工作,别人干一份,他非要做三份五份,相比之下,岂不显得其他人无能废物?这种人哪个同僚会喜欢?
再者,为人只要公正,自然就会得罪人,得罪了人,自然就会令人讨厌,甚至引来报复。
若得罪一般人还好,他毕竟是官身,也没人敢说三道四。可他身为大理事评事,参与处置的多是上动天听的案子,像这类案子,平民有几个能涉及的?多数情况下,都会与那些权贵或是官员们有所牵扯。
像这类案子,换成一般官员,对于一些小事自然会睁一眼闭一眼,可他却不同,公正二字不是随便说说的,如此一来,他难免就会得罪一些权贵。
同僚们本就不喜欢他,再加上他得罪了权贵,其他人无论是为了报复打压,还是阿谀权贵,自然都是有意无意的针对他。
就好像今天一样,本来已经到了放衙的时辰,别人要么已经走了,要么就是在混时间等着下衙,可包拯却仍然在工作。
他本身勤奋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这里面难说就没有同僚们的为难。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天色渐暗,包拯起身活动了下坐得僵硬的筋骨,点燃蜡烛后刚坐下没一会儿,一个尖嘴猴腮的小吏报着一摞文书走了进来。
小吏神色傲慢,也没敲门,进来看了一眼,见屋里只有包拯一人,嘴角勾起一丝讥笑,随手将文书扔在包拯的案头,大咧咧的道:“包评事,这案子都分给你了。”
包拯停笔,抬头看了看那摞文书的厚度,点了点头,也不去看那小吏,直接一口答应:“好,知道了。”
小吏见他没有推辞,甚至没有疑问,眉头一皱,脸上露出不悦之色,想了想又从袖中拿出了两份诉状扔到案上,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里还有两份加急的诉状,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速来足智多谋,寺正大人说留于你处置。”
包拯头也不抬,点头答应一声:“知道了,放那儿吧。”
小吏眼中露出讥讽,也不多说,一甩袖子转身离开。
过了一会儿,包拯放下笔,伸手打开放在自己面前的诉状,看了几行之后,脸上出现震惊之色,脱口而出:“郑御史闹市被杀一案?”
他沉吟片刻,放下诉状,拿起另外一份匆匆看完之后皱起了眉头:“此案……”
包拯想了想,脸色一正,拿起两份诉状起身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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