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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上吧。”

“哦,好。”宋帝王余显得有些拘谨。

“没事儿,放松点,都是自家人,我老板人很好的,一直教育我们要与人为善。”

“是的,是的。”

“那把剑……”阎罗王包刚开口,就发现安律师的眼神一下子不对了。

宋帝王余有些嫌弃地瞥了一眼阎罗王包,唉,铁面无私有个近义词,那就是不会做人。

安律师沉吟了片刻,道:

“那把剑,自然是在我们老板手上,怎么,有什么问题么?”

“我想……看看。”阎罗王包说道。

安律师眉毛跳了跳,摇头道:

“想多了。”

就是他安不起,自那天结束后,也没有机会看一眼那把剑,也不晓得老板到底把那把剑藏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别看现在安律师在这两位阎罗面前表现出一种我跟我们老板贼铁的关系,真实情况是自那天之后,安律师之所以不怎么敢经常回书店,也是因为心里畏惧自家老板。

毕竟……天知道自家老板现在到底是谁?

人总是对未知的存在会产生一种本能的恐惧,且对于安律师来说,那种未知,是可以抬手间让自己灰飞烟灭的大恐怖。

“没大没小的,规则之器,岂能随便示人?”宋帝王余忍不住数落身边的这位同僚。

安律师则是抬手压了压,帮阎罗王包解围道:

“也不是不能通融,等我找机会和老板说一下吧,毕竟平等王殿能这么快地搭建起来,两位老哥哥也是付出良多。

既然是自家人,就肯定不用太客气。”

花花轿子大家抬,两位阎罗,哪怕是阎罗王包这会儿也是笑脸对着安律师。

而对于安律师来说,能和两位阎罗面对面地坐着称兄道弟,这滋味,简直让人酥麻到了骨子里。

阎罗王包显然更实诚一些,这个人,做人做事,都带着一种真诚,所以,当时赢勾第一次横扫地狱时,也就他能得以幸存没遭受到打击。

当然了,也就不难理解他被排挤的事儿了,想当初的第一殿的位置,硬生生地被挤兑了下去。

“无数载岁月的布局,终于成功,说实话,每每回忆起那天海上的一幕幕,我这颗心,都难以平静啊。

分魂做主魂,主魂做分魂,瞒过了天下人,也瞒过了轩辕剑,最重要的,同时也瞒住了自己。

等到轩辕剑下来,那一剑刺过去之后,剑神上必然会留有分魂的痕迹;

到那时,主魂因为分魂的消亡和自动苏醒,再伴随着轩辕剑上残留着属于分魂的痕迹,以此作为呼应和连系,顺蔓摸瓜,强行将轩辕剑再抽取出来。

此等手段,此等布局,当真是让人高山仰止。”

可以听出来,阎罗王包是真心地在感慨。

“那是以我们的目光来看,是经过了岁月悠悠的隐忍,但实际上,就如同稚童入学堂,十年寒窗苦读,为的是日后的飞黄腾达一样。

在那位的眼里,时间这种东西,和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一种概念。”

宋帝王余接话道。

安律师闻言,点点头,举起了自己手中的超霸杯,

道:

“为老板喝!愿老板万寿无疆!”

两位阎罗也分别举起了茶杯,三人碰了一下杯子。

安律师仰起头,一顿牛饮:

“咕嘟咕嘟咕嘟……”

这时,

一道身影从楼梯那儿走了下来。

“老板!”

安律师马上起身。

宋帝王余和阎罗王包也迅速起身,看向了走下来的周泽。

安律师只是心里惴惴,但这两位阎罗则是将不安和惶恐的情绪流露在了脸上。

不是因为他们这般不堪,而是无论是谁,看见一位能把你当韭菜一样割的恐怖存在是,恐怕都不能够再继续淡定吧。

周泽似乎有事情,只是对安律师多看了一眼,然后推开书店门,走了出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留意一下安律师身边站着的两位阎罗。

但两位阎罗没有丝毫的不满,甚至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等周泽离开后,

阎罗王包和宋帝王余分别暂作告辞,因为根据安律师路上对他们说的,礼多人不怪。

言外之意就是,别空手上门,多少弄点儿稀罕的物件儿上来。

越俗气越好,越贵重越好。

其实,阳间有不少隐藏着的天材地宝。

有了安律师的点拨,又已经见过真人后,两位阎罗现在都打算暂时离开书店,前去找礼物。

一个是说在距离通城不远的浙省位置,有一处玉脉,他去寻来。

另一个则是说在渤海深处,有一颗千年夜明珠,藏于水眼缝隙之中,他去取来。

打发了俩阎罗离开,

安律师这才坐下来,

从茶几上抽出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珠。

这可不行,这不行啊,不管老板现在到底是谁到底是个什么性格,不管老板有没有什么变化,自己都不能和老板疏离了。

同时,安律师在心里也在不停地警告自己,不能志得意满,不能好大喜功,要勇往直前,再接再厉,已经舔出一个阎罗位置了,要相信,只要舌功深,铁杵磨成针!

说不定,还能舔出一个新一代府君来呢?

不过,要是等自己做了府君,道场得开在哪里呢?

泰山是不合适了,一来得给画中的那位留点面子,万一那位忽然哪一天想出来透透风,回老家看看时发现自家老宅被自己霸占了,那后果……

况且,泰山现在已经被当初伺候谛听洗澡的那个判官给承包下来了,现在已经种满了庄稼,堪称地狱培育基地;

也没自己再去修建宫殿的地儿了。

正在安律师沉浸在幻想之中时,书店门再度被推开,老张头走了进来,他直接坐在了安律师的对面也就是先前两位阎罗所坐的位置。

“刚那两位,是阎罗?”

其中一个的脸,辨识度太高,想不认出来都难。

安律师点点头。

他是知道的,自从那一晚之后,大局已定,老张头彻底成了一个“老妈子”,恨不得一整天都环绕在自己曾孙媳妇儿身边进行暗中保护。

对老张家新一代的降临,他可是紧张得很,甚至为此还特意辞掉了在平等王殿内的执事职位。

“你现在可真不得了了,往来无白丁啊,对了,剩下的那三个常侍,你不打算动他们了么,那些阎罗可都是请战得紧啊。”

“反正也翻腾不出什么浪花来了,留着,还能做一点儿制衡,咱们毕竟底子薄,先把班子搭起来再说吧,硬是让那些阎罗们全都翻身回来,也不见得对咱们时个好事儿。”

“得,这话说得,阵势有大人物的范儿了。”

安律师呵呵了一声,再次举起自己的超霸杯:

“咕嘟咕嘟咕嘟……”

老张头微微皱眉,这阵子他可是连自家曾孙媳妇吃什么都会事先去做检查,防止出什么意外,所以对食品安全方面,比较敏感。

且以前是懒得说,现在则无所谓了,直接对安律师道:

“你再继续喝这个,小心肚子里全塞满结石。”

安律师不屑地对老张头翻了个白眼,

指了指自己手中的超霸杯,

眯了眯眼,

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神情,

道:

“我喝出了一个阎罗。”

……

周泽离开书店后,其实也没走多远,转身进了旁边的百货大楼。

它就叫百货大楼,十多年前,也算是通城的地标性建筑了。

当然了,眼下虽然没以前那般有鹤立鸡群的地位了,但其位于南大街商业圈的正中央,依旧保持着属于自己的腔调。

周泽在里面随意地逛了逛,本打算买点儿首饰什么的,但看来看去,都没有找到能让自己满意的款式。

最后嫌麻烦了,也就不打算买了,直接坐电梯,上了顶楼,然后又走上了天台。

原本,他约了一个女人在这里见面,谁知道,当他走上来时,看见的,是两个女人。

一个,身穿着白色连衣裙,手里撑着红色的伞。

在这个女孩儿身后,站着一个中年妇人,身子婉约,体态略显丰润,穿着一件青色的旗袍。

周泽眼眸里,不带丝毫的波动,默默地站在那儿。

旗袍女人微微一福,

有些谨小慎微,

开口道:

“妾身,只是想来看看您。”

旁边站着的旱魃闻言,则是马上道:

“现在看到了,滚回你的奈何桥去!”

穿着旗袍的孟婆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周泽,似乎真的是心满意足了,转身,身形消散,回归地狱。

天台上,此时也就剩下了旱魃和周泽两个人。

“父君的剑,终究还是落到你手上了。”

周泽沉默不语。

“你,瞒得我好苦,我之前真的没能分辨出来,当时的那个你,居然只是你的一滴精血所化的分身,实在是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面对旱魃的倾诉,周泽继续沉默。

“你现在,身边的女人,可不少啊。”

旱魃慢慢的向周泽走来,同时,继续道:

“那个女僵尸,你也不看看辈分,你可是货真价实的人家的祖宗,行吧,你们男人,反正都喜欢吃点儿嫩的。

但在七日前,我可是再次感应到了一点点轩辕剑的气息,你居然拿轩辕剑去帮那个凡间女子治病?

那可是轩辕剑,你也真是舍得。”

旱魃说的,自然是林医生了。

其实,林医生的病,真的不算什么问题,不就是艾滋罢了。

但想要不影响她的人生,不影响她的生活,去把艾滋给治好,这个,确实很难。

好在,轩辕剑,派上了用场。

虽然这未免有大炮打蚊子的嫌疑,但反正剑在周泽的手上,怎么用,自然是他说的算。

“我不介意的,真的不介意的,甚至,我还嫉妒,我嫉妒刚刚站在我身边的那个奈何桥上的女人,她居然比我先一步……”

说到这里,旱魃宛若害羞地低下头,摆出了我见犹怜的姿态。