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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华的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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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的脑电波里,终于呈现出这位大汉的讯息:他叫林根,是三姑妈家的老二。

“那好,我们就回去了…”林根挥了挥手,带着二个同伴离开了。

看到林根他们逐渐消失在黄昏的天色中,陈天华终于舒了口气。

玛呀,刚才太危险了。

四周空无一人,邻居们关上的大门里传出锅碗瓢盆声音,都在家吃晚餐呢。

也好,这附近邻居没人瞧见…否则,又有人嚼舌头了。

陈天华屏了口气,弯腰准备端那大木盆,可那装满河蚌的大木盆,要命的沉,端起来移动不了几步……

这时,他瞧见小妹幼娟跑到湖岸边张望,估计是母亲见他这么久没有返家,有些担心。

“幼娟…小妹…”陈天华扯开嗓子喊道。

“哎哥…你咋到岸上来了呀。”

幼娟惊喜地跑了过来,她十分疑惑哥哥为啥端着大木盆上了岸,而不是顺水漂到家门口的踏埠上来,那里省力省时。

“别啰嗦了,快回家叫大姐过来帮忙抬回去。”陈天华唬道。

他不想解释,也没法解释,只好给怼回去。

“哦…”

幼娟被哥哥莫名怼了,再也不敢多言,她只好伸了伸舌头、扮个鬼脸,跑进去叫大姐出来……

一会功夫,大姐亭娟跑步出来,姐弟俩合力将大木盆抬回了家。

陈天华一进家门,就闻到红烧肉的香味。

“嗯,真香呐!口水都要下来啰。”

“哥,我们一直在等你,晚上我们有红烧肉吃啰!”幼娟兴奋的像过年似的手舞足蹈。

不一会,薛婉珍将一铜盆红烧肉端了上来。

“今天让你们几个吃个够,都馋了大半年啰,娘把四斤肉都烧好了,锅里留着一半,明天再吃。”

嗯,正宗的江浙红烧肉,加料酒、糖、香料,用小火烧,肉烂而不散,油而不腻。

这跟后世吃的东坡肉工序上稍有差别,那是卖相好看,实质差不多。

陈天华拿筷子夹了一块放入口中,不用怎么嚼即在口中熔化,很香很入味,太好吃啦。

大半个月没吃到块肉,就连肉味都没闻到过,这种苦行僧活法,要是放在穿越前,这是无法想象的生活。

幼娟和亭娟都按捺不住馋劲,没等母亲发话,就动筷子吃了起来。

母亲非但没有责怪,反而从里屋大床底下端出一小坛绍兴黄酒来,道:

“这有七八年啦,当年你大舅送过来的,你爹他舍不得喝,今天高兴,权当过年吧!”

“……”

晚饭之后,陈天华通红着脸,满嘴喷着酒气,拿出毛巾和牙刷,很有耐心地给母亲和姐妹们讲起大道理:

“毛巾我用一块蓝色,你们女的就用这块红的吧,原先的那块改为洗脚巾。”

“牙刷每个人一把,颜色各自记住了,每天至少是早上起床即便刷牙,晚上睡觉前漱口,牙膏挤出一点即可,这是为了口腔卫生,预防细菌从口腔入侵,增加人的体质。”

说完,他给大家在洗脸木盆里做示范。

“什么‘扣墙’,什么‘西军’的,我听不懂,你们年轻人去用吧,我还是旧习惯好!”薛婉珍不以为然,也不想听这些唠叨。

“嗯嬷,这都是学堂里洋教士教的,很有道理,你看您才四十不到岁,牙都烂了一半,再不去保护,将来都会落光,那吃东西可就麻烦啦。”

陈天华没办法,只好搬出洋人来说事。

在时下社会里,洋人的东西和习惯,代表着先进和时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